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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国语境中的社会平等与公正?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经历了什么变化? | 社会学家说

以下文章来源于社会学之思 ,作者soc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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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社会学之思”(ID:helloshehuixue)。


文中,社会学家李培林从追溯我国历史上关于平等和公正的观念演变入手,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和收入差距的变化,探讨了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的关系以及作为社会事实的平等和作为价值判断的公正之间的关系,并讨论了较之经济平等更为广泛的社会平等问题。


*题图素材来自PIXABAY。



如何理解中国语境中的社会平等与公正?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经历了什么变化?

本文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社会学之思”(ID:helloshehuixue);原标题为《我国改革以来社会平等与公正的变化》,作者李培林,原载于原载于《东岳论丛》2020年第9期。


社会平等和公正历来是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的核心议题,本文从追溯我国历史上关于平等和公正的观念演变入手,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和收入差距的变化,探讨了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的关系以及作为社会事实的平等和作为价值判断的公正之间的关系,并讨论了较之经济平等更为广泛的社会平等问题。



01

我国关于平等和公正观念的

演变和历史溯源

中国在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人口的聚集和耕地的稀缺,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构成的自给自足的村社组织,成为普遍的社会单位。受古典经济学家的影响,马克思曾把这种东方社会称为“亚细亚社会”或“亚细亚生产方式”,以有别于欧洲的封建社会,认为这种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给自足社会的不断“复制”(马克思,1975:396-397)。卡尔.A.魏特夫则认为,中国耕地稀缺的灌溉农业和“治水社会”,是“东方专制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魏特夫,1981)。黄宗智在研究中国历史上华北农业时发现,在耕地稀缺的条件下,小农在单位面积上的过量投入,造成农业产出边际效益的下降,他称之为农业的“内卷化”,他认为,当西欧的小农经济经历资本主义发展和改造时,中国的小农经济却在日益内卷化(involution)(黄宗智,2000:301)。


在这种社会结构的条件下,“均贫富”一直是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核心要义和社会治理思想的主要原则。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的先哲孔子就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这成为约束社会关系的基本伦理思想,也成为此后历代的一条治国方略,尽管现实的资源和财富分配结果与这种道德哲学的要求可能相去甚远。


翻开中国的历史,历代以推翻王朝为目标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几乎都把“均贫富”作为动员底层的主要口号。中国鸦片战争之后发生的最大规模农民起义——太平天国运动(1851—1864),动员民众的社会思想结合了西方基督教义、中国儒家大同思想和农民平均主义,其基本纲领《天朝田亩制度》,提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和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都把“平均地权”作为一条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纲领。


新中国成立后,走苏联的道路成为中国的选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总的目标,就是从新民主主义阶段向社会主义阶段过渡,并随后向共产主义迈进。“社会平等”成为一条基本准则,贯彻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尽管中国历史上“均贫富”的思想源远流长,但从未被实行的如此彻底。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平均主义思想更是走向了极端,甚至中国国有企业工人技能等级的工资差异——八级工资制,也被作为“资产阶级法权”受到批判和破除。


中国改革开放的真正起点,无论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还是城市企业的扩大自主权,其实都是从破除“平均主义”观念开始的。


改革开放以后,国门打开,各种西方经济社会和哲学思潮蜂拥而至,新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后现代主义、结构主义、存在主义等等都对如饥似渴的中国知识界产生很广泛的影响。在社会平等方面,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Arthur M. Okun,1928—1980)在1975年出版的一本小书《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Equality and Efficiency :The Big Trade Off),1984年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他在书中提出“平等”和“效率”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思想、机会平等比收入平等更重要的思想以及社会平等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低收入者援助的思想,与当时中国知识界的认识非常合拍,也很符合当时中国破除平均主义观念桎梏的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以年均10%的增长速度持续高速增长,中国的收入差距也快速拉大。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衡量收入不均等程度的中国的人均年收入基尼系数,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2左右急速增加到0.4以上。与此同时,由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引发的各种社会冲突也不断增多,政府和知识界对社会稳定都表示出担心和警惕。在这种情况下,学界围绕收入差距问题也展开广泛的讨论和激烈的争论。一种在社会学界很普遍的看法是,根据基尼系数的理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比较合理,低于0.3的平均主义,会造成社会缺乏激励和效率,而高于0.4的贫富悬殊,则超越了合理分配的临界点和警戒线,也会对经济社会运行和社会稳定产生极大损害;另一种在经济学界很流行的看法,是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得主库兹涅茨(Simon S. Kuznets )提出的假说。库兹涅茨利用一些国家的经验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得出结论,在经济转型和起飞阶段,收入分配将随同经济发展而趋于不平等,其后会经历收入分配暂时无大变化的时期,而到达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后,收入分配将趋于平等,这被称为“库兹涅茨曲线”(Kuznets curve)或“倒U曲线”(inverted U curve)(Kuznets,1955)。当时中国不少人都相信“倒U曲线”的变化趋势,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市场的完善,收入分配状况会自然得到改善。而实际上,到2000年中国在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之后,收入分配状况的变化与人们预期的相反,收入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


