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没有灵丹妙药,是“一把手”工程
无论对于GP还是LP来说,在退出解决方案上没有“一招鲜”的办法,更没有灵丹妙药。不同投资机构需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制订可执行、系统的退出策略,做到未雨绸缪,而投资机构的“一把手”往往要发挥核心作用。
2月10日,由LP智库主办,华平投资协办,LP智库圆桌论坛系列之“基金退出与流动性最佳实践”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级/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教育基金会、央企、地方国企、险资等为代表的LP,以及部分头部GP代表,围绕业界关注的“退出”和“流动性”话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通过5个小时的激烈研讨,与会LP、GP代表达成以下共识:退出,是件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体系化,从上层制度去筹划退出路径与管理规则,又要可执行,在执行层面去系统规划退出时点与预留程序执行周期。受制于基金期限、政策变动、资本市场“晴雨表”,以及一些不可预测的意外因素,都会影响LP、GP错过“退出”的最佳窗口期及其执行效率,导致业绩受到很多的影响。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基金退出是世界性难题,是VC/PE行业面临的普遍痛点和难点。无论对于GP还是LP来说,在退出解决方案上没有“一招鲜”的办法,更没有灵丹妙药。不同投资机构需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制订可执行、系统的退出策略,做到未雨绸缪,而投资机构的“一把手”往往要发挥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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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机构要对退出抱有敬畏之心
根据LP智库研究海外数据显示,在资本市场流动性相对较好,PE二级市场相对比较发达的美国市场,超过八成VC/PE基金在设立满10年时仍未完成清算。
中国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7年,主流通常5+2或4+3。但这种期限设置相对于成熟的国外市场10+2年的基金期限,仍有很大差距。受制于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长期资本匮乏,人民币基金在退出方面无疑面临更多的挑战。
国家鼓励人民币基金“投早投小”,但人民币基金目前的期限设置对“投早投小”并不友好。从小企业自身成长的周期规律来看,LP/GP要忍受企业较长的J-curve周期,人民币基金期限延长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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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是一把手工程,LP对GP提出系统化要求
在政府引导基金类LP角度来看,基金退出包括实质性的退出与形式上的退出两套规则。实质性的退出,即给LP赚钱(拿回本金、赚取高额回报收益);形式上的退出即受制于基金定位目标、工商、税收等规则,在形式层面做基金退出、清算的执行。
LP代表普遍认为,退出本质是一个“一把手”工程,“一把手”的决心与决策要站在基金角度去通盘考虑,而不仅仅是投资经理需要考虑的问题。“一把手”的果断和执行力,加上系统化和体系化的制度安排,是实现退出的关键。这也反推过来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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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构建退出能力,GP从源头抓起
“投后团队在今天,得战略性前置。” 哪怕是从制定投资协议模板、周例会、投后项目跟踪这种事做起。这种主动管理的做法也引发了在场GP、LP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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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吃饭的烦恼:择时退还是到点退
“创投机构在资本市场减持,往往靠天吃饭。”一位GP代表总结引发了全场与会人员的共鸣。受制于资本市场的波动性及减持新规,IPO减持退出回报的高低不确定性很大。
他认为,投资机构的非上市退出策略,可以概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是投资阶段,未雨绸缪,签署各种投资协议要考虑退出便利化;第二个阶段,通过投后服务、赋能,及时进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全方位地动态分析被投项目的发展质量;第三个阶段,投后退出服务团队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并购、S基金、诉讼等)保质项目的顺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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