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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我院主持召开“东方文化园系”7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萧山法院 2022-09-13

10月12日下午,“东方文化园系”7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我院召开。债权人、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共100余人到达现场参加会议。


东方文化园

4月16日,“东方文化园系”公司因受担保链牵连、民间借贷负债过高等因素造成资金链断裂,出现财务危机,经东方文化园公司、太虚湖公司、杨岐投资公司、桐庐旅业公司4家公司申请启动企业预重整程序。区供给办牵头组成了“东方文化园系”公司预重整工作专班。5月26日,杨岐墙体公司、杨岐进出口公司经申请一并进入预重整程序。


7月23日,我院经前期预重整程序,发现“东方文化园系”公司存在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裁定受理东方文化园公司、太虚湖公司、杨岐墙体公司、杨岐进出口公司及百年坊公司破产重整案。桐庐旅业公司、杨岐投资公司也分别于7月16日、7月23日被桐庐法院、杭州中院裁定受理,后经杭州中院指定我院审理。我院报请中院同意后指定预重整阶段管理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该7家公司的管理人。



在我院指导和督促下,管理人及时对“东方文化园系”公司进行接管,依法有序开展债权登记与审查、应收账款梳理、财务审计、编制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截至9月28日,共156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债权申报金额75.28亿元。


债权人会议


会上,管理人就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核查情况、管理人报酬及中介机构费用方案等事项,向与会的各位债权人作出报告,并提交了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供债权人审查表决,除杨岐投资公司的最终表决结果需延期表决外,其他相关方案均获顺利通过。同时我院分别指定了“东方文化园系”7家公司的债权人会议主席。


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破产事务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阶段,我院将继续指导和督促管理人依法有序推进破产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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