中国的知识界开始对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和可能的贫富悬殊前景产生普遍担忧,但他们又对改革开放前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深恶痛绝。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B. Rawls)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在中国学界产生很大影响,似乎让他们找到解决这种心理矛盾的出路。《正义论》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罗尔斯,2009)。人们似乎感到,第一条原则其实只是理想状态,第二条原则才是现实追求的状态。为了与“效率优先”原则的协调,很多学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机会平等比分配结果平等更重要,应当救助穷人而不是返回“大锅饭”。


中文里的“公平”一词,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即公正和平等,前者是一种价值判断,后者是一种事实陈述。当时在社会学界,很多学者认为,民众对收入分配状况越来越强烈的不满,其实最重要的原因还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公正不公正的问题,民众对通过劳动、技术、才能、管理和创新富裕起来的群体是接受和认可的,民众最为痛恨的,是那些造成贫富差距的不公正因素,如贪污腐败、徇私枉法、偷税漏税等。


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1992年拍摄的电影《秋菊打官司》,讲述了农村妇女秋菊为了向踢伤丈夫的村长讨“说法”,不屈不挠逐级上告,但最后法律的判决,却超出了她想要的公正“说法”。这个故事也反映了中国农民的“公正”认识中,所包含的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该片获得第49届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


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在社会领域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这个来自中国传统智慧的概念,似乎也包含了“有差别的公正”和求同存异的意思。


当然,对于社会学界来说,社会平等并不仅仅是指收入和财富的差距,还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性别等广泛的社会领域。


进入21世纪以来,遏制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成为中国社会的广泛共识,中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公平的措施,特别是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分配的状况开始得到改善。近年来,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的《21世纪资本论》在中国知识界引起热议,他所证明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悲观长期趋势,也许是对中国的恰逢其时的提醒。不过,这本书在中国经济学界之外的反响,似乎远比在经济学界之内强烈。



02

改革以来我国关于社会平等和公正的政策调整

分配政策的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社会政策调整的主要方面,本文前面已经提到,改革的起点,实际上就是从破除平均主义观念入手,要求打破“大锅饭”、拉开收入差距、引进竞争机制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改革开放初期,改革要排除的主要障碍,就是“平均主义”的倾向。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指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平均主义思想是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并且提出,“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是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党校教材审查委员会,1992,:201)   在此期间,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邓小平,1993:155)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的分配政策。这一政策选择,后来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中被概括为“兼顾效率和公平”,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中被概括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在重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2008:207,255,352,457)


改革开放以后,分配政策的调整带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的产生形成复杂的利益格局:向地方政府“放权”和实现“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造成以地区为单位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也成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国有企业通过“承包制”、“利改税”、“拨改贷”、“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改革,也成为市场导向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在通过“创收”弥补经费不足的驱动下,也有了独立利益;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的参与分配也使整个分配格局产生深刻变化。与此同时,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以及社会成员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快速扩大,并在一些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分配不公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着力点,提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并第一次系统提出要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节”,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2008:712-713)这些新的收入分配政策的提出,意味着随着发展的变化,中国的收入分配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转向更加重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2008:749) 此后,各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的政策得到明显加强。2017年,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宏大框架,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2017:23)。



03

近40年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变化

中国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无论是按照基尼系数测算还是按照收入阶层相差的倍数测算,中国的收入差距都达到值得警惕的状态。而且,由于隐性收入的广泛存在,实际的收入差距可能比测算出的结果还要大,而财富的差距(如金融资产和房产)更是数倍于收入的差距(赵人伟、李实、丁赛,2005)。


