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2022年招生通知(面向港澳台学生)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2022年招生通知
(面向港澳台学生)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级管理人士对中国发展模式及全球战略管理理论认知的渴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合作开展亚洲首个MPA-EMBA双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二、项目定位
双硕士学位项目实现MPA项目和EMBA项目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理解中国发展模式、洞悉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掌握现代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知识,并兼具公共价值和企业家精神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及具有创新思维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三、项目特色
1.坚持国际化、交叉性和复合型的培养定位,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中国发展模式、践行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把握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运用复合型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助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项目面向全球招生,开展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是亚洲首个MPA-EMBA双学位项目。学员达到两校各自学位标准后,可同时取得清华大学MPA学位、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学位。
3.项目充分发挥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的师资优势、学科优势和国际品牌优势,既为学员传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专业知识,又满足不同类型学员对中国国情、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学习的需求。
四、 报考条件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澳门申请者,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申请者。
2. 截止到 2022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须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6年以上(含6年)工作经验;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4.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 申请办法
1.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以上暂定申请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官网通知
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线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s://www.cb.cityu.edu.hk/emba_tsinghua-mpa/)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下文)。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填报清华大学申请系统,具体申请信息另行通知。
2. 报名费为300元港币。(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填报清华大学申请系统并缴纳申请费用138元人民币/人)。(以招生简章为准)
3. 申请材料清单
① 个人陈述,篇幅1千字左右;
② 学士(或以上)学位证明;
1)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 (http://www.chinadegrees.cn/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中国内地以外地区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③ 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本科或以上成绩单;
④ 两封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推荐人须为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或者相关行业内的资深专业人士;
⑤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六、申请说明
1. 通过资料初审的申请者,会被告知填报清华大学的申请系统,之后进入复试阶段。
2. 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志愿。
3.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申请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 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6. 请申请人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 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申请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是否录取,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7.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9.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申请服务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0.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11. 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七、考核、复试与录取
本项目采用“申请-审核制”,即申请材料审核加复试的方式选拔。申请材料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联合审查,择优遴选出进入复试人选。
本项目采取先申请先审核的多批次“申请-审核”模式,申请者尽早申请。
复试将在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或其他合适地区进行,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届时将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复试结果等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www.sppm.tsinghua.edu.cn)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网站(http://www.cb.cityu.edu.hk)同时公布。
八、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由清华大学进行资格复审、体格检查等,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2年秋季学期在清华大学注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培养安排
该项目为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主要依托清华大学MPA项目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项目展开,融合中国发展模式、全球战略管理相关内容。
本项目为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如有特殊情况,修业年限经批准不超过5年。采用分段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每个月集中4天(4个工作日或者2个周末+2个工作日)。授课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
项目授课地点分别在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专业实践部分拟考虑安排在日内瓦或其它合适地区进行。
根据项目培养目标以及项目定位,课程内容涵盖公共管理课程和工商管理课程,同时兼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战略与规划、全球战略趋势与外交政策等知识体系。公共管理课程主要包括核心课、选修课、前沿课三个部分,按照MP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论文。工商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部分,按照EMB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设计报告。
十、学习费用
本项目学费为68.8万港币/生(以招生简章为准),其中清华大学收取学费28.8万人民币/生。统一由香港城市大学收取。
学费包括听课费、教材讲义费、学校和学院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的使用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学生上课所需的交通费、国际旅费、食宿费和海外实践费等。
十一、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同时授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
*所获EMBA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二、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86-10-62787965
联系人:金老师
邮编:100084
Email:mpa_emba@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sppm.tsinghua.edu.cn
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
电话:+852-34428403
联系人:郝刚博士(课程联席主任)
Email:CB-EMBA_Tsinghua-MPA@cityu.edu.hk、msghao@cityu.edu.hk
网址:http://www.cb.cityu.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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