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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讨论《天津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的安排意见》等

天津日报 文明天津 2022-05-15


4月1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部署要求,讨论《天津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的安排意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廖国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出席。


会议指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举行庆祝活动,对于激励和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把庆祝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做好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一是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庆祝活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课、爱国主义的教育课、新时代的思政课,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声势。组织开展座谈会、群众性主题活动、主题宣传教育、评选表彰等多种形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级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加强学习培训、理论研讨、解读阐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感党恩、跟党走。三是注重拓展覆盖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推动庆祝活动深入企业、农村、校园、社区、军营和网络空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润物无声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四是确保庆祝活动实效。加强对各区庆祝活动安排的督导指导,努力在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在庆祝活动中激发党员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汇聚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有机衔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遵循,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坚持政治标准,把牢政治首关,坚持严的主基调,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组织处理措施,充分发挥对违规违纪干部的惩戒、教育、管理等作用,督促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会议讨论《天津市2021年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和《关于2021年度市委委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开展重点考察调研的实施方案》、《关于2021年度市委委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高站位、小切口、具体化”,精准选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水平“策论”。要察实情、谏诤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专项民主监督的实际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畅通民主党派知情明政渠道,保障调研和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讨论《天津市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方案》,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强化国企监管,规范资本运作,严防金融风险,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围绕制造业立市战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企业产权归属清晰化,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产权改革推动产业壮大。积极引进致力于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合作伙伴和企业家,充分调动企业重要骨干和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记者 魏彧 于春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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