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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玮静:《慈善蓝皮书》2020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的三个关键词 | 年度盘点

传一 爱德传一基金 2022-11-27

- 有思想的行动者在这里相遇 -

2021年3月7日,由百名各界专家匿名投票选出的《慈善蓝皮书》2020年度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在北京发布。这十大热点事件分别是:


1.社会力量联合行动全球抗疫;2.《慈善法》首次执法检查,政社合作助力社会治理;3.志愿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地方志愿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提速发展;4.收官之年,社会组织持续助力脱贫攻坚;5.反性骚扰事件持续发酵,防治机制亟待落地;6.吴花燕事件警示:个案筹款,何去何从;7.“草根NGO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拉锯九年结案;8.质疑声中的湖北红会:多领导被处分,疫情期募集超4亿;9.“99公益日”,助力公益持续发力;10.《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过渡政策备受社会组织关注。


围绕以上十大慈善热点事件,传一特别邀请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教授、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主任卢玮静进行精要点评。


卢玮静认为,有三个关键词或许可以概括《慈善蓝皮书》2020年度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的一些特征,它们分别是“协同”“参与”和“官民”。其中,关于“官民”,她认为,从2020年的十大慈善热点事件中可以看到,不同背景的社会组织开始了相互渗透,而且显示出一种趋势,即不管是“官背景”还是“民背景”都需要走上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轨道,方能继续前行,否则就可能黯然“退出”。


*题图素材来自PIXABAY。



卢玮静:《慈善蓝皮书》

2020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

的三个关键词

本文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教授、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主任卢玮静对《慈善蓝皮书》2020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的点评



2020年是极具不平凡也十分艰难的一年,看到了《慈善蓝皮书》评选出来的2020年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觉着有几个关键词或许可以概括它们的一些特征:


1、协同:第三部门的兴起,使得在重大事件之中,社会组织的重要和独特作用凸显出来,多部门、多组织之间打破时空限制的协同成为一种主要行动方式。例如,在严峻疫情中,社会力量参与全球抗疫,从一线的物资募集到基层的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都需要不同层面的协作。再如,社会力量在脱贫攻坚中行动,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不仅在资源动员与筹集方面凸显,而且在激活受益对象的参与积极性、对其赋权增能、通过参与合作等方式系统化干预贫困问题等方面也显示出了独特的优势。可以说,社会组织已经嵌入到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前沿格局之中了。


2、参与:一方面是政策层面上的参与。社会组织逐渐形成了对政策的进一步关注,并进入到促进和完善政策体系的切实行动之中。例如,《慈善法》从起草发布到执法检查,社会力量都参与其中;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衔接和妥善落地中,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推动。另一方面是公共议题和行业事件的参与。例如,反性骚扰事件让大家开始关注反性骚扰的保护机制以及机制的落地问题;“吴花燕事件”中,大家开始厘清个人求助和慈善捐赠的区别,并对筹款伦理和个案筹款有更多的讨论与反思;而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则是NGO这一主体可以通过公益诉讼介入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事件。


3、“官民”:在2020年的十大慈善热点事件中有一组对比很有意思,那就是疫情初期备受质疑的湖北红会以及在99公益日中“名列前茅”的慈善总会,前者是“官退民进”,后者是“官进民退”。这里的“民”指的是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在疫情等灾难救助中,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逐渐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一点从2013年的雅安地震救援中便开始兴起。而后者则看到的是官办背景的慈善会开始进入互联网公益,并呈现出巨大的动员力量。这该如何理解呢?事实上,这里的“官”存在着分化,后者中的“官”开始主动朝向社会市场转型,同时其又一定程度上仍然有着体制内的优势。这使我们看到,不同背景的社会组织开始了相互渗透,而且显示出一种趋势,即不管是“官背景”还是“民背景”都需要走上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轨道,方能继续前行,否则就可能黯然“退出”。



《慈善蓝皮书》

2020年度中国十大慈善热点事件


以下内容来自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新闻通稿。



01

社会力量联合行动全球抗疫


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社会多方力量联合行动助力疫情防控。从构成上看,各类企业、社会组织、非营利机构及个人等都是社会力量的重要主体,在疫情抗击战中联防联控,扩展了防控的广度和强度,还有效发挥了减少恐慌、稳定人心的重要作用。


一些慈善机构在救援组织、捐助渠道、仓储和物流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得到群众认可;面对特定时期内物资短缺的情况,一批高校校友会积极协调海外资源,募集、采购防护物资和设备,向国内紧急输送;一些文化艺术团体则通过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给人们以精神激励,发挥凝聚人心的作用。


企业作为重要一方,积极参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疫情爆发以来,广大企业积极支持抗疫一线,在物资生产供应、物流运输保障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踊跃捐款捐物,彰显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可以说,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为战胜疫情做出了巨大贡献。



