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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进退两难的“脏钱”捐赠(下)

SSIR中文版 斯坦福社会创新评论 2022-11-27


导读
  Foreword





在本文的上篇中,作者提醒我们在面对“脏钱”问题时,要重点关注非营利组织与捐赠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与条件,向捐赠者授予影响力和认可都可能带来危害。在今天发布的下篇中,我们将进一步了解当捐赠者获得影响力和认可后,会如何造成危害;以及非营利组织怎样围绕公共利益和组织自身利益进行评估并做出“是否接收有争议捐款”的决定。

在文章末尾,作者还提醒如果对道德纯洁性抱有过高期待,会让我们摒弃有关慈善事业的复杂对话,进而无法有效推动慈善领域向前发展。进行复杂对话、思考复杂问题能够帮助我们检视惯用的思维模型、利益分配机制、工作方法是否依然适用,并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及时进行调整和创新。





由于本文篇幅较长,我们分上、下篇发布。在上篇中,作者列举了美国非营利领域的各类“脏钱”案例,并梳理了各方对此持有的观点,点击蓝字回顾上篇内容 让人进退两难的“脏钱”捐赠(上)



允许捐赠者施加影响


作为对资金捐赠的回馈,非营利组织往往允许捐赠者对资金的使用施加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影响甚至会延伸到非营利组织的日常运营中。这种影响力被称为捐赠的附加条件。考虑到捐款大多会被指定用于某个特定的项目,这似乎无伤大雅。但是,这种影响力也可以是实质性的,例如,捐赠者表示他们的捐赠是以改变非营利组织的工作范围为条件的。我所采访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者还描述道,如果非营利组织采取了某些公共行动(如倡导),可能会出现捐赠者拒绝拨付或要求归还捐款的突发情况。在一个极端的案例中,一个拥有命名权的捐赠者被赋予了对其他潜在捐赠合作的否决权。非营利组织可以接受或拒绝这些条件,也可以尝试与捐赠者进行谈判。非营利组织也可以在捐赠者没有明确提出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捐赠者施加影响。例如,一个常规做法是允许非营利组织邀请主要捐赠者加入其理事会。


一些例子可能有助于说明捐赠者影响力的潜在危害。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一位名叫安娜 •让斯(Anna Jeanes)的已故捐赠者在1907年希望把一片土地作为遗赠提供给斯沃斯莫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据说,这片土地价值100万美元,而她的捐赠条件是要求学校取消校际体育活动。接受这样的礼物显然会损害斯沃斯莫尔运动员的利益,因为他们被剥夺了比赛的机会。然而,当时斯沃斯莫尔学院捐赠基金总额还不到100万美元,而此捐赠或可为学校带来巨大的福利。学校最终拒绝了这笔捐赠,因为体育运动居于学校使命的核心位置。不过,这是在校友和当地媒体对这件事进行了大量讨论之后才发生的。


在一个更近期的案例中,金融机构BB&T在21世纪初期向多所高校提供了平均每所110万美元的赠款,以换取设计一门包括安 •兰德(Ayn Rand)的《阿特拉斯耸耸肩》(Atlas Shrugged)在内的新课程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BB&T还希望设立一个主席教职职位、获得演讲的机会或设立其他项目。超过63所学院和大学接受了它的捐赠。考虑高等教育机构以决定自己的课程和维护学术自由为荣的程度,接受这些捐赠者提出的附件条件无疑有悖于它们的使命。


我们可以想象一些假设的场景,在这些场景中,影响力造成的伤害更为严重。不妨考虑这样一种情况:一个非营利性医疗诊所的捐赠者规定,捐赠的资金不能用来为非法移民服务。而非法移民通常构成了患者群体中的很大一部分。更为有害的是,设想一个捐赠者说,只有在诊所同意不治疗任何非法移民的情况下,才会将钱拨付给诊所。历史上,捐赠者曾向医疗机构提供过类似的赠款,规定可收治的患者的种族。仅从20年前开始,法院才解决了一些带有种族约束性条款的捐赠的合法性问题。如果遵守这些合同需要建立在种族歧视行为的基础上,在法律上,非营利组织不需要对违反合同条款负任何法律责任。


