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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海外经历不再是必要条件!

■   好消息!山东省将“破五唯”落实进高校政策中,政策正式生效后,山东省内高校青年教师不仅可以越级进行职称评聘申报,且申报过程中,评委会不得将海外经历作为晋升的必要条件!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政府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1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本次《管理办法》共分6章22条,明确了山东高校职称自主评聘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评聘基本标准、评聘机构、评聘程序、监管职责、监管方式、处理方式、适用主体、施行时间等内容,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亮点如下:


一、创新高校职称评聘标准

《管理办法》坚决破除“四唯”倾向,加大创新成果、效益评估、专利发明的权重,确定体现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职称评聘标准。


一是明确高校职称评聘的底线标准。高校职称评聘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山东岗位聘用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是改进和完善高校职称评聘标准。注重多元评价,制定高校职称评审的指导标准,将师德表现作为自主评聘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岗位业绩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三是采取“多维”评价方法。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以同行评议的定性评价代替量化评价,以“科学研究全周期评价”代替定期评价,鼓励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创新海外人才评聘标准,在海外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评聘的参考依据。创新高校人才评价方式,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允许越级申报、评聘。同时,探索实施专家举荐制,多元评价人才。


二、具体表现:学生工作经历与越级评聘等级成正比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介绍,《管理办法》贯彻“破五唯”指导意见的具体表现在:


一、在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能以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要突出一个核心,就是评价教师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高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对国内和国外的期刊、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报告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二、明确要求在教师职称评聘中,不得将海外留学、访学经历等作为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职称评聘的限制性条件。


三、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的权重,引导高校教师,尤其是职业院校教师,多出科研转化成果,服务产业发展。


《管理办法》提出坚持师德为先、突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岗位业绩贡献。马希军介绍,如果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三、加强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管理办法》全面加强高校职称评聘的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暗箱操作、因人设岗等违规问题。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双随机”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高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减少监管人员寻租机会,提高监管效能。建立“阳光监管”方式,竞聘前30个工作日公布评聘标准,聘任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建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完善公众举报受理系统,引导高校教师参与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严肃查处评聘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评聘政策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责任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严肃查处违反自主评聘政策的高校,对组织不力、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教育、人社部门及高校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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