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加坡“三权分立”的金融体系 | 中新法讯
一、新加坡金融体系概览
新加坡素有亚洲金融中心之称,作为亚洲地区第一批设立金融期货市场的金融中心的国家,拥有超过2.5万亿的资管额,全球2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所,全球前三的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活跃的短期资金市场。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统计,截止到2020年1月,新加坡的各类金融机构超过2500家,其中,银行近200家、资本市场持牌服务商800余家、保险及保险经纪公司130余家、保险相关公司344家、财务顾问579余家和支付牌照公司472家。
高密度且多样化的金融机构覆盖,合理严明的金融监管再加上世界一流的金融人才共同缔造了现在的亚洲金融中心。新加坡的金融行业能够有今天的成就源于以下有利条件:
(一)政府政策支持
从1965年建国伊始,新加坡就制定了“亚洲瑞士”政策目标,利用其作为国际贸易港的地理优势,加速发展金融市场。并且新加坡政府通过扩大自由贸易网络和双税务协定网络,吸引了众多跨国企业的驻足并且间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成长。
更为重要的是,李光耀还高瞻远瞩地将成为区域金融中心作为其发展目标,在1968年10月建立了第一个亚洲美元市场,这是新加坡金融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之后新加坡作为金融中心地位的逐步提高,政府通过内改外引的方法不断改革和完善新加坡的金融制度, 1983年,新加坡政府宣布对当地银行、金融机构等采用亚洲货币单位提供的银行贷款免征所得税。之后政府不断推出税收为主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巩固了新加坡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二)核心竞争力打造
亚洲作为新兴市场,过去20年的私人财富的积累异常迅猛,过快增长的个人财富导致了财富管理行业中金融专业人士的缺乏。千禧年伊始,新加坡全国的金融专业人士不过千余人。新加坡政府知道人才就是金融的核心竞争力,当即成立了新加坡财富管理学院(Wealth Management Institute,简称WMI)。
当时,这所学院是由淡马锡控股和新加坡管理大学(SMU)、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以及瑞士金融学院联合成立,旨在培养专业的财富管理人才以提高国家在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被称为亚洲新一代理财经理的“黄埔军校”。至今众多顶尖的私人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都已经在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和区域总部。丰富且优质的金融人才资源是这些顶尖金融机构建立本地团队和运营的基金,也是当初吸引他们驻足的重要原因。
(三)“三权分立”监管
金融监管是极其讲究平衡的,过于严格和宽松都可能造成不良的市场影响。因为不同国家的监管体制很难进行横向对比,但是,新加坡的金融监管肯定是最符合国情的。
为了在强化宏观控制的基础上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政府并没有设立正式的中央银行,而是“三权分立”,设立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货币发行局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执行金融监管、货币发行局掌握货币发行,以及政府投资公司管理外汇储备。三大机构完全独立,各司其职,且国会及其他任何部门不干预,这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符合新加坡国情及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需求。
有人说:“在香港,没有明文禁止就可以做。在新加坡,没有明文批准就不可以做。”时至今日,香港不得不在银行和金融监管方面收紧,但是,新加坡在秉承紧控金融风险的大前提下不断改革创新,经历了97年和08年两次经济危机后,又在这次的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从容面对,两次追加财政预算案与国民共度时艰。这份从容背后是强有力的金融体系和雄厚的国家储备金。
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新加坡金融“三权”中的监管机构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简称MAS)。20世纪90年代,日益复杂的银行业务与金融环境的需求迫使新加坡对金融监管进行改革,使其能出台更多的发展动力与一致性的金融政策。1970年,新加坡国会于通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MAS法案)》,至此,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1971年1月1日正式成立。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履行除发行钞票以外所有的央行职能(发钞权现在仍属于货币局 )。
其成立初期作为金融监管执行机构,一方面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运用外汇市场利率等工具调控国民经济,维持货币稳定,合理控制通货膨胀控制;另一方面,促进金融机构的设立,以帮助金融结构的现代化,并担负着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监管责任。
金融管理局实现上述目标的工具主要有对国库券和贸易票据的再贴现、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规定流动资产比率和最低现金储备率。
现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它被付予制订有关于银行乃至于政府财政部门的法令的权利,同时也被委托提升金融的稳定度,促使经济的成长的重任。金融行业对于新加坡是国家经济的重要一环,那么,金融管理局监具体管哪些行业呢?
