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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赛道、业务增长:媒体人如何看待律师“破圈”

程垒 新则 2022-12-10

如今,我们已进入一个媒体资讯大爆炸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尝试以短视频、直播等自媒体形式进行“破圈”。对于法律行业这一垂直领域而言,一方面,赛道在增加,机会更多了;但相反的,竞争者同样更多了。“破圈”对于律师的重要性在何处?律师又该如何破圈?本文作者从媒体的角度,为律师朋友们分享了一些个人经验。


文 | 程垒
本文由作者向新则独家供稿


前不久偶然间看到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大概是问为什么封建王朝的开国功臣往往集中在一个地方,比如东汉的云台二十八将,大多出自南阳;明朝的国公们大多来自淮南……等等。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的一个回答:历史证明,支撑一个封建王朝的崛起,往往一个县的人才就够了我在想,这是不是也从侧面证明,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成功的决定要素,除了自身能力,能否遇到伯乐,或者主动把握机会,才是更重要的。


笔者从事媒体工作多年,由于业务需要。与一些律师打过交道。感触很深的一点是,水平高低是一方面,是否愿意并且有意营销自己,扩大影响,是这位律师能否成功“破圈”,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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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破圈”?


前几年,传统媒体依然带有强烈的光环。有需要采访律师时,律师也往往比较配合。印象中,有这样一位律师,我的感受,其水平是一般的,但是他对媒体的态度是,有任何需求,全力配合。甚至在采访时间紧张时,可以自己打车过来接受采访。是的,他所求的无非是电视上的那几秒带有自己名字的镜头罢了。可是,这真的很有用。接下来的几年,作为后续合作者,我见证了他业务和财富的双增长。我明白这些文字或观点是被清高者所鄙视的。但实际上,经过社会的磨炼,我们也应该有体会,从古至今,推销自己本身就是成功很重要的一项技能


事实上,传统媒体从推广渠道和推广效果上来说,已经因为其本身的颓势,效果甚微,通过传统媒体来营销自己,不再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传统媒体天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然是很多行业寻求信用背书的不二之选。当然,新媒体的强势崛起,让推销自己有了更多的选择,从推广门槛来说,也不再有太大的难度。难的,其实是你是否愿意。


媒体资讯大爆炸时代,对于所有行业来说,都是更好也是更坏的时代。更好的是赛道增加了,机会更多了。更坏的是,竞争者同样更多了。所以现在大家都在“内卷”。抖音上、快手上、各种各样的媒体类app上,教做菜的,讲医疗知识的,披露行业内幕的,各种信息层出不穷。诚然这些信息良莠不齐,但实际上我们可以思考一下,这些信息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有些是行业潜规则,有些甚至在古代是行业秘方。为什么现在出现?因为卷啊,竞争者多,在新的赛道,谁先做破冰者,谁就先获利


事实上,新的传媒环境,对于律师行业整体上是有利的,或者说对所有具有知识壁垒的行业都是有利的。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比如讲皮肤方面知识的“仙鹤大叔张文鹤”,比如生物科普类up主“无穷小亮的科普日常”。法律知识方面,也早有“法外狂徒张三”成名江湖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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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个律师需要掌握大量专业的法律信息,这实际上对于行业外的人来说,是很难跨过的专业知识屏障。在遇到法律相关问题时,律师的意见及指引对于普通人来说,至关重要。而律师通过新媒体渠道输出相关法律知识,对于部分媒体受众来讲,是有极大需求的。广大的律师从业者,更大的“破圈”难度,其实更多在于克服心理上的排斥感。如果能在新媒体平台上展现自己的专业知识,那么获得巨大成就的可能将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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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圈”?


每一个专业的人才在对另一个领域进行拓展时,都一定是惶恐和畏难的,如何走出第一步至关重要。实际情况是,目前的媒体传播环境,将媒体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这个门槛降到了最低。


从媒体信息制作技巧这个层面来讲,近年来市面上媒体制作工具,其使用方式基本是傻瓜式操作。掌握专业知识的人群只要先把想要输出的信息总结梳理好,然后就可以按照固定的样式,通过这些简单易操作的音视频制作工具将其固化下来即可。而在媒体信息输出平台的选择上,可针对性的选择更适合的媒体平台进行发布,这些都是可以自行进行研究尝试的,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推荐。


针对目前的传媒环境,在媒体信息内容制作上,只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择一做好即可。一为有用,即你输出的信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有用的。在这一点上,上文也说过,律师行业有着天然的优势,只需要将自己耳熟能详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即可,当然在知识点的选择上可以有不同的侧重。


第二点是有趣,这是相对更高的要求,即你输出的信息能够做到有趣味性。这需要知识点与实际情况的结合,也需要制作者对信息进行二次创作,从律师行业来讲,可以更多地和生动的案例进行结合。


新媒体传媒环境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开放性的网络空间中,作者与受众的可交互性。一旦信息制作完成并在网络平台进行了发送。就有无数受众可以接受到这条媒体信息,同时他们也可以对这条信息进行评论,制作者也可以进行回应。如果是直播,这种信息交互还将是即时的。这是新媒体环境下与传统媒体非常不同的一点。


这对于信息制作者来说,是需要非常注意的,所谓的新媒体运营,很关键的一点即是对这种快速的双向信息模式进行合理化运作,让受众感受到合理及时的回应,将有利于将临时性的受众转化为固定的“粉丝”,真正将制作者营销为固定IP,这对于之后的业务转化及影响力提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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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信息的边界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门槛的媒体信息输出环境,不代表媒体信息就应该没有边框。事实上,目前的信息传播通道,都对流通的信息有筛选审核功能,在进行媒体信息制作的同时,我们应该要注意这个边框的限制。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一些敏感的社会案件,发表的相关意见一定要慎重。通过目前的媒体通道,信息的成功传播将会把信息的相关一切都进行放大,如果不能对信息及传媒走向有清晰的认知,那么信息的扩散,就不一定是是件好事。


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让这个世界由实体结构向虚实结合方向发展。我们现在所感受到的网络虚拟空间的巨大影响力还在逐步扩大,未来会达到哪一步不得而知,也许“元宇宙”会是一个可能。


这个世界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尽力去拥抱这种变化。作为一个在过去几年深切受到互联网影响的传媒行业从业者来说,已经体会过这种变化的阵痛。不断调整和适应,这个过程不一定很美好,但也在逐步改变。无论这种改变是主动还是被动。


本文也仅仅是提供一个旁观者的思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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