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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工作法:如何与非法学专业的客户/上司进行有效沟通?

新则 2022-12-10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公司法务联盟 Author 蒹葭苍苍

# 新则 · 观察 # 


公司法务和常法律师主要承担公司的风控职能,但由于没有直接为公司创造收益,可能并不会受到足够的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法务和常法律师如何与非法学专业的公司领导有效沟通?本文从法务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值得借鉴。


文 | 朱葭 深圳某上市集团法务来源 | 公司法务联盟
由于工作性质的制约,法务在公司组织架构中通常处于较为尴尬的处境。虽然与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都属于公司的职能岗位,但是由于法务不直接管理公司“人、财、物”等关键要素,所以往往处于职能类岗位的边缘地带,更不用说与直接产生利润的销售、市场开拓等部门一样,在公司获得足够重视了。
基于这样的现实,很多公司往往并不会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即使有公司配备了专职的法务人员,往往也被划归行政、人事、风控部门管理,更有甚者,很多公司直接把法务安置在某个业务部门中。在这种略显尴尬的职能架构中,法务需要在公司中有效发挥作用,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如何与非法学专业的上司开展有效沟通。

- 1 -工作沟通中面临的常见困境有哪些?

1. 思维方式的差异

非法学专业背景的上司在面临一个亟待解决的工作任务时,依据个人的性格特点,往往会出现两个极端。
一是,不重视法律风险。认为法务提出的法律风险都仅是“理论上”的风险,进而要求法务降低关于法律风险的表述,以达到“配合”业务开展的结果。这种对业务部门的“迎合”心理很可能将法务推向“背锅侠”的位置。
二是,谈法律风险则“色变”。因为对法律风险缺乏专业评估的能力,因此试图绝对隔离法律风险,这导致的后果是,视法律为“万金油”,希望通过法律解决一切问题。

法务人员通常接受过法学专业教育,受到法律实务的职业训练,形成了特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要求法务在分析和处理法律问题时,围绕法律事实——法律规定——法律风险分析——法律建议这样的逻辑结构展开。针对有些法律风险,固然能给出可行性建议,然而还有一些法律风险是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此时法务的职责只能止步于对该问题进行充分揭示。
2. 无法获得有效的专业指导
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学是一门入世的学问,法务除了需要对法律规定背后的原理、逻辑有深入的理解外,还需要洞悉商业活动的基本逻辑,明确公司在具体经济行为中的角色,并以促进公司交易目的为视角,为公司提供法律助力。
由于每个人的角色、知识结构存在差异,法务若能在专业上获得上司的有效指导,将极大促进工作目标达成。然而,由于上司不具备法学专业的背景,他的指导方向可能更偏重于宏观方面,个案的法律问题处理需要法务自行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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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克服沟通困境,开展有效沟通?

1. 换位思考,增进了解
法务人员首先应当摒弃专业上的自大心理,尝试换位思考,以消弭与上司间的沟通隔阂。法学专业出身的人往往对自己的专业自视清高,认为其他人都不如自己更懂法律,因此动辄拿出“法律如何规定”来对他人进行普法教育,以展示自己在专业上的优越性。法律固然重要,但是在公司运作中,法律既是规则,也是工具。法务需要站在上司的视角,了解其对一个问题关注的核心焦点是什么,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这里以法律尽调为例,谈一谈换位思考的重要性。
在并购项目中,律师对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调一般围绕如下方面展开: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及主营业务的合法性、公司治理情况、重大资产、未履行完毕的重要合同、重大诉讼及仲裁、劳动人事关系等。法律尽调报告会对这些方面的现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进行详细披露。

法务在向上司汇报尽调报告的内容时,会发现上司往往只就其中的某一点特别关注,而不会对所披露的法律问题都一一过问。若片面地认为上司对其他法律风险不够重视的话,必然会产生沟通障碍。
此时,法务需要转换看问题的视角。不妨在心中多问几个问题:公司开展本次并购的目的是什么?若将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关注的重点是什么?本项目法律尽调报告中哪些风险项会对投资决策产生影响?
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后,就会发现对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法律风险可以归为两类:一是,对开展并购有颠覆性影响的法律风险,这类风险若无法解决,将影响收购目的;二是,虽然不会在根本上影响收购目的达成,但是对估值产生影响的法律风险。
进一步思考,便不难发现,上司对法律风险的关注点不外乎围绕该逻辑展开,所以会对项目用地、建设运营的合规性手续、股权权利的合法性完整性重点关注,而对其他法律风险关注程度则较弱。
通过换位思考,法务便能在工作汇报中学会抓大放小、重点突出了。
跳出自己岗位的局限性,以更高更开阔的视野审视自己的工作,学会把握领导的思维重心,将能极大降低沟通成本。
2. 深度工作,举重若轻
卡尔·纽波特在《深度工作》一书中认为,深度工作是指在无干扰状态下,保持较长时间的专注而进行的职业活动。深度工作强调在有限时间内,以专注的态度将工作做到深入。作为法务,在处理日常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常常有力不从心之感,培养深度工作的能力将极大的提升与上司沟通的效率。在汇报一项工作前,应当确保自己对这项工作有全面的了解,这样再面临上司的疑问时,才能举重若轻。
这里以集团型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为例,谈一谈深度工作的必要性。
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在项目公司未取得项目用地的合规手续时,即与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此后的几年,因为土地问题未解决,项目建设的合规手续也一直无法办理。为避免可能由此引发的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集团公司决定对项目公司的该问题予以整改。子公司需要定期就项目公司的整改情况向集团公司法务部门汇报。经过两次汇报,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仍未获得明显进展,引起了集团公司法务部门领导的重视。
此时,集团公司负责对接子公司的法务需要改变既往的工作方式,对该问题整改不力的原因进行深入了解,否则将在工作汇报时面临上司的质疑。然而子公司的对接人员由于并不是项目公司用地合规手续的直接经办人,对项目公司汇报的材料也未加仔细审核,这就导致上报材料出现多处逻辑混乱、事实不清的问题。此时集团公司法务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 了解一般情况下,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的法定流程以及每一环节所需的材料;2. 向项目公司直接经办人员了解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办理进度和办理难点;
3. 针对办理难点给出法律上的建议;4. 起草汇报材料模板,在模板中理清集团公司的关注要点,并交由子公司按照管理流程填写上报。

在这个过程中,表面上集团公司的法务介入太深了,然而集团公司法务无法要求子公司对接人员及项目公司人员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深度开展工作,能做的仅仅是基于自己的理解,尽可能将工作做到深入。这样上司在看到子公司最终的工作报告时,才能对事情有清晰准确地把握。

深度工作能力是职业能力的一种体现,通过深度工作能帮助法务对一个法律事实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借由深度工作产出的工作成果,能大幅度提高上司对法务工作能力的评价,建立非专业人士对专业人士的职业信任感。
法务与非法学专业的上司沟通困境出现的根源在于缺乏了解与共识,由于专业背景的差异,需要通过日常大量的工作建立牢固的信任基础。法务应当学会抛弃专业的偏执,跳出纯法学方法论的视野看待公司的商业活动,同时应当对提升专业素养抱有恒久的执着,拓展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把每一件工作做到深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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