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议程较多,特别是立法项目多、分量重。我们传达学习了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审议了六项法规,表决通过了两项;审议了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常委会备案审查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下面,我做个小结。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对接国家上位法、顺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期待、总结本市改革创新举措的重要立法实践。条例坚持改革导向,结合本市实际,重点在保护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快法规配套措施的制定,切实保障法规有效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涉及千家万户的身边事,市委高度重视、群众高度关切。这部法规针对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制度设计,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物业管理之中、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明确物业服务人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对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构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意义重大。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配套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法规的宣传阐释,统筹实施好物业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打好基层治理组合拳。为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落细,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下半年开展组合式执法检查。
会议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了二审。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弘德立法的重要举措。栗战书委员长在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明确指出,“在地方人大立法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是一个亮点”,并要求各省区市“要结合本省区市实际,针对意识形态和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在英雄烈士保护、优秀历史文化传承、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移风易俗、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加强立法修法,把一些基本的道德、品行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文明促进条例一审后,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增加了传染病患者如实提供信息、正确佩戴口罩、不滥食野生动物、使用公筷公勺等规定。这次常委会上,大家对这些内容表示赞同,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审后,完善了重大突发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这次会后,有关工作机构要密切关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进程,做好上位法衔接。要认真研究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和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指示,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保护和管理并重,坚持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并举,围绕禁止非法食用、非法交易、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小切口”立法,聚焦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行为、维护医院安全秩序的重点,明确了“医警联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的工作原则,着重围绕医警联动,从厘清各方职责、完善预防措施、明确禁止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了规范。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规定是“小切口”法规,立意明确:一是法规调整的“边界”问题。这个法规主要是确保“两个决不能”:“决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决不能让伤医案再次在北京发生”,而医患关系、日常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不是这部法规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法规针对的“对象”问题,即“保护谁”、“打击谁”的问题。这个法规保护的是那些正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的正常就诊秩序,防范和打击的是暴力伤医行为。审议中,组成人员对两项法规草案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吸纳,做好修改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本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书面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通过第四次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家底,为研究制定本市“十四五”规划、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要在数据分析和公开上加大力度,做好普查成果的运用。审议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书面报告,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举措。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汇总整理交政府参考。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201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成效予以肯定。我们要站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940件建议交各承办单位办理,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将建议办理截止时间延后到9月30日。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积极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听取、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诚恳负责地答复代表,切实推动困难问题解决、相关工作改进,保证群众的期盼有着落、代表的呼声有回应。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调度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他还两次到北京视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首都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先后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1次全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8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调整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加快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进程,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等立法项目,在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中增加疫情防控的相关内容,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当前,首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复杂、任务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带头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带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头促进复工复产,带头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最后再强调一点:去年8月,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办法通过后,各位委员与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广泛的联系,特别是围绕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所联系代表的意见建议,体现了开门立法要求,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今年将继续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这项工作,请各位委员根据常委会议题安排和自身履职需要,采取适当方式,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升常委会审议的民意基础。常委会也将结合重要议题审议情况,选取一至两项议题,适时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围绕议题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提升常委会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