当一家非营利组织发现自己依赖一位捐赠者时,它甚至会无意中授予该捐赠者影响力,即使捐赠者没有提出明确的附加条件。虽然捐赠协议和条款清单通常被用来说明捐赠的具体责任与义务,但当特定项目或非营利组织本身的存续面临挑战时,非营利组织可能会授予捐赠者比协议中约定内容更多的东西。


2016年,法律学者泽菲 •缇奇奥(Zephyr Teachout)的著作《美国的腐败》(Corruption in America)中,针对政治腐败、当选官员与竞选捐赠者之间在利益上相互依赖的循环的讨论,就清楚地说明了非营利组织的这种风险。特别是当捐款数额较大时,非营利组织如果不与捐赠人持续互动,以期望再次获得捐款,就可能无法维持项目。如果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预计以恳求的态度与捐赠者交流,这就会影响非营利组织的战略。这种做法造成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乔纳森 •马克斯所(Jonathan Marks)说的 "下一次赠款的暴政 "的情况,即捐赠是一种权力的扩大。


律师维多利亚 •彭(Victoria Peng)对AT&T和T-Mobile之间的电信合并提案的研究表明,捐赠可以通过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换取影响力。在2016年的一项研究中,她深入调查了AT&T公司如何利用对非营利组织的捐赠以影响联邦监管政策。具体来说,AT&T曾向各类非营利组织提供赠款,如美国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同性恋反诽谤联盟(Gay and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无家可归者收容所,以及一个亚太裔奖学金。所有这些机构都向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提交了支持AT&T与T-Mobile合并提案的评论意见。这些非营利组织在评论中没有透露他们是AT&T的捐款接收方,AT&T也否认了与他们进行利益交换的指控。但是,正如缇奇奥所言,等价交换往往是隐性的,而不是捐赠者直接要求的。由于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裁决,该并购案最终未获批准。非营利组织将自己介入对其没有合法利益的并购审查中,体现了监管流程的退化。这就是授予捐赠者影响力后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一个典型例子。




允许对捐赠者提供认可


如果非营利组织授予捐赠者以某些形式的认可以换取他们的资金捐赠,也会带来危害。这些认可全部都是正面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这种认可就不能当作对有价值的捐赠的回馈。


非营利组织的感谢可以通过小礼物或感谢信的形式私下表达,也可以用新闻发布会、荣誉榜、命名权和活动中的致敬等形式公开表达。这种认可给捐赠者带来了研究人员所说的 “光环效应”,即作为仁慈的、高尚的或品行端正的人感受到的自尊。如果非营利组织的认可是私下进行的,那么这种光环效应可能只有捐赠者本人能感受到。


非营利组织通过私下认可提供的大部分东西实际上是无害的。给小额捐赠者邮寄印有非营利组织标志的鼠标垫,很少会影响到其项目的受益人或所追求的事业的利益。但是,当认可是被公开授予时,可能会带来两种危害。第一种危害是由非营利组织的认可行为本身造成的。例如,如果施暴者作为对社区有益的成员而获得公开认可,受害者可能会再次受到心理创伤。第二种危害产生于一个有不当行为的捐赠者为了个人利益而利用非营利组织的认可,如避免法律惩罚或仅仅是争取公众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捐赠者利用其捐赠作为一种补偿性行为,可能会使公共利益受损。就像捐赠人能够施加影响力的情形一样,提供认可能够以一种不易觉察的方式发生。非营利组织并不总是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来认可一位捐赠者,以避免造成危害。只要非营利组织愿意让捐赠者的捐赠被公开地认可,这种风险就会存在。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危害并不会出现每个,甚至大多数捐赠案例中。即使对于捐赠的认可事实上是公开的,但仅限于小范围内,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不明显。许多非营利组织在其网站上提供的年度报告中或在建筑设施大厅内展示的 "光荣榜 "上对捐赠者进行认可,并没有引发争议。然而,明显的认可形式(如命名权和冠名赞助)向更多人宣传了捐赠者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从而使捐赠者有更多的机会利用他们的慈善捐赠来塑造公共叙事。后一种情况就是目前许多关于非营利组织中接受“脏钱”的争论的根源。


