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买到假临牌被拘留,车主起诉销售人员和4S店

戚天 1039调查团
2024-10-14

车主找4S店销售人员办理临时号牌,在交警执法中被查出号牌是假冒的,因此被扣12分并且行政拘留,车主起诉销售人员和4S店索赔6万多元。石景山法院今天(11月1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现场/记者拍摄


2020年底,原告刘某从4S店购买一辆保时捷。2021年3月开始,刘某通过4S店销售人员齐某办理临时号牌,累计办理7次,一共交付6000元。2021年9月14日,原告驾车行驶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


原告代理人介绍,警察表示,原告委托被告办理的这个临牌是假临牌,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且对原告作出扣12分,罚款5000元,拘留13天的行政处罚。原告不仅需要重新学习交规,行政拘留还会终身记录公安系统的档案,严重影响原告的事业发展。


原告代理人/记者拍摄


原告起诉销售人员齐某和4S店,索赔扣留车辆停车费、驾校学习费用、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7万元。庭审中,4S店代理人出示交管部门的临时牌照办理记录,原告刘某找到销售人员齐某之前,已经办理过3次临时号牌。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申领临时行驶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被告4S店代理人表示,双方的聊天记录当中,刘某认为一直不上牌是有好处的,因为车辆公里数开了1万或者2万公里,但是没有上过牌,就是次新车,以后出售价格还高。另外,还可以随便停车,没人可以贴条,超速也特别方便,没有摄像头可以拍到。


原告刘某的聊天记录/记者拍摄


被告销售人员齐某的代理人提出,齐某提醒过刘某尽早交税并验车上牌,也告知过临时车牌只能办理三次。在这种情况下,刘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办理临时车牌有风险,且在被告知的情况下还要继续办理,对后续发生的事情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被告4S店代理人认为,销售人员齐某与原告刘某私下交易,公司并不知情。本案中齐某的职权范围仅限于销售旗下的汽车,代办临时车牌并不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齐某代办临牌共收到转账6000元,均进入个人账户,从没有上交给公司,因此不能认为齐某实施的是职务行为,不能以此请求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被告席/记者拍摄


庭审中,两被告对于原告主张的扣留车辆停车费、精神损失费等要求并不认可。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 者 | 戚    天

编 辑 | 王琛琛

主 编 | 程    艳



要闻推荐

明起“京C”牌照上路!这些路段不能走——

重污染橙色预警中,这些车严查——

平安“回家”!神舟十六号返回舱成功着陆

蓝图变现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取得阶段性进展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1039调查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