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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颖: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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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今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新法落地后,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还需要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来进一步确保有效实施。”全国政协委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颖就《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行政、司法、宣传等相关配套措施给出建议。
“为保障法律规定能够切实落到实处,需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方式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并将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情况、教育指导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在司法实践中,李颖对天津基层法院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审理的案件进行了汇总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她说,对于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义务的违法行为,鉴于家庭教育的私人性、自主性的特点以及刑法本身的谦抑性原则,不宜直接采用刑法进行规制,可以通过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对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义务的行为,按照程度不同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规定,以行政权力来监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此外,各级法院应当加强家庭教育令适用及执行力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探索建立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对拒绝执行家庭教育令的人员,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从而保障法院的家庭教育令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知法才能遵法。李颖表示,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不仅应制定细则确保法律落实,还应当做好宣传保障,要将该法与其他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宣传,确保深入人心。(记者 韩雯 刘平 孟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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