例如,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旨在保持公众对企业的支持, 即使公众知道企业有过不法行为。根据当前的商业研究文献,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捐赠被广泛认为是获得 “声誉性保险 ”的努力的一部分。烟草公司对大学和其他科学事业的捐赠,帮助他们维持了来自公众的支持并逃避了联邦监管。这些企业与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和联合黑人学院基金(United Negro College Fund)等知名非营利组织的长期关系也是如此。明尼苏达大学公共卫生教授哈里 •兰多(Harry Lando)认为,这种策略是通过向非营利组织捐款换取“清白”。


金融家和已被定罪的性犯罪者杰弗里 •爱泼斯坦的行为明确体现出非营利组织的认可会带来危害。2019年,《纽约时报》报道了爱泼斯坦利用慈善捐款来讨好维京群岛当地领导人。他的捐赠包括向学校和青年组织捐赠50台电脑,为一场选美比赛提供奖金,以及在2014年为儿童举办一场科学和数学展览会。2012年,爱泼斯坦在为他的一家公司——南方信托公司(Southern Trust)申请参加减税计划时提及了这些捐赠行为。爱泼斯坦的代理律师在关于该项申请的公开听证会上提到了这些捐赠,他说:“你们当中认识爱泼斯坦先生的人都知道,在过去11年中,他对维京群岛的各种慈善机构一直在慷慨解囊。”该公司后来加入了减税计划,使维京群岛的居民无法从爱泼斯坦的公司获得更高的税收。


在烟草和爱泼斯坦这两个例子中,公共利益都受到了损害。下面的案例说明非营利组织公开认可某些捐赠可能会损害组织自身的利益。许多学者认为一个组织的声誉是其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声誉在促进交换(包括筹款和开展以使命为中心的项目)上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政治学家泰德 •莱赫特曼(Ted Lechterman)对美国生物制药公司辉瑞公司(Pfizer)向无国界医生组织(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简称MSF,又称Doctors Without Borders)捐赠肺炎疫苗这一案例的分析,向我们揭示了认可捐赠者对非营利组织的危害。在得到辉瑞捐赠的疫苗后,无国界医生的领导者意识到他们必须面对并解决短期收益和长期损失之间的冲突。如果无国界医生接受了这些疫苗,管理人员担心他们会给辉瑞公司以及一般的制药公司一个维持高市场价格的理由。这样做会限制无国界医生在未来成为药品价格改革的有效倡导者的能力,从而使无国界医生的组织利益受损。基于此原因,无国界医生拒绝了辉瑞的捐赠。莱赫特曼解释到:“我认为有一种普遍的可能性,就是排除那些如果被推行进而导致系统性变革不太可能发生的缓兵之计;如果接受临时救济会严重限制实现系统性改革的可能性,那么接受救济是不能被允许的。”



权衡危害


为了帮助大家思考这些问题,我提出了一个简单的2X2框架,来展示捐赠者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交换会产生何种危害。每一个单元格中都包含了一个例子,以说明公众或非营利组织的利益如何在授予影响力或认可的基础上受到损害。非营利组织的理事会和管理者可以使用这个框架来考虑与特定捐赠相关的风险。

 


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可能倾向于识别有可能对其组织造成的危害。对于他们来说,识别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直接责任而对公众造成的伤害可能很容易。但是,即使是认真诚恳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者和理事会成员也会质疑,他们是否有义务避免对公众造成非单方面的危害。例如,如果一个捐赠者在法庭上提供了慈善捐赠记录,从而成功地争取到了较轻的惩罚,那么接受此捐赠的非营利组织是否要对这个结果负责呢?狭义地说,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非营利组织不应该对他们无法合理预见的危害负责,但也不能允许它们将疏忽作为逃脱的借口。


在《官僚主义时代的道德责任》(“Mor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Age of Bureaucracy”)一书中,哲学家大卫 •卢班(David Luban)、阿兰 •斯特鲁德勒(Alan Strudler)和大卫 •瓦瑟曼(David Wasserman)分析了一种常见的组织做法。这种做法使危害的责任归属无法被确定,组织还会提出以下先决性问题作为回应:“当上级和下级都没有责任时,我们面临着一种难以置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在组织内)似乎已经不存在了”。该书作者进而评论:“‘他们知道还是不知道’是一个‘二流’的问题,因为正确的问题是‘他们应该知道吗’”。


