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邀请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博士生创新论坛
尊敬的 (博士生):
您好!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节点,党中央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召开的一次高规格会议,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时刻,总结回顾我国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探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探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开展创新研究可谓恰逢其时。
博士研究生是当前法学研究的重要新生力量,搭建高起点、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有利于丰富广大博士生的知识储备,促进优秀研究成果的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学术钻研的热情,启迪科学思维,培养创新能力。2017年、2018年,我们分别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法律制度的创新”和“新时代财经法律制度的创新发展”为主题成功召开博士生创新论坛,吸引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诸多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法学博士生广泛关注。今年则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为主题召开博士生创新论坛。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金融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法学、诉讼法学、理论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本次博士生创新论坛,由西南财经大学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召开时间
2019年11月2日。11月1日下午报到。
二、论坛召开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
三、论坛学术主题
中心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
分议题:
1.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私法保障
2.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公法保障
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
本次论坛拟邀请知名期刊编辑老师、相关领域专家对参与会议的学术论文进行专题点评,参会博士生对相关议题进行交叉点评与讨论。
四、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1.提交本次论坛的论文,是否已发表均可,但应符合本次论坛学术议题要求,篇幅尽量控制在15,000 字之内。
2.参会者须于2019年10月25日前以电子版(word格式)将论文发至论坛指定邮箱swufecclaw@163.com。
3.本次论坛将在召开前把提交的论文汇编成论文集,用于论坛现场交流。为便利论文汇编工作,论文格式请参见《中国法学》。
五、优秀论文评选
1.本次论坛将由参会专家投票评选优秀论文,未发表论文优先获奖;
2.获评优秀论文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3.投稿论文均可参与本次论坛优秀论文评选;
4.优秀论文奖征求作者意见,推荐发表于《光华法学》。
六、其他事项
1.论坛不收取会务费。
2.论坛召开期间,正式受邀参会者的住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拟参会者请至迟于2019年10月23日将参会回执发送至论坛指定邮箱:swufecclaw@163.com。
4.交通路线:
①从成都火车北站(铁路识别号:成都站)可乘地铁1号线,在骡马市站转乘地铁4号线(万盛站)到达;出租车里程约30公里,费用约90元。
②从成都火车东站(铁路识别号:成都东站)可乘地铁2号线,在中医大省医院站转乘地铁4号线(万盛站)到达;出租车里程约40公里,费用约130元。
③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可乘地铁10号线,在太平园站转乘地铁3号线,在市二医院站转乘地铁4号线(万盛站)到达;出租车里程约25公里,费用约80元。
七、论坛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继文(师资博士后):18084836501
赖虹宇(师资博士后):18628017626
何 柯(博士研究生):18982250666
王琦欣(硕士研究生):18180402085
主办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承办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博士生
创新论坛 参会回执
姓名 | 性别 | ||
单位 | 学科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论文题目 | |||
入住和离店时间 | 是否同意合住(单间有限,鼓励合住) | ||
往返航班和车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