02

《慈善法》首次执法检查,

政社合作助力社会治理


5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对《慈善法》进行执法检查。这是《慈善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其开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检查。


8月至9月,《慈善法》执法检查在全国多个省(市)展开,并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9月24日,由社会组织召集的“社会参与《慈善法》首次执法检查研讨会”在京举办。会后,形成了一份题为《关于<慈善法>执法检查后启动修法程序的建议》的报告,被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组,并被作为参阅资料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供审议时参考。


10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慈善法》实施促进了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具体表现为慈善意识更加普及,慈善力量有序增长,慈善服务迅速发展,慈善活动逐步规范,慈善创新日益丰富,慈善功能有效发挥,但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也暴露出在应急机制、信息公开、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同时应对互联网衍生的慈善新挑战不足。


12月13日,由学界和社会组织共同策划的“慈善的法治与治理”高端论坛暨第四届慈善法律与政策研究年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举办。会议在回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从围绕法律中的慈善、组织法、财产法、行为法以及促进法五个视角对慈善法进行了进一步深入探讨。



03

志愿服务助力疫情防控,

地方志愿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提速发展


在疫情防控中,志愿服务呈现亮点,其专业性、组织性、创新性特点突出。两千多万志愿者积极投身抗疫行动,全面参与了医疗救援、物资捐赠采购与运输、社区疫情防控管理与消杀、专业服务与生活服务等救助,服务地区遍及全国各地及海外。


此外,地方出台和(启动)修订志愿服务条例是2020年中国志愿服务领域的一个显著特征。


1月1日,新修改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布《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3月31日,江苏省苏州市场监管局发布《志愿者、志愿服务分类和积分管理指南》;5月20日,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发布《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体育比赛》行业标准;6月24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海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提出《海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拟列入2021年该省人大立法项目;9月22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对《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11月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规范》等三项省级地方标准;11月27日,《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12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这些或可视作中国各级政府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标准化等方面的提速。



04

收官之年,社会组织持续助力脱贫攻坚


社会组织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贯彻落实民政部党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发动力量、整合资源,聚焦需求、多措并举,助力国家扶贫工作。


2020年是中国扶贫工作的收官之年,在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硬性指标后,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社会组织该何去何从,如何在保持社会组织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使其在基层治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是应该讨论的议题。



05

反性骚扰事件持续发酵,

防治机制亟待落地


2018年,舆论曝光多起公益慈善界知名人士被指控涉性骚扰事件。2020年相关事件继续引发关注:


4月,广州市新南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创始人、时任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刘某被指控涉性骚扰。该事件在6月持续发酵,澎湃新闻、新京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同时,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韶关市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等多家与刘某有过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的基金会、公益组织相继公开表态,称对性骚扰行为“零容忍”。随着事件的发酵,关于公益慈善机构防治性骚扰机制建设与落地的问题备受关注。


6月19日,首例“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二次开庭审理。7月2日,法院作出“驳回(“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刘某)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结果。二审判决后,被告刘某继续提起上诉,9月28日,其申请被驳回,维持二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公开道歉;12月18日,《人民法院报》发布强制执行公告,要求被告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此案是我国首例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为独立案由并胜诉的案件。


2018年,《凤凰周刊》前记者、“免费午餐”发起者邓某被指涉性骚扰后,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发起指控的相关当事人。2020年11月12日,该案开庭,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邹某立即停止侵犯邓某名誉权的行为,删除其公众号上相关文章;被告邹某、何某使用微信公众号公开向邓某道歉,并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对该判决结果,邹某和何某均表示不认可判决结果,将继续上诉,并已在2021年1月中旬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2018年,弦子(网名)在社交媒体公开发文指控中国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朱某在2014年对她进行性骚扰。其后,她向法院对朱某提起诉讼。朱某否认所有指控,并反诉弦子和她的一名支持者侵犯其名誉权和造成精神伤害。2020年12月2日,该案首次开庭审理,引发广泛关注。



06

吴花燕事件警示:个案筹款,何去何从


1月13日,年仅23岁的贵州女大学生吴花燕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去世。随后,有网友质疑,在吴花燕住院期间,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简称,中华儿慈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共为其筹得100余万元,但仅拨付了2万元,而且,在众筹发起时吴花燕及其家属并不知情。


1月20日,中华儿慈会接到民政部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书指出中华儿慈会为吴花燕募捐的行为超出了募捐方案限定的救助范围,不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责令妥善处理募捐款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日,中华儿慈会发出《关于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对吴花燕善款处理情况的说明》,称将于15个工作日内把1004977.28元善款全部原路退回给捐助人。至此,“吴花燕事件”才逐渐平息。


与此同时,此事件引发了公益慈善界关于“个案筹款”的热议。个案筹款涉及医疗、保险、民政、捐赠人和慈善组织等多方利益的复杂问题,对于中国公益行业目前的发展水平而言,如何妥善处理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但是这个问题是否应该完全内部化和公益化?或许需多方联合,共寻转型之路。



