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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来穗创业最高补450万
位于广州黄埔区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来源:文汇报资料图片)
《指南》将补助分为三个支持方向,分别为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港澳科技成果来穗转化补助、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
港澳初创企业补助
对于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资助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支持的青年初创企业,若其在广州市注册成立企业,则给予落户补助支持;对于同一企业只支持一次。
按照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市财政支持20万元人民币。若申报单位此前已获得广州市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的项目资助,不得申报本方向。
港澳科技成果来穗转化补助
择优遴选支持港澳人士或港澳企业在穗成立企业,以拥有知识产权、目标市场明确、产业化前景良好的技术成果为基础,向市场提供新产品或新服务。
择优遴选支持不超过30家港澳企业,按照事后补助方式每家给予市财政支持20万元人民币。
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
支持在穗机构与已获得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资助的香港企业在穗开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慧城市、新一代信息通讯、新一代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科技领域的研发项目。
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要求的立项项目,按照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所资助的在穗研发费用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4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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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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