我猜想,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可以预料到,一些捐赠者何时会利用他们的捐赠来推进自己的政治或个人议程。我建议任何人在审查潜在的“脏钱”捐赠时都要考虑以下问题:“非营利组织是否知道捐赠者会利用其影响力或得到的认可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如果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非营利组织理所当然地要承担一些责任。或者,正如上面引用的吉里达拉达斯在2019年《纽约时报》专栏文章的副标题所指出的,“非营利组织不该允许自己被富人利用以洗刷他们的负疚感”。允许自己被利用,表明组织已经一定程度上预见了这种行为会发生。当然,只有很少的捐赠者会被认为可能造成危害,但是他们处于公众对“脏钱”担忧的核心地带。


让我们回到一个本来很明显,却可能会在关于危害的繁冗讨论中被忽略的问题。捐赠为受赠的非营利组织带来了重要的益处,比如支付员工工资、投入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和资助安全保障性服务等。因此,尽管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论证了危害可能发生,而且有时应该与非营利组织关联起来,但是,是否接受捐赠的决定很可能是由成本效益分析的结果驱动的,即把潜在收益与潜在危害的风险列出来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确信这种评估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应该)是很复杂的。我的目标始终是帮助读者确定哪些类型的危害应当计算为成本。被归为成本的危害不是捐赠者过去的行为带来的,而是由于非营利组织为了回馈资金捐赠授予捐款人的认可或影响力在未来可能引发的潜在危害。


非营利组织的多样性使得我们不可能就“应该”和“不应该”接受何种捐赠提出标准化建议。不同规模的非营利组织都需要考虑认可一个捐赠者会带来的潜在影响。如果美国红十字会(American Red Cross)公布某人为某项活动的“冠名赞助商”,这种认可的能量远远超过了一个小型的、本地的免费食物分发所能够达到的程度。具有不同使命的非营利组织也可能对同一个捐赠者做出不同的判断。虽然国家橄榄球联盟(National Football League)或许是一家倡导儿童体育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一个适合的合作伙伴,但它可能被研究脑震荡和脑创伤的非营利组织所摒弃。更多维度的差异可能也具有相关性。这就让每个非营利组织,或至少每个组织所在的领域,都不可避免地要制定一套自己的原则和门槛,以确定哪些交换是可以被允许的。


对道德纯洁性的要求是鲁莽的,而对此抱有期待会让我们远离有关慈善事业的复杂对话。我们不能要求非营利组织避免掉所有形式的不诚实或违法的行为。



建议


虽然捐赠者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交换会构成实际风险,但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前置评估工作来管理这些交换。最后,我为非营利组织的理事会和管理者们提供以下建议,用于探索组织的最佳实践方法或评估与某个捐赠人之间的交换行为:


明确潜在危害| 考虑你的非营利组织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我提供了一个词汇表和框架来组织高层对话,否则思考会显得毫无根据,也可能带来道德恐慌。如果它能引起共鸣,就用它来带动组织中的其他人。运用“允许和危害”框架,帮助高层领导明晰接受捐赠可能产生的危害。在策划会议上花时间制订适合你的组织的更具体的原则和门槛。


避免过于简化的决策框架。| 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大额捐赠而言,“我们应该接受还是拒绝?”这个问题过于简单。明确捐赠仅是长期交换过程中的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应有勇气以谈判的态度与捐赠者接触。如果你担心潜在的危害,可以考虑收集更多人对此的看法,并向捐赠者提供低风险的授予影响力和提供认可的方式。减少风险的方法之一是对其所获的影响力或认可加上时间限制。例如,不提供永久董事会席位,而是一个有年限要求的。从我们接触的很多案例中,永久提供这种有价值的回馈的风险正在快速显现。当你感觉到一个捐赠者在向非营利组织寻求 “低成本的感恩 ”时,可以考虑请他们保持匿名。


加强沟通。| 在处理来自有争议的来源的捐赠时,不应当保持沉默或仅进行有限的发声,而应充分表达。仅仅告知捐赠者姓名,而不告知做出决定的依据,会让公众产生诸多不必要的想象。旁观者可能会想,“非营利组织是不是太天真了,难道不知道会有争议?” 、“非营利组织是否知道捐赠者的丑闻,但不清楚它在损害公共利益上可能起了什么作用?”、 “非营利组织是否已经认识到了危害,但为了得到利益,这么做是值得的吗?”公众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有不同的反应是合理的。只要你能计划好如何公开描述你的决策过程,就能够审慎而有效地促进理事会上的讨论,并为你可能承担和面对的批评做好准备。无国界医生拒绝辉瑞公司的捐赠的决定就是一种告知真相的做法。如果有更多的非营利组织愿意将自己作为一个案例进行详细研究,那么关于“脏钱”的讨论的质量将会得到提升。


