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贸易战停火”到“孙某某被抓”,乌龙报道为何接连发生?
作者 | 林何
来源 | 媒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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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国内数十家媒体几乎在同一时间推送了关于“孙小果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逮捕”的消息,文章内容来源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5月23日所发通报:
“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将孙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案系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经该院审查后,批准逮捕8人,不批准逮捕1人,案件正在侦办中。”
孙小果,即近来引发全社会关注的“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当事人。21年前,因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小果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但令人震惊的是,罪行累累的孙小果竟然上演了一出“亡者归来”——死刑变成了死缓,又经历了多次减刑。据媒体报道,起码在2013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此后他还注册经营多家夜店,照片被堂而皇之地挂在夜店开设的公众号上。
今年4月,孙小果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再次被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打掉。经传播发酵后,“孙小果案”的背后疑云引发众多猜测,成为当下舆论焦点话题。
在大众对孙小果保持着超高关注度的背景下,由于两则新闻所描述的案发地点、犯罪嫌疑人姓氏等要素雷同,今天早上不少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商业网站在转发、推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通报新闻时,自行在标题里将“孙某某”改成了“孙小果”。
与此同时,也有记者第一时间对新闻中“孙小果”的表述提出质疑,如中新网、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等媒体的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该案件只是一起普通涉恶案件,并非那起臭名昭著的孙小果涉黑案。
今天午间,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也进一步证实,称此前公示的孙某某不是孙小果,“同姓而已”。由此说明,继前不久的贸易战停火新闻后,一众媒体再闹乌龙。
值得一提的是,除不少网络媒体外,也有一些以权威著称的主流媒体出现错误。例如央视网、环球时报及政法委旗下新媒体“长安剑”等,均未能幸免。对此,央视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道歉声明,表示未经仔细核实,造成信息失实,向读者诚恳致歉。截至目前,央视网也是所有发布乌龙消息的媒体中唯一一家公开致歉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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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新闻媒体在此类事件上栽的跟头不少。导致事故的因素有很多,首先是一味求快,其次是习惯性忽视对消息源的核实,最后是长期缺乏系统化校对机制等。
因此,在推送程序有待完善的情况下,错误的出现并非偶然。发布这种乌龙新闻的媒体中,有许多其实都是“惯犯”,它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踏进了同一条河流。而且所犯错误一般比较低级,从时间到人物,都是事后看来极其容易避免的差错。
资讯类APP的PUSH机制,则增加了错误信息的曝光度和留存率,在提升传播效率的同时,也提升了媒体制造乌龙事件的代价。例如错误地引导舆论,损耗媒体自身的公信力等。
前不久也曾出现过一次集中乌龙报道
对于规避此类事故,一点资讯高级顾问吴晨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重要,真实,速度——这是推送三要素,且次序不可颠倒。首先判断是否值得推送,其次是核实真实性,速度是最后的比拼。”
新闻价值>新闻真实性>新闻速度,怀揣类似想法的媒体人有很多。然而,这条技术性原则或许值得成为新媒体平台报道突发新闻的铁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这样一种评估次序又十分困难。
因为,乌龙报道的接连发生,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理念和管理问题,同时还受到新闻事件所处的社会舆论环境的影响。
第一,专业媒体人士对新闻推送的规范性建议,是从技术层面出发,因为在面对一些突发热点事件时,既定报道规则的确可能失效或被遗忘。编辑很容易产生发布速度越快、新闻价值越高的想法,新闻的真实性被忽视了。
第二,规则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有效的管理基础作为支撑,这主要表现在理念层面。现如今最大的问题是,很多平台的运营理念并不健全。一方面考核愈发严格,有的甚至细化到了与同行的推送时间竞争上;另一方面又要求不能出现任何错误,身处快与准的夹缝之中,记者编辑的工作并不好做。
第三,无论是之前那次“停火止战”乌龙还是这次的“孙某某被抓”乌龙,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相似点,即社会公众对相关事件进展抱持着高度期待,这样的舆论环境显然会直接影响到媒体的传播心态和实际操作。
乌龙报道的集中出现,有着上述诸多复杂的因素,种种低级错误虽不致命,却也的确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作为媒体,尽管身处一个日新月异的传播生态当中,但应始终信仰通过真实来传递新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