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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查扣车49辆!兰溪法院“责令交车”专项行动持续发力

兰溪法院 2024-03-28



在执行实践中,因被执行人车辆流动性、隐蔽性强,而法院现有可供使用的侦查手段有限,导致大量查封车辆无法实际控制,“查而不扣”成为当下亟待攻破的执行难题之一。

近日,兰溪法院开展“责令交车”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努力化解执行中“扣车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截止目前,已查扣被执行人车辆4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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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1
公告:拓宽车辆举报线索


6月16日,兰溪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车辆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告》对60名被执行人及车辆信息进行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这些被列为“狩猎”对象的车辆是怎么挑选的呢?这次《公告》中,特意选取了使用年限较短、估值较高、活动范围主要在市内的品牌车辆。

“我们安排了举报专用座机和手机,2名执行干警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对被举报车辆在市内的,2小时内到场处置,就算在假期,也是一呼即到。”兰溪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友松介绍。



措施2
联动:助力扣押加速度


兰溪市人民法院与兰溪市公安局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工作机制,对法院提交的需要协控车辆,公安部门利用智能查控系统,在执法执勤、车辆审查、高速检查等过程中协助查控,一经发现,即予以临时控制,并通知执行干警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此项联动,进一步拓展线上查控和线下扣押的优势,有效解决被查封车辆难以实际扣押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财产查控能力。


扣押到你院涉案轿车一辆,请出警。 收到,马上出发!

执行干警迅速出警,仅40分钟就与巡特警队员完成交接工作,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到位。


措施3
执行:解决难案积案


“法官,我马上来法院!”听说自己的“爱车”被扣,被执行人姚某着急了!

被执行人姚某拖欠某银行贷款五万元一直未还。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姚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带来的后果,姚某却无动于衷,声称“没钱”。在网络查控反馈后,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姚某名下有一辆车。于是执行法官将此车作为本次执行行动布控车辆,并顺利查扣到车辆。

被执行人姚某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依然耐心地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次日,被执行人姚某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责令交车行动有效推进,解决了一批难案积案,也引发了良好的连锁效应,带动了不少被执行人主动协商履行。截至目前,促成执行完毕案件4件,促成和解案件8件。


措施4
处置:保障当事人快速兑现权益


兰溪法院将扣押车辆统一停放在某大型停车场,由停车场统一保管被扣押车辆,保管费用由法院统一支付,无需当事人承担。同时,第一时间启动车辆评估处置程序,通过评估机构评估,结合市场行情,取得参考评估价格。

确定拍卖有关价格后,兰溪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上推出“车辆拍卖专场”


措施5
入罪:执行威慑敲警钟

  

车辆既是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属于消费品。被执行人一方面不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将车辆归自己享用,属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这种失信行为是法院重点打击的对象。部分被执行人认为自己名下车辆已经转让或者质押给他人无法交出,理应在收到责令交车通知书后立即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



对于接收到《责令交车通知书》的被执行人,拒不交出车辆且不说明原因。下一步,兰溪法院将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行为以追究其“拒执罪”的形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最后

兰溪法院提醒

还在观望的被执行人

)

本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和惩戒力度

亮利剑出重拳

用实际行动

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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