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诉讼 | 假借他人名义虚构民间借贷关系!揭开“套路贷”虚假诉讼真面目!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通过采用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据等方式,虚构不存在的民事纠纷或诉权。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经济和司法秩序。兰溪法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诚信诉讼良好氛围。
来看看虚假诉讼的案例↓
为了日后讨债方便,何某找到黄某,借用黄某的名义出借给钟某,实际款项由徐某出资。借款当天,何某等人通过银行转账给钟某30万元,要求钟某签订30万元的借条,约定月息为3角。随后,何某提出要提前支付部分利息,即当日扣除一期十天的砍头息3万元和10%的保证金3万元。钟某实际只收到24万元。
2018年9月,黄某持借条以出借人的名义向兰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钟某归还本金30元及利息,钟某因躲债未出庭。致使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黄某的诉讼请求。黄某又以民事判决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兰溪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审民事判决黄某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并对其罚款五万元。
法官说法
“赌博猛于虎”,本案钟某因沉溺于网络赌博等原因向何某借款。何某多次纠集徐某、李某等算计钟某,假借他人之名,虚构民间借贷假象实施犯罪活动,通过虚构银行转账记录恶意制造借款凭证,先行扣除保证金、砍头息等,签订高于实际借款的借条等方式虚增债务金额,借款期间收取高额利息,并要求钟某及家人按借条上的虚高金额支付利息,并企图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的手段非法牟利。
看似普通的借贷关系,实则暗含另一种“真相”,这正是当前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时常面临的状况。法官在面临此类案件需要拨开层层迷雾:首先,虚假诉讼往往隐秘性较强,无论证据还是法律适用方面都很少有破绽;其次,虚假诉讼往往会面对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故意隐瞒,让事实真相难浮于世;另外,此类案件的相对方往往因“躲债”而不出庭参加诉讼,导致法官在探寻案件真相的道路上困难重重。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前兰溪法院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以铁腕手段守护公平正义、捍卫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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