自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收入差距一路扩大的态势,终于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时期得到控制,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峰值0.491,自2009年开始下降,至2015年下降到0.462。人们似乎看到了库兹涅茨(S.Kuznets)“倒U型”收入分配曲线的拐点(Kuznets,1955),但很意外的是,从2016年开始,基尼系数又有反弹,2016年为0.465,2017年为0.467,2018年约为0.474。至于这种反弹的原因,至今还没有说服力很强的解释。



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往往是说明收入差距扩大的宏观背景因素。在市场化的推进中,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差距扩大,造成社会分化的加剧。另外,在全球化竞争背景下,中国不同产业的比较收益差距扩大,非实体经济的飞速发展使财富积累速度加快,产业集群化的现象使投资向特定区域更加集中,体力劳动的充分供给和竞争过度造成低位劳动工资水平停止不前,加之腐败和非法收益的存在,这些都成为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因素。


然而,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实证研究中,用基尼系数或泰尔指数对影响中国收入差距的因素进行分解,发现城乡差距可以解释总体差距40%以上的原因,除城乡差距之外,地区差距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而且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城乡差距也越大。(李实等,2008:17-18;陈光金,2010)


城乡之间的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存在巨大差距,是中国长期的历史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中,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率先实行改革的短暂几年中,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但在大多数时间里,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都快于农民收入的增长,而且GDP的增长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这种情况直到近十几年得到扭转,出现居民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情况,城乡收入差距也随之逐渐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倍数(以农民年可支配收入为1),2000年为2.74倍,到2007年达到峰值3.14倍,至2019年回落到2.64倍,其变化也呈现为“倒U型”的曲线。农村的消费价格较低,特别是农民都有自己的住房,这可以抵消一部分收入差距,但考虑到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异,实际的城乡生活水平差异要远大于收入的差距。



地区发展差距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历史形成的问题,东部、中部、西部形成梯度发展格局,这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率先对外开放有关,也与自然资源(特别是耕地和水)的分布有关。在中国的版图上,从黑龙江的瑷珲(今黑河)到云南的腾冲,有一条斜线,是中国地理学家胡焕庸先生1935年提出的人口密度划分线,即 “瑷珲-腾冲线(Aihui-Tengchong Line)”它基本上也与400毫米等降水线重合。


在上世纪30年代,这条线的东南,以36%的国土聚集着96%的人口,而西北以64%的国土,分散着4%的人口。令人惊奇的是,这条类似黄金分割线的斜线,在历经80年的城镇化和各种人口迁移之后,其人口分布的涵义似乎仍然未变。中国科学院的地理学家,基于2000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测量,发现这条线东南部人口仍占全国总人口的94.1%,西北部占5.9%(李培林,2015)。


中国改革开放后新产生的地区问题,是与俄罗斯接壤的东北地区。这里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苏联上世纪50年代末援建中国的156个工业项目,1/3落户在东北三省。东北地区曾是中国国有化、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也是中国的煤钢中心。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煤炭资源枯竭和人口的外流,东北老工业基地有所衰落。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当时东北辽宁省的GDP是广东省GDP的1.13倍,但到约40年后的2019年,广东省的GDP是辽宁省GDP的4.3倍。当然,从总体上看,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近若干年产生缩小的趋势,从2013年到2019年,全国31个省(区、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变异系数由2013年的0.413下降到2019年0.397(见图3)。



在社会大群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得到改善的情况下,社会小群(6个收入群体,见表1)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得到缓慢改进。我们采用收入中位值百分比的相对标准界定收入群体,收入中位值的75%及以下为低收入群体(细分为贫困群体和脆弱人群),76%-200%为中等收入群体(细分为中低收入群体和中高收入群体),201%及以上为高收入群体(细分为富裕群体和高富裕群体)。按此标准,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从2008年到2019年,低收入群体的比例大幅度降低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基本没有变,高收入群体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相比较世界上同等发展程度的大国,中国的收入结构特点是,在仍然存在大量低收入群体和相对贫困群体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富人,2019年高收入群体的比例达到近20%。在福布斯发布的2019年全球亿万富豪榜上,有2153位身价达到和超过10亿美元的亿万富豪上榜,其中中国大陆就有324位,占15%。


尽管中国按照现行标准已基本消除极端贫困人口,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也已经达到4亿多人,但中国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相对贫困人口、促进公平正义还任重道远。



