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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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李占国院长调研杭州亚运村共享法庭|工作动态

6月7日下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赴萧山法院杭州亚运村共享法庭调研指导,杭州市委常委、萧山区委书记王敏,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萧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炜炜等陪同。在杭州亚运村共享法庭,李占国院长参观了诉讼服务专区、自助服务专区、共享法庭工作室、法治e站、智慧舱、审判法庭等,观看了全市亚运共享法庭数据驾驶舱、全省共享法庭宣传片。就如何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与助力基层治理,李占国院长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健全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党委领导的优势转化为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强大合力和实际效果。二要抓住关键环节,选配好庭务主任、指导法官,着力发挥其在整合各类解纷资源、提升服务群众质效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三要凝聚解纷合力,注重系统集成、融合共建,着力推动“共享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其与矛调中心、司法所、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支撑。四要坚持实战实效,切实发挥“共享法庭”建设成效,把其作为诉源治理的有力抓手,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减少诉讼案件成诉率、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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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浙江唯一!萧山法院一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典型破产案例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破产案件依法公平高效审理,助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积极实践破产法律制度,优化破产制度运行,注重企业救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审理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典型破产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遴选了10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公开发布,浙江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案入选其中。(详见案例10)这些案例体现了我国破产制度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效能:促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注重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充分保障债权人在重大财产处分中的决策权,提升债权人的程序参与度。充分尊重债权人意见,保障债权人对管理人的推荐权和更换权。适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新机制,权益未受调整或影响的债权人不参与表决。目录✦1.营运资产整体出售,最大程度实现营业继续——重庆市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2.企业资产组合出售,提高资产整体价值——杰克沃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3.破产清算转重整,充分运用重整维系有经营前景企业生存——重庆海虹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4.重大资产处置经债权人同意,有效保障债权人权利——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世新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5.充分保障债权人重整程序性权利,维护债权人重整积极性和重整利益——上海祥发危险品船务储运有限公司重整案✦6.更换未尽职管理人,支持债权人行使管理人更换权——上海兆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7.预重整及时指定管理人,保障债权人的推荐权——北京联绿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8.充分尊重债权人合理意见,指定债权人推荐的机构担任重整管理人——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9.适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新机制,权益未受调整或影响的债权人不参与表决——北京中电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10.妥善处理权益未受影响和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表决问题,兼顾重整的效率与公平——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案案例妥善处理权益未受影响和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表决问题,兼顾重整的效率与公平——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案【案情简介】2019年2月1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受理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司)破产清算案。因企业具有重整可能及重整价值,经债务人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朝阳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2020年1月21日,朝阳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部分债权人因对重整程序和重整计划草案了解不够,未投赞成票或未及时投票,导致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经管理人、重整投资者与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再次协商,在充分保障其权益的基础上,获得了上述债权人的认可。2020年6月28日,朝阳公司债权人会议再次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在本次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中,因重整计划草案未作实质性调整,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第一次表决中同意的债权人不再参加本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最终在二次表决中获得各表决组通过。2020年8月3日,法院裁定批准朝阳公司重整计划。【裁判要旨及典型意义】本案是重整计划草案未作实质性调整时,先前已表决同意该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不再参与表决的典型案例。重整中的利害关系人是指重整计划草案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的债权人或股东等。一般而言,权益未受到重整程序影响的债权人或股东,属无利害关系人,重整计划草案当然无需由其进行表决。而对于第一次表决中已投票赞成的债权人,虽属利害关系人,但因其已经主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对其权益的影响,在管理人未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实质修改的前提下,也无需参加二次表决。本案中,因再次协商未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实质性调整,表决组中此前已同意的债权人无需参加二次表决,仅由未投票及未投赞成票的债权人进行二次表决。如此的表决规则设计,在保障债权人知情权与表决权的同时,还大大缩短了表决时间,降低了重整成本,体现了重整制度快速拯救企业的价值和功能。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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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我院主持召开“东方文化园系”7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0月12日下午,“东方文化园系”7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我院召开。债权人、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共100余人到达现场参加会议。东方文化园4月16日,“东方文化园系”公司因受担保链牵连、民间借贷负债过高等因素造成资金链断裂,出现财务危机,经东方文化园公司、太虚湖公司、杨岐投资公司、桐庐旅业公司4家公司申请启动企业预重整程序。区供给办牵头组成了“东方文化园系”公司预重整工作专班。5月26日,杨岐墙体公司、杨岐进出口公司经申请一并进入预重整程序。7月23日,我院经前期预重整程序,发现“东方文化园系”公司存在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裁定受理东方文化园公司、太虚湖公司、杨岐墙体公司、杨岐进出口公司及百年坊公司破产重整案。桐庐旅业公司、杨岐投资公司也分别于7月16日、7月23日被桐庐法院、杭州中院裁定受理,后经杭州中院指定我院审理。我院报请中院同意后指定预重整阶段管理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该7家公司的管理人。在我院指导和督促下,管理人及时对“东方文化园系”公司进行接管,依法有序开展债权登记与审查、应收账款梳理、财务审计、编制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截至9月28日,共156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债权申报金额75.28亿元。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就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核查情况、管理人报酬及中介机构费用方案等事项,向与会的各位债权人作出报告,并提交了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供债权人审查表决,除杨岐投资公司的最终表决结果需延期表决外,其他相关方案均获顺利通过。同时我院分别指定了“东方文化园系”7家公司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破产事务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阶段,我院将继续指导和督促管理人依法有序推进破产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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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传真】动态查封企业设备,让一次性餐盒不停产!我院助力抗疫后勤保障

我院接到塑料公司的求助后,立即核实、研判该企业提及的生产困境。经查,塑料公司名下无其他固定资产且无力以现金进行担保,在法官与之多次沟通后,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以塑料公司名下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担保。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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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我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起需要公告送达的民间借贷纠纷

1月17日,我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受理了一起需要公告送达的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需要公告送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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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把国旗放进微信头像里,犯法了吗?

此外,使用国旗微信头像可能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有人将国旗添加在暴力、色情、反动等内容的图片上作为头像,是属于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旗的情形,可能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