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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冠肺炎】凸显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地位,北京检方依法对疫期售假人员提起公诉

北京人大 2021-11-26

编者按




 

2020年2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决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北京知名大型连锁药店——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佰馨公司)董事长李东等人,涉嫌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际,“知假贩假”,购买了58万余只假冒的3M牌口罩以谋取不法利益,目前已被北京警方调查。包括李东在内的22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2020年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就此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这一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有力落实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打击了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





详细报道

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身为康佰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李东,授意其在山西医药企业系统工作的亲戚,从山东潍坊高密市的一个个体商贩处购买了标注为“3M”字样的口罩58万余只。

  “价格非常便宜,明显低于正常的价格——不带呼吸阀的1块钱一个,带呼吸阀的2块钱一个。然后,李东的这个亲戚再每个口罩各加1块钱,报给了李东,等于自己拿了这加价的好处。”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
  李东随后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向北京、天津、河北等地销售这批口罩,“有的卖7-8元/个,有的卖到了十几块钱一个”,在案发前,这批假口罩,已销售了人民币430多万元。
  因为这些口罩质量低劣,很快被不少顾客投诉。因为事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阶段,这也受到了北京市主要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2020年2月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10日,李东等人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依法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李东等人的刑事责任。2020年2月25日,李东等3人,率先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康佰馨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是北京知名的连锁大药房,旗下分公司多达60余家,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十多家,“仅仅在北京的康佰馨药店,就有50来家,绝大多数是直营,个别属于加盟店。

  

  康佰馨公司董事长李东销售假冒3M口罩案,并非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该公司涉及的唯一案件。

  此前的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康佰馨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进价为10元/袋的PM2.5纳米防护口罩,以26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达到160%。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此对康佰馨公司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改编自:经济观察网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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