04

教育公平、社会公平感和社会平等

社会平等并不仅仅体现在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上,而且还广泛地表现在教育、就业、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种族、民族、性别、主观感受等方方面面,这些是社会学特别看重的问题。这些方面的不平等,有时带来的社会问题更加复杂和严重。本文不可能涉及所有社会领域的问题,只选取客观领域中的“教育”和主观领域中的“社会公平感”进行评述。因为教育是一个社会体现机会平等最重要的方面,而公平感可能是社会平等研究中影响因素最为复杂的领域。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社会流动渠道大大拓宽了,但对于一个出生在贫困乡村的孩子来说,改变命运的上升渠道最重要的就是教育。中国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大众可及性都大大提高了,2018年中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6年。特别是高等教育,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得到爆发式的发展,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占18岁-22岁适龄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不到5%上升到2019年的51.6%。中国家庭具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在中国目前城市家庭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庭的情况下,中国家庭消费中子女教育投入的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教育的社会平等问题也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


2012年,梁晨和李中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文章《无声的革命:北京大学与苏州大学学生社会来源研究(1952-2002)》,作者利用长时段的学生学籍卡片材料在研究中发现,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基础教育的推广、统一高考招生制度的建立,使高等精英教育生源开始多样化,以往为社会上层子女所垄断的状况被打破,来自工农家庭的学生比例明显上升后维持稳定,这场“无声的革命”虽然不及社会政治革命那样引人瞩目却意义深远。但该文同时披露的这两所大学干部子女学生比例的大幅上升,引起关于教育平等的热议和争议(梁晨、李中清,2012)。李春玲随后也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80后”的教育经历与机会不平等——兼评<无声的革命>》,该文基于全国抽样调查数据,对“80后”(指1980年以后出生的青年一代)人群的教育经历及其机会不平等状况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考查教育机会的城乡差距和阶层不平等,研究发现,尽管教育机会数量增长明显,但城乡教育差距加剧、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李春玲,2014)。


这种关于教育平等的争论也反映在关于社会流动性的争论上。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社会学界一些学者认为,社会流动性减弱,社会阶层结构固化,围绕这个问题也展开了广泛的争论。李路路对这场争论有一篇总结性的文章《固化还是流动?——当代中国阶层结构变迁40年》,文章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工业化和体制转型的双重背景下,代际间的总流动率40年来持续上升,而代际关联系数则呈N型变化,在经历了早期的上升和之后近20年的持续下降后,近十年间再次出现上升。该文认为,绩效主义原则和阶层再生产效应在改革过程中的相对强弱,决定了代际关联系数的N型变化趋势,对阶层间代际流动的效应分析则表明,一个开放、流动的)社会能够通过提供平等的流动机会带来更加积极的社会态度(李路路、石磊、朱斌,2018年)。


这些讨论和争论表明,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人们对“社会平等”事实的观察视角,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关于“社会公正”的价值判断。


在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学的研究一直在关注人们的社会公平感,这来自两个方面的忧虑:一方面,在中国传统的“均贫富”观念以及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平均主义观念影响下,民众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心理承受力会比较脆弱;另一方面,体制转变时期出现的机会不平等和权钱交易现象,会使社会成员对造成差距的原因产生强烈不满,从而使贫富差距问题在人们心理上放大,成为一个产生社会问题的深层影响因素。另外,一些学者也还存在着另一种忧虑,即社会对贫富差距问题的激进批判会导致向平均主义体制的复归(李培林,2001)。


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怀默霆(Martin K. Whyte)2009年在《社会学研究》发表的文章《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社会不平等》,引起热烈讨论,也开启了中国社会学界对民众公平感的实证研究。怀默霆基于2004年的一个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对中国民众的公平感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三个主要研究结论有些出乎意料,与当时认为中国民众对贫富差距日益增强的愤怒是一座“社会火山”说法相悖。他的研究结果显示,与其他国家的类似调查结果相比较,虽然中国改革开放后收入不平等程度明显提高,但中国一般民众的不公平感却相对较低;第二,中国民众对通过教育和勤奋实现向上流动的机会持更加积极的态度;第三,令人惊奇的是,中国的农村居民,虽然生活水平处于更不利的地位,但社会不公平感与城市居民相比反而更加温和(怀默霆,2009)。怀默霆后来在他的《社会火山之谜:当代中国的不公平感和分配不公》一书中,对这些结论进行了深入的阐发(Whyte ,2010)。