考虑一个结构性的解决方案。| 如果觉得对每笔捐款进行评估是一件让人筋疲力尽的事,你可以考虑设计一个结构性的解决方案。具体来说,创建一个保密信托(一种完全由受托人控制的活体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对保密信托中持有的资产没有控制权,这种信托是为了防止利益冲突和维护隐私),以消除接收捐款决策者的个人道德负担。简单地说,保密信托是一个由第三方(如当地银行)管理的账户,捐赠者可以向该账户投入资金。这种信托的 “保密”体现在你的组织中没有人能够监督账户的交易记录或从该账户中提款。这种信托的建立有效地切断了非营利组织和资金捐赠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消除了非营利组织授予捐赠者影响力或认可的风险。在非营利组织中,保密信托是一项新的尝试。不过,这个方法已经在政治领域进行了多次试验,以改革竞选资助机制。对采用了保密信托机制的政治运动的捐款额度呈逐年下降趋势。基于对慈善捐赠者动机的了解,我估计相似的趋势也会出现在慈善领域中。不过,对于一些非营利组织来说,这可能是值得付出的代价,因为它能确保理性分析和操作程序上的一致性。


最后,当我们考虑捐赠者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潜在交换时,我们应该记住,我们生活在一个政治哲学家称之为非理想的世界中,充斥着腐败、不公正、以及不当行为。对道德纯洁性提出严苛的要求是不切实际和鲁莽的。而对此抱有期待会让我们摒弃有关慈善事业的复杂对话。事实上,正是因为世界如此糟糕,美国才会如此严重地依赖非营利组织。这些机构存在的一部分原因是对人性的贪婪的回应。我们不能要求非营利组织避免所有形式的腐败,同时期望它们能够完成需要做的重要工作。解决非理想世界的问题需要非营利组织参与其中。非营利组织的“手”会被“弄脏”,无论是通过接收捐赠、具体的实践工作、给大环境带来的影响,还是通过那些与它们签订合同的企业。


鉴于非营利组织必须在现有世界中运作,公众应该对非营利组织和捐赠者之间的哪些交换应当被谴责具备判断力。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当这些组织足够强大时,每个人都会受益。为了非营利领域的生存,我们必须允许非营利组织能够接受不完美行动者的善举。正如我试图通过这篇文章说明的,在某些情况下,真正的担忧是必要的。但对于许多其他的利益交换行为,我们或许应当重新考虑我们提出过的批评。我尤其想表明,那些不需要给予影响力或认可的捐赠通常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建议可能会让我们感到不太舒服。例如,如果非营利组织不授予其捐赠者任何影响力或认可,我将支持非营利组织接受任何来源的捐赠。这将需要一份无条件的捐赠和一根魔法棒,以确保捐赠对除接受者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匿名的。如果这些理想条件能够被满足,造成危害的风险几乎为零,任何金额的捐赠都能转化为纯粹的收益。这些理想条件是不现实的,但却佐证了我的观点:如果一个非营利组织真的不给捐赠者提供任何回馈,或者在一种更好的情况下,完全避免非营利组织与捐赠者之间建立关系,那么即使接收来自最恶劣的捐赠者的捐款,伦理道德层面的问题也会大大减少。


我曾与许多社区组织者分享过我对“脏钱”的看法。他们普遍认为我的标准太宽松了。而在非营利组织中担任资源拓展职位的人们则认为它过于苛刻。居于中间立场从不意味着站在道德高地上。但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从两个群体的不满中感到一丝安慰。看似乏味的管理问题应该被放置于伦理道德层面去考虑,即便我们无法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本着这种精神,我期望本文读者的不满能“推动”有关“脏钱”的对话不断深入并向前发展。


来源:《斯坦福社会创新评论》2022年春季刊

原标题:The Dirty Money Dil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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