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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48万却只长高1厘米,“增高针”到底值不值?
*本文所涉及专业部分,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生长激素必须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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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和合作门诊联合搞生长激素“买三赠一”促销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的第二十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买三赠一”的活动显然不符合上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提成促销更是违法
早在2019年就有某大院退休专家对媒体爆料:包括他多个学生在内,省内好些儿科医生都曾接到生产药厂的培训邀请。所谓的培训就是推销,医药代表公然用“终生提成”鼓动医生多开生长激素,所谓“终生提成”,就是第一个给某患者开生长激素的医生,可以提取该患者终生使用的每支生长激素一定比例的回扣。这显然是违法的促销活动。
(3)高昂的促销费用令人生疑
据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2019年和2020年,生产公司营销和配套服务人员占了全员人数的五成左右。基本上一个销售人员服务一家医疗机构。还有,其财报中的销售费用极高,近二年均超过25亿元,占总成本的比重在55%左右。平均每家机构每年可“摊销”55万元。这不能不让公众对生产企业这种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模式和成本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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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urner综合征:50μg/(d·kg)[0.15U/(d·kg)]。
(3)Prader-Willi综合征:35-50μg/(d·kg)[0.1-0.15U/(d·kg)]。
(4)小于胎龄儿:35-70μg/(d·kg)[0.1-0.20U/(d·kg)]。
(5)ISS:43-70μg/(d·kg)[0.125-0.20U/(d·kg)]。
(1)GHD:为改善身高,GHD患儿的rhGH疗程宜长,可持续至身高满意或骨骺融合。
(2)Turner综合征:Turner综合征患儿已获得满意身高或骨龄≥14岁、生长速率<2 cm/年,可考虑停药。
(3)Prader-Willi综合征:Prader-Willi综合征患儿的停药时间具有争议。有学者认为Prader-Willi综合征治疗应持续至达到或接近成人身高,但会出现肾上腺功能早现和肥胖,导致生长板过早融合。
(4)小于胎龄儿:对rhGH治疗有效的患儿不主张在用药2~3年即停药,因可能出现生长减速而不能改善成年身高。小于胎龄儿患儿生长速率<2 cm/年,可考虑停药。
(5)ISS:ISS治疗的停药指征目前有不同观点:①治疗达到近似成人身高后应停药,即生长速率<2 cm/年,和(或)男孩骨龄>16岁,女孩骨龄>14岁。②治疗后身高达正常成人身高范围内(>-2 SDS)可终止治疗。③其他因素影响疗程,如家长满意度、经济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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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J]中华儿科杂志,2013,51(6):426-432.[2]杨凡.“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解读[J].中华妇幼临床医学杂志(电子版),2014,(2):141-144.[3]潘慧,班博,于萍,等.从临床诊疗指南及专家共识角度看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的规范化应用[J].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2014,(2):85-89.[4]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J].中华儿科杂志,2020,58(6):455-460.[5]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治专家共识(2020版)[J].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20,36(12):995-1002.
本文首发:医学界儿科频道
本文作者:常怡勇
责任编辑:C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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