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养犬更文明 人民日报收到的读者来信这样建议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百姓关注·关注文明养犬(上)
爱犬更应文明养犬
最近,一些人不文明不规范养犬造成邻里纠纷,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调查发现,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狗叫扰民。内蒙古包头市一名居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表示,邻居家养的狗从早叫到晚,严重影响自家的正常生活,“女儿被吵得没法学习”。二是狗主人遛狗时不清理狗的排泄物。陕西西安市一名居民表示,小区花园、道路甚至电梯里到处都看到过狗的大小便,让人实在无法忍受。三是遛狗时不拴绳,威胁其他居民尤其是小孩的安全。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读者何少强来信说,他在自家小区楼下走路,一条无人牵引的狗突然蹿到面前,龇着牙汪汪大叫,“狗主人就站在一旁,不但不制止,反而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我家狗不咬人。’我就想问问:遛狗牵绳难道就这么难吗?”
陕西西安市某社区业委会主任周洪斌说,几年前,他们社区曾就文明养犬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制作宣传栏、设立狗便箱等。“这些举措发挥了一些作用,比如公共区域基本看不到狗的排泄物了,居民之间关于养狗的矛盾纠纷也少多了。”周洪斌说,“但在遛狗拴绳问题上,效果不太理想。总有人觉得有绳牵着,狗不自由。但有些人就是怕狗,尤其是小孩的家长,特别害怕没人牵的狗会咬伤孩子。爱狗的人希望得到他人理解,他们也要理解怕狗的感受。”
人们有饲养宠物的权利,但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影响甚至伤害他人。邓小群住在江苏苏州市,养了一条3岁的小狗。在她看来,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小狗的陪伴有抚慰人心的力量。“饲养宠物是居民的权利,有些地方‘一刀切’禁止养狗并不足取。”邓小群说,“不过,文明规范养狗非常重要。我自己平时非常注意,遇到行人尽量把狗牵好,离远一点。这是养狗人的基本修养。”
北京朝阳区的赵女士出门遛狗时,都会带个用矿泉水瓶剪成的小铲子,看到狗的排泄物就铲到垃圾桶里。“爱狗人士更要倡导文明养狗。”赵女士说,“我特别不希望养狗的人惹麻烦,如果每个人都能文明规范养狗,那养狗人的整体形象就会好得多。如果每次发生矛盾纠纷都能妥当处理,养狗也就不至于影响邻里关系。”
“遛狗不拴绳等是不文明行为,应当强化监督、加大整治力度。”何少强建议,不妨在养狗证的申请办理过程中,增加对养狗人的学习培训内容。目前,一些地方对养狗实行信用积分制,一旦发现犬只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就扣除一定分数。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并要求学习相关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
“除了养狗人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外,有关部门、社区等也要加强规范管理,帮助养狗人形成文明规范养狗的自觉。”邓小群说。(孙立极 霍亚平)
百姓关注·关注文明养犬(下)
文明养犬需加大严格执法力度
眼下,许多家庭饲养宠物。但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文明不规范饲养宠物的现象,并由此引发矛盾纠纷。
宁夏银川市读者王园来信说,自家楼上有一户人家饲养了大型猎犬,疑似禁养品种,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这条猎犬多次伤及邻居的宠物犬,给大家造成了很大困扰。养犬人一直逃避解决问题,而且态度恶劣,我们找了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一直没能解决问题”。
陕西汉中市读者李先生在来信中说,小区遛狗不拴绳、宠物粪便无人清理等现象十分常见,“一户业主家中养的狗经常大半夜狂吠,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我多次跟狗主人沟通,请他注意,不要影响大家,但没有效果”。
河南平顶山市读者郭先生曾在商场看到有人携带宠物犬进入客用电梯,“没拴绳的小狗突然蹿到孩子旁边,把孩子吓得大叫一声,狗主人反倒说把她吓了一跳”。此外,还有读者反映,有人随意丢弃饲养的犬只,导致流浪狗成了小区的安全隐患。
饲养宠物并非无法可依,民法典专门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比如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明确要求养犬人应当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办理养犬证;在遛狗时负有按要求佩戴犬牌、系犬绳,防止犬只伤人的义务。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都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增加了对不牵绳、不捡便、遗弃虐待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规定。有的地方还要求给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追责。
不过,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王园说,执法人员曾多次上门对狗主人进行教育,狗主人也答应将宠物犬送走,但没过多久又接回来。有读者表示,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包括居民文明养犬意识不强、犬主登记注册不积极、犬只免疫覆盖率低以及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表示,促进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应加大对不文明不规范饲养宠物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基层执法最大的问题是“取证难”,受侵害人和饲养人之间的责任难划定。陈海嵩建议,居民应尽量第一时间用照片、视频等保存证据,寻求司法救济途径。同时,为减少矛盾纠纷,可以考虑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为宠物提供合理的活动空间。
读者孙全辉表示,应当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犬管理,把养犬管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犬只管理方面,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能够有效协助执法部门、居委会和物业的工作,防范和化解因养犬引发的社会矛盾,“建议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搭建平台,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甘肃兰州市读者孙杰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附近一住户长期散养宠物犬,且未按规定接种疫苗。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对养犬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在小区里张贴相关通知、倡议书等,有效规范了小区内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养犬人的文明养犬意识十分重要。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养犬,共同维护社区和谐。”孙杰说。(向子丰 姜霄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