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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倒抱娃女子的民警被停职了,但粗暴执法何时能停?

2017-09-01 新京报

近年来,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文明执法,建立了种种制度,约束警察的现场执法,为什么到了基层,还是有这种极端事件发生?


全文1914字,阅读约需3分钟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e0544916dv3&width=500&height=375&auto=0执法撂倒抱娃女子,涉事上海警察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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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女子被撂倒 怀中孩子坠地


今日上午(9月1日),几段民警撂倒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新京报记者从上海松江分局宣传科获悉,目前,该女子和孩子已被送到医院,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多段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小孩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身着交警制式警服的警察,对怀抱孩子、站在警车旁的女性执法时,将她摔倒在地,该女子手中的孩子也随着女子倒地而摔落。


该女子头部受伤,现场留有血迹。孩子着地后,一直哭喊,引来多位路人围观。



此事发生在上海市松江区涞坊路五洲云景花苑北门处。附近一名店主称,疑因停车问题,视频中抱娃女性与警方发生冲突,之后女子被摔倒。


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一辆编号P8440制式警车停靠在路边。车牌号为沪A开头。据网友提供线索,这辆警车应隶属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违停女子与一名警员发生争执。


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9月1日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


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另据媒体报道,被摔孩子没有什么大碍。


该女子与孩子同时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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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人士称当事警员涉行为失当


南京一名资深一线警官告诉记者,警方在日常执法中,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警情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迅速做出处置判断,并考虑可能引起的社会影响。处置方式包括口头制止、徒手制止和使用警械制止三种。


其表示,从目前视频内容看,若涉事女子对执勤民警安全未构成显著威胁,则不应采取徒手强制措施。“起码从现在的情况看,现场辅警处置有过当的地方。”


另有一名警方内部人士透露,小孩如摔伤,鉴定为轻伤以上,涉事执法者应该涉嫌故意伤害,“他可以预见小孩如此摔下去的严重后果”。


涉事警车停靠在路边。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下称《规程》)第三条规定,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使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较重处置措施”。

    

上述规定还提出,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可能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公安民警“除非必要,应当避免直接击打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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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那一摔,刺痛了大众的心 


孩子还小,那重重的一摔,会不会受伤?执法时,为什么不能先照顾好孩子?——一时间,舆论鼎沸。


微博认证为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的“警民直通车-松江”发布消息。图据微博截图


此事能够很快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可见并非小事;而对当事警察做出初步处理,也能见到雷厉风行的态度。


但视频中孩子摔倒的一幕,在公众的脑海中恐怕不会很快散去。

    

无论当时是什么情况,哪怕涉事辅警、民警受到了人身攻击,在出手制止或者制服对方时,都应考虑到她怀抱中的孩子。如此简单粗暴地一招式“摔倒”,是不顾后果的做法。

    

试想一下,如果孩子在被摔在地上时是头部着地,或者出现了其他意外,此事该如何收场?依法执法的前提,是执法者具有合格的业务素质和人文素养。置幼童安全于不顾,不仅危险,也触碰了道德的底线。


公安部此前发布的《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曾经清晰地提到,在查处路面交通违法时,遇有违法者带有随行儿童的,民警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在这一事件中,涉事民警(或辅警)不仅没有安抚好儿童,相反还直接顺带把儿童也摔倒在地, 已经涉嫌违规。


当然,个别警务人员的粗暴,并不能代表警察群体。实际上,这些年来,各地警方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事例很多。但是,这个事件确实又非常极端,引起舆论批评,也很正常。

    

松江警方及时回应,并将涉事警察停职,是应该的做法。希望当地警方进一步调查清楚事件前因后果及发生过程,对涉事人员依法追责,给公众一个交代。

    

同时,也应该反思,此事何以发生?近年来,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文明执法,建立了种种制度,约束警察的现场执法,为什么到了基层,还是有这种极端事件发生?

    

惩处一个或几个粗暴执法的警务人员容易,防微杜渐,避免此类极端个案发生,才是真正的问题与难题。


文/赵蕾 王煜 赵凯迪 辛平  实习生 王琳  纯洁  吴敏 编辑/李骁晋 赵蕾 与归 校对/王心 陆爱英


值班编辑 李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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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重案组37号”“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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