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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日报 文明天津 2023-04-08



近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全面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茁壮成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保持和增强关工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确保关心下一代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服务大局。自觉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关工委、广大“五老”自觉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助力添彩。

3.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艰苦奋斗,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4.坚持与时俱进。紧紧把握新时代脉搏,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深入探索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律,大胆改革创新,找准方法路径,健全体制机制,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充分发挥“五老”宣讲团作用,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铸魂育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筑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之基、信念之基、精神之基。深入宣传阐释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青少年、引领青少年,增强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将“小我”成长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开展“喜迎二十大·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老少共筑中国梦”“读懂中国”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火热实践。

(四)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组织“五老”深入青少年中,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组织老少携手瞻仰参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开展读书、征文、演讲、展演等形式多样的红色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进一步增强爱党报国情怀。

(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好《金色的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学生读本》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幼儿手指谣》等读本,强化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党情国情、国防安全、国际形势等宣传力度,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天津历史文化优势,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历史文物和传统节日,引导青少年感受中华文化魅力,在缅怀先贤、孝老敬老中弘扬文明新风,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

(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各级关工委要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定职责。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专长的“五老”为青少年举办法治大讲堂,推广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工作经验,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建立青少年社区法治学校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持续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落实“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动员“五老”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通过项目帮扶、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等方式,在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养农村青年带头人、关爱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服务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五老”作用,依托社区(村)各类服务载体,协同做好失足、失管、失业、失学、失亲青少年以及服刑人员子女等青少年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困境青少年点对点帮扶,从物质投入、思想关心、情感关怀、学业帮教、心理疏导等方面加大力度,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开展“大手牵小手·争做劳动小模范”“弘扬工匠精神、争做时代新人”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加强青少年劳动教育。推进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科学上网。

(八)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组织“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利用学校课余、假期时间,开展青少年文娱活动和文体竞赛,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化“好家教、好家风”活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协调发展。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生态教育基地建设,推动举办青少年无人机和机器人大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理念,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参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环境营造行动,联手社会心理咨询救助资源,建立青少年心理咨询24小时阳光热线,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公益服务和心理调适科普宣传,营造心理健康从娃娃抓起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九)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级关工委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通过举办专题理论研讨班、关工委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关工委重要决定和重点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

(十)加强关工委功能性党组织建设。实施关工委功能性党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努力实现全覆盖。建立关工委党建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确保“五老”人在组织中、组织在活动中,把关工委党组织建成关爱青少年的战斗堡垒。坚持以党建带关建,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标准,加强各级关工委组织建设。

(十一)加强“五爱”教育阵地建设。深化社区未成年人“五爱”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全市社区“五爱”教育阵地全覆盖,提高阵地利用率和青少年参与度。加强软硬件建设,打造300个特色突出、效果显著的优质示范阵地。开展“五爱”教育阵地年度考核评估,激发阵地建设活力。积极探索“五爱”教育阵地与学校课后服务交流机制,衔接“双减”工作,助力中小学课后服务。依托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五老”工作室建设。

(十二)加强工作品牌建设。擦亮老品牌,认真谋划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点的新品牌,发挥品牌的方向引领、辐射带动、榜样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本市青少年和儿童活动场馆设施功能,给更多的孩子创造接受良好教育和开展活动的条件,使他们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十三)加强理论研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关心下一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具有研究能力的“五老”人员,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究,把握工作特点规律,研究解决制约关工委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

(十四)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宣传载体建设,建好用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站,发挥市关工委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作用,唱响关心下一代工作主旋律。推动《中老年时报》设立专版、专栏、专刊,加大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五老”服务青少年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经验做法,增强“五老”队伍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加强网上关工委建设,培养“五老”网宣队伍,营造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组织实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更多老同志积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及时充实、配齐配强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做到结构合理、有退有进、退进有序。(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关工委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格局。各区、各系统要落实考核制度,推动关工委规范化建设,保障关工委日常工作场所和设施。(十七)加强队伍建设。依托“五老”学校、老年大学等培训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努力将关工委建设成老有所为的重要舞台、老有所学的重要课堂、老同志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各区、各系统可结合实际,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关怀帮助,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看望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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