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珠宿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2015年6月,陈明珠抱着厚厚的刑事审判类书籍走进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审判六年后,她从法院选调到检察院,从审判席转换到公诉席,从手持法槌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到手握利剑指控犯罪。岗位在变,初心不改。
手执利剑 指控犯罪
2015年以来,她先后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周某某等58人网络诈骗案、李某等72人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泗阳县监察委首案韩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高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某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一批大要案,纠正遗漏罪行10件,纠正漏诉同案犯15人,纠正侦查、审判违法50件,提请抗诉案件4件6人均获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调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后,她负责的两项核心业务考核均位列全市第一。她多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业务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承办的案件多次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件、十大精品案件、十佳案件等。
在审查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洛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案时,因为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繁多,加班到凌晨便成了常态。陈明珠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在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做到条理清晰、严谨规范;严把案件质量关,及时纠正侦查机关漏诉单位犯罪,该案入选2015年度江苏检察办理的九大危害民生犯罪典型案例。在工作之余,陈明珠不忘总结经验,认真钻研,先后发表省级以上调研文章6篇,其中一篇在省级法学研究会论文获评一等奖、二篇获评三等奖、两篇被收入法学会论文集,信息被检察日报采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陈明珠严格按照规范司法要求自己,在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做到条理清晰、严谨规范,撰写的高前梅等人诈骗案审查报告获选2015年度全市十佳法律文书;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思考,总结公诉科办理的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经济类案件特征,该类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形成报告,助推该类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局里临时通知开会,孩他妈你一个人带孩子去花果山吧!”“今晚要加班讨论案件,王警官儿子的家庭作业就交给你了!”因为工作原因,陈明珠和警官王清相识、相知,互生爱慕最终走到了一起。本是“警察+检察官”的正义组合,却屡次在儿子心中出现信任危机。“我要离家出走!”懂事的孩子常常扔下“狠话”,却又经常深夜打电话给爸爸妈妈:“爸爸,你真辛苦,要注意身体。”“妈妈,你早点回来,我给你留灯了。”……就像歌词写得那样:“只为一个幸福的追求/就紧紧牵住你的手/哪怕是波翻浪涌、风急雨骤/一生一世都会在你的左右/也曾辛酸泪流/也曾寂寞等候/不管生活苦乐烦忧/两颗心一辈子真情相守”。检察官陈明珠和警官王清,互相扶持,迈着负重前行的步伐,向幸福出发。
(来源:泗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