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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复工核查方式等工作事项的通知

北京人大 2021-11-26

要  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胜利,北京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讯”陆续推送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复工核查方式等工作事项的通知

京建发〔2020〕79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统筹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序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复工申请核查方式
  从即日起,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管”方式。凡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且自查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通过网上提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即可复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复工自查承诺书后,及时将复工项目告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并在建设项目正式复工后3日内,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上岗率等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日常检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合理控制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
二、加强劳务人员住宿保障
  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每间宿舍的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
三、优化分区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要求。不具备设置新进场职工分区居住观察的,可按照分楼栋、分楼层、分房间等方式满足分区居住观察要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分开的,上下班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对因施工现场暂设条件限制,不具备设置发热职工隔离医学观察用房的,可以由其上级公司在本区其它工地统筹设置,或由所在区纳入本区集中隔离用房予以保障。
四、其它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来源:首都之窗
整理:史健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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