怀默霆的研究结论,也得到一些后续研究的支持。比如,吴晓刚在《收入不平等与分配公平:中国大陆与香港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基于“香港社会阶层与流动调查(2007)”和“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05)”数据研究发现,香港和中国大陆两个华人社会对收入分配的公平感远高于世界其它主要国家和地区,尽管二者之间存在些微差别,对收入不平等的高度接受和支持与所感知到的大量的社会流动机会相关(Wu,2009)。


李培林和李炜在研究农民工群体时发现,收入和经济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农民工,却意外地具有比城市工人更高的社会公平感,这可能是因为农民工上升的利益曲线以及他所参照的历史,不是经济决定逻辑,而是历史决定逻辑(李培林、李炜,2007)。许琪等人基于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数据的分析,在研究中发现,在2005年至2015年的10年间,中国民众的分配结果公平感提高了,认为“应该从有钱人那里多征税来帮助穷人”的比例从84.4%下降到70.9%,认为“当前的收入分配结果比较公平”的比例从61.4%提高到66.6%;但与此同时,机会公平感则有所降低,认为“子女只要聪明努力就会有同等的升学机会”和认为“工人、农民的后代与其他人的后代相比有同样获取成功的机会”的比例,分别从80.4%和75.3%下降到77.7%和66.4% (许琪、贺光烨、胡洁,2020)。


我们曾经假定,面对同样的贫富差距事实,越是贫穷的人群,社会不公的感受会更加强烈。但事实的情况有时会与我们的想象相反,这也是主观感受影响因素的复杂之处。有的学者指出,人们感知到的社会不平等(perceived inequality)与可接受的不平等(accepted inequality)之间差异,决定人们的公平感(李骏、吴晓刚,2012)。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就涉及经济、政治、社会8个领域的公平性评价中,不同收入群体对社会公平评价的差异并不大,其中 “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和“财富及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是最受人关注的(见表2)。



在调查中,被访者以1至10分((1表示最公平,10表示最不公平))对当前社会公平情况进行评分,各个群体的评价同样差异不大,其中贫困群体的平均分为6.65,中上收入群体的平均分为6.74,富裕群体的平均分为6.75,高富群体的平均分为6.81(见表2)。


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会影响人们的公平感呢?基于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我们建立回归模型,因变量是公众对社会公平感评分(1-10分),自变量为职业、受教育年限、年龄组、以及社会经济地位认同,控制变量是性别、城乡居住和家庭年收入。分析结果显示,社会经济地位认同、受教育水平、年龄、性别和城乡居住等因素都有显著影响。从社会经济地位认同来看,以社会下层为参照组,社会经济地位认同较高的群体,其社会公平感也高,例如社会上层的社会公平感显著高于社会下层(β=1.722,p=0.000)。从受教育年限来看,受教育年限越长,其社会公平感则更低(β=-0.022,p=0.001)。从年龄组来看,其它各个年龄组的社会公平感均低于老年群体,比如青年群体的社会公平感显著低于老年群体(β=-0.267,p=0.000)。从城乡居住和性别来看,城镇居民的社会公平感显著低于农村居民(β=-0.174,p=0.001),男性的社会公平感比女性更高(β=0.291,p=0.000)。职业对社会公平感也有影响,以“其它”(包括自由职业群体)为参照组,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公平感更低(β=-0.175,p=0.027),专业技术人员、干部群体的社会公平感则更高(β=0.297,p=0.002;β=0.473,p=0.000)。



综上所述,社会平等和公正,是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基本价值和持久的核心议题,中国的发展经验和世界各国的发展事实都表明,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不仅会成为社会和谐稳定深层影响因素,也会对经济效率造成损害,至少迄今为止没有发展经验表明,越不平等的经济体就效率越高。对社会不平等事实的公平感知和价值判断,则受到历史文化和社会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复杂影响。当前世界各国各种反权威、反精英的新民粹主义的兴起,实际上与社会不平等的加剧和社会不公判断的强化具有深层的联系,这是值得人们深思和警惕的。


无论如何,社会平等程度和社会公平感的提高,都意味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改进。走向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共同期望,也应当是经济社会发展追求的目标。END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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