07

“草根NGO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拉锯九年结案


公益诉讼的发展是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的亮点。2012年8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率先迈出了突破步伐。其增设的具体规定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民诉法制正式承认了公益诉讼这一特殊诉讼类型,由私益救济延展至公益保护,堪称中国法制的一次历史性变革。在此背景下,配套立法建设迅速提上了议事日程。沿着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环境公益诉讼和消费公益诉讼两大主线,两次重要的修法行动先后而至。


2013年10月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级消协以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权利。2014年4月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则赋予更多的社会组织以公益诉权,明确规定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先后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适用民诉法的解释”,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诸多细节问题作出了系统的司法解释。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标志着公益诉讼迎来全面发力的历史拐点。


2020年,中国草根NGO环境诉讼第一案终于划上句点。8月3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审理的曲靖铬渣污染案件,历经为期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组织下签署的调解协议,正式生效。调解书主要内容为:被告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承担环境侵权责任,承诺在已完成的场地污染治理基础上继续消除危险、恢复生态功能,进行补偿性恢复;就补偿性恢复项目和原告因参与各项目验收的必要费用支付人民币308万元;并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发生的合理费用及案件受理费用。至此,中国第一起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曲靖铬渣污染案,在历经了近10年的诉讼后终于划上了句号。



08

质疑声中的湖北红会:

多领导被处分,疫情期募集超4亿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红十字会也做了大量工作。湖北省红会和武汉市红会得到大量捐款捐物,用于抗疫。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梁惠玲率领总会工作组赶赴湖北武汉,指导、督促湖北省红十字会、武汉市红十字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捐赠款物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九州通医药集团受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协助武汉红十字会进行防疫捐赠物资的仓储运营管理,其专业性和效率得到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


疫情初期,湖北省红十字会因善款退款单有错别字遭到舆论诟病。后因分配捐赠物资不公、捐赠物品积压、分发效率不高等问题,再次受到网友质疑。2月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对3名红会领导给予处分。这次的湖北省红十字会和武汉市红十字会事件,也引发了公益慈善界对红会系统专业能力、运作机制以及政府归集捐赠款物政策的热烈讨论。



09

“99公益日”,助力公益持续发力


“99公益日”,助力公益持续发力 :2020年99公益日在玩法上全面升级。不仅改进了“小红花”、“一起捐”等捐赠方式的用户体验,还推出公益消费券、订制接龙、直播公益等新玩法,除此之外,微信支付、微信视频号、腾讯新闻、腾讯视频等27条腾讯旗下业务线将开放资源,并根据产品能力设计公益互动方式,将公益融合进战疫、消费、文创、社交等日常场景中,让“一块做好事”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


善款筹集金额较之前也有很大提升,共募集善款30.44亿元。今年善款筹额结构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排名靠前的十家机构筹款额就超过了15.34亿元,即有超过50%的善款集中到这十家机构中。通过对善款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排位在前四名的四家机构成为巨头,与其他机构拉开了惊人的差距。


重庆市慈善总会、儿慈会、河南省慈善总会及陕西省慈善协会合计筹款11.23亿元,占总筹款额的37%,赢得腾讯公益1.48亿的配额,占总配捐额的39%。4家机构拿走99公益日超过三分之一的筹款,这种现象在99公益日举办6年以来未曾出现过。



10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过渡政策备受社会组织关注


5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在设立或认定当年可获得税前扣除资格;免税资格为取得税前扣除资格的前提,两种资格联动;社会组织评估为“必选动作”,等级需达3A或以上。公告实施的同时,财税〔2008〕160号文废止。在新旧政策衔接过程中,部分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尽管运作规范,但仍可能无法在2020年度顺利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5月26日,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和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针对此事进行了研究,并基于研究呼吁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针对2020年度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出台相应的过渡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于2021年1月10日邀请近二十位慈善研究专家和慈善一线实践者就2020年慈善热点事件备选清单进行讨论并形成最终的候选名单。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邀请了100位跨界评委对热点事件候选名单进行匿名投票。投票结果前10的热点事件为《慈善蓝皮书》2020年度中国慈善十大热点事件。


一、评选范围


2020年与慈善相关的事件;


对于“慈善”,采用《慈善法》意义上的“大慈善”的界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1. 扶贫、济困;

  2.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3.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4.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5.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 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二、评选标准


公众层面与行业内部,均具备一定的关注度。


在慈善的方法、工具、技术、政策、知识、思想、文化等方面,具备:


  1. 典型意义,可作为行业研究的代表性案例;或

  2. 前沿意义,对行业发展方向与路径具有引领价值;或

  3. 警示意义,揭示出行业发展必须重视与直面的重大积弊或挑战;或

  4. 趋势意义,能够从中反映出行业发展的宏观变化与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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