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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专区:香港永居、内地户口与“精分”


是否可以拿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但不取消内地户口?这是在港漂®中的最热问题之一。之所以考虑在取得香港永居身份后又不取消内地户口,原因主要是希望在享受香港永居身份的各种好处的同时,可以继续享受内地户口所带来的一些便利,比如避免办理房产、银行账户等更名手续,继续享有“集体身份”(如股份合作制公司股东)、小孩以内地居民身份读书、避免外资身份等。


同时具有香港和内地身份的“两地双重户籍”情况与“双重国籍”不同。中国公民因入籍外国而丧失中国国籍,有《国籍法》的明文规定为依据。但是,对于内地居民取得香港永居身份的情况,是否就当然丧失内地户口,法律上并不清晰。在实际上,有关部门也没有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表态,更没有听说过公安部门因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而注销内地居民户口的先例。


目前,国家限制两地双重户籍的方式,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要求以“单程证”赴港的内地居民在赴港前即注销内地户口;其二,是要求以其他方式取得香港永居身份的内地居民,在香港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一般称回乡证)时,必须先提交已注销内地户口的证明。可见,以单程证赴港者不可能保留双重户籍(除非涉及假户口),而只有以其他方式赴港(投资移民、内地专才、内地优才等)的内地居民,才有可能在取得香港永居身份后仍保留内地户口。


由于国家对两地双重户籍的管理,主要是在办理回乡证环节作出限制,因此,内地居民在取得香港永居身份后基于该身份所能办理的各种手续,除了回乡证以外,其余的都可以办理。其中,最主要的是能够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香港特区护照。至于基于内地居民身份所持有的各种证件,包括内地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通行证)以及中国护照,均可以一概保留。由此可见,内地居民保留两地双重户籍,除了凭回乡证往来内地和香港外,其他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便利和好处,均可以享有,比如投票权、永久性居民专享福利、不受目前针对非永居人士“房产限购令”(在香港一般称为“楼市辣招”)的限制,还有许多人最为推崇的能够取得香港特区护照(但随着国际社会对中国护照认受性的提高,特区护照的价值在相对降低)。


大概而言,保留两地双重户籍有两项“亮点”:(1)当事人没有回乡证,而只能凭港澳通行证往返香港和内地;(2)当事人可以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和香港特区护照两本护照。



这两项亮点带来许多便利,但是也同时带来一些不便。先说没有回乡证的问题。在取得香港永居身份后,当事人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加赴港签注往返内地,直到该签注到期为止。由于这类签注是由香港入境处发出,签注到期后将无法取得续期(因为按照香港入境处的记录当事人已经是永居身份)。在此之后,当事人进出内地边检往返香港时,只能使用港澳通行证(进出香港边检则用香港身份证即可)。具体采用哪种签注,则取决于内地户口所在地所适用的政策。目前最为便利的是深圳户口持有人,可以享受一年多次往返的签注;最不便利的是不适用个人游签注的地区,一般只能凭团体旅游签注往返香港。尽管当事人凭香港永居身份可以不受任何逗留期限限制在香港逗留,但是,从内地的角度看,其前往香港仍受所使用签注的限制,特别是期限限制。因此,当事人必须注意遵守有关签注的要求。


至于同时持有两本护照的问题,这表面上看是个较大的便利,但实际上也有坏处。坏处在于当事人在出国时必须充分考虑种种问题,比如是从内地还是香港出入境?应该使用哪本护照?用哪本护照办签证?最近就听说了一个个案,当事人买好了机票从内地出发前往欧洲,以为凭香港特区护照就可以免签证入境。但问题是,以香港永居身份从内地出境,是只能使用回乡证而不能使用特区护照的,如使用内地护照从内地出境,则必须先取得目的地国家的签证。结果,当事人也因为未在中国护照上取得目的地国家的签证而无法登机。


由此可见,对于两地双重户籍持有人来说,无论是往返内地香港还是出国,都必须进行“精分”(精细分析)。实际上除了以上提到的问题外,有时候还会涉及更复杂的情况,甚至是无解的情况。我在港漂群里回答有关问题时,已经形成了一个标准答案,就是:不要想太多,否则会“精分”(精细分析)过度而导致“精分”(精神分裂)。


关于是否申请香港永居身份,保留两地双重户籍,抑或是放弃内地户口而实现彻底的“港产化”,还会涉及很多问题需要考虑。我会在本栏目后续的文章中进行更具体的介绍。


本文在2015年4月11日首次发表于黄善端律师的个人公众号“不要忘记北京”,内容并未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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