(一)银行业
金融管理局监管新加坡的150多家存款接受机构,包括全面银行,批发银行,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全都受《银行法》的约束。
新加坡银行业的总资产规模接近2万亿美元,发达的银行体系对于助力了新加坡在贸易和基础设施领域的区域定位,同时也拉动了本地企业的融资。另外这些顶级银行的存在也在新加坡建立完善的全球私人银行中心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全面银行
全面银行可以开展综合银行业务,包括:
-提存款服务
-支票服务
-贷款服务
-MAS监管或授权的任何其他业务,包括财务咨询服务,保险经纪和资本市场服务。
2. 特准全面银行
拥有特准全面银行特权的外国全面银行可以在总共25个地点运营。能够开展的业务包括:
-共享ATM网络,并自由地转移其分支机构
-通过与当地银行合作完成信用卡取款,并通过本地银行的ATM网络进行预付
-通过EFTPOS网络提供借记服务
-可提供“补充退休计划”和“公积金投资计划帐户”服务
-可提供在“公积金投资计划”和“公积金退休金计划”下的定期存款服务
3. 批发银行
批发银行需根据《银行法》获得许可并受其管辖。批发银行可以开展与全面银行相同的银行业务,但不可以开展新币零售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开展需谨遵《批发银行运作指南》要求。
4.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法案》批准的,其运营受《商业银行指令》和《商业银行运作指南》的约束。能够开展的业务包括:
-贷款业务
-资产管理
-私人银行
-证券交易和承销
-投资银行
5. 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根据《金融公司法》获得许可并受其管辖,可开展的业务包括:
-存款业务
-向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业务
6. 数字银行牌照
2019年6月28日MAS曾公布将发行最多两个数字全面银行(DFB)牌照 和三个数字批发银行(DWB)牌照。
数字银行牌照将允许包括非银行参与者在内的公司实体在新加坡开展数字银行业务。这些新的数字银行牌照标志着新加坡银行业自由化进程的新篇章,并确保新加坡的银行业继续保持弹性,竞争力和活力。其中:
-数字全面银行牌照将被允许接受零售和非零售客户群的存款并提供银行服务。
-数字批发银行牌照将被允许接受中小企业和其他非零售客户群的存款并提供银行服务。
(二)资本市场服务业
资本市场实体受《证券和期货法》(SFA),《信托公司法》(TCA)和《金融顾问法》(FAA)的监管。资本市场服务包括基金经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经理,公司财务顾问,受托人,交易商,信用评级机构和财务顾问等,可以按照类别分成以下几种:
(四)支付行业
支付服务提供商和支付系统均受《2019年支付服务法案》(“ 支付法案”)监管。根据支付法案,付款服务提供商需获得提供特定付款服务的许可,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申请相关牌照进行多种支付服务,类别上可分为以下三种:
“货币兑换” :从事业务G的服务商需申请此类牌照,从事业务A-F的服务商,需根据交易规模选择申请
“标准支付机构”(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简称“SPI”)或
“大型支付机构”(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简称“MPI”)
* 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需要申请MPI,若以上条件均不满足,则仅需申请SPI:
- 从事一种业务类型,且月交易量 > 3百万新币
- 从事两种或以上业务类型,且月交易量 > 6百万新币
- 从事电子货币发行业务,且平均每天未偿付电子货币> 5百万新币
服务商可申请的业务类型如下:
三、金融监管四大聚焦
(一)反洗钱
新加坡支持并持续为全球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反扩散融资作出努力。新加坡政府深知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角色,维持一个金融中心的商誉非常重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新加坡所有的金融机构采取足够有力的控制措施,以发现和制止此类非法活动,并与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参与行业了解新兴风险,不断发展的犯罪类型和行业最佳实践来增强其防御能力。
(二)政策执行
2016年8月1日,MAS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部门,集中了MAS的执法职能。目的是增强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和金管局监管的其他部门在执行职能方面的一致性和专业知识。就像金融管理局总经理Ravi Menon说的那样:“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下定决心确保新加坡是一个干净和值得信赖的金融中心。”
(三)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2016年,MAS首次推出了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计划(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随后又在2019年8月7日推出了宣布推出“金融科技快捷沙盒监管机制”(Sandbox Express)。针对进入监管沙盒的项目,MAS将放宽相关规定和法规要求,以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
当然“沙盒”也会具有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控制金融风险且维护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和稳健性。并且,项目一旦成功完成实验并退出沙箱后,必须完全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四)网络安全
技术创新和进步正在迅速改变金融行业。得以善用,这些技术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可以支撑金融领域数字化的行业升级和转型。数字化转型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金融服务选择和可及性。
同时,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也会增加,例如网络运营中断和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问题会给整个金融行业带来系统性的问题。所以金融管理局建议每个金融机构建设具有网络弹性的金融部门以降低网路安全带来的风险。
就像金管局首席网络安全官Tan Yeow Seng 所说的:“网络攻击可能导致业务活动长时间中断。威胁不断存在,并且日趋复杂。我们不能大意。金融机构必须足够的警惕性,并制定有效的技术风险管理措施和稳健的业务连续性计划,以确保迅速有效的响应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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