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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重大举措:国际商会仲裁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 万邦讯
根据国际商会仲裁院官方消息,2017年10月17日,国际商会仲裁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联合举办会议,促进国际仲裁发展,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深入讨论和合作。国际商会仲裁院可以优惠价格租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庭审设施。此举是继国际商会仲裁院在上海设立办事处以来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扩大该机构在华南地区的影响,更好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当事方提供优质争端解决服务。
2016年,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了41宗涉及中国内地当事人的案件,其中,有15宗作为申请人,26宗作为被申请人。
【万邦讯】编辑: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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