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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在行动】北京居家垃圾分类推荐“两桶一袋”

北京人大 2021-11-26


垃圾分类在行动

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后,与居民最直接相关的莫过于“家里究竟需要摆几个垃圾桶”。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获悉,“两桶一袋”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方式已正式写入相关指引,建议在居民家中按照一个厨余垃圾桶、一个其他垃圾桶、一个可回收物收集袋的方式设置分类投放容器。


“还是得有盖儿的合适,马上夏天了,没盖儿的肯定窜味儿”“最好是脚踩的,掀盖儿的那种容易弄脏手”……在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赵家楼社区居民议事厅里,十几位来自赵家楼、东总布、大雅宝社区的居民代表、志愿者们齐聚一堂,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 “两桶一袋”中 “两桶”的样式。

      什么是“两桶一袋”?“两桶”是指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一袋”是指可回收物收集袋。记者了解到,市城市管理委已制定了《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两桶一袋)指引》,建议居民可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分类收集垃圾。      “按这种方法在家里摆垃圾桶是最简单的,也完全够用。”住在建国门街道大雅宝社区朝阳门南小街18号的居民任美玲告诉记者,她从一年多以前就开始在家中按照“两桶一袋”的方法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任美玲在厨房里摆了一个厨余垃圾桶、一个其他垃圾桶,阳台上放了一个大编织袋。      市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提出“两桶一袋”这个建议,是因为不少居民担心,北京的垃圾分为厨余、可回收物、有害和其他四类,那是不是家庭里也必须至少设置四个垃圾桶。“其实不用。家里准备两个垃圾桶,一个装厨余垃圾一个装其他垃圾,再准备一个布袋或是其他环保材料的袋子,专门用来装旧报纸、书本、易拉罐等可回收物,对一般家庭来说其实也就够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过期药品、电池等有害垃圾,一般家庭中的产生量都比较小,可以直接投放到小区里的有害垃圾桶内,没必要在家里单独设置一个投放容器。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两桶一袋”的设置方式并不是强制的,不是每个家庭都要这样设置,可以根据空间面积和生活习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投放容器。


链接1:垃圾不分类行为

开始吃罚单

一个混装烂果和塑料袋的垃圾桶,引来了大罚单。昨天,丰台大成路附近一超市因违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市城管执法局立案调查,并将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已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你好!我们是市城管执法局的,这是我们的执法证,要检查一下咱们的垃圾分类情况。”昨日9时许,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走进丰台区大成路翠微大厦及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对超市、餐饮企业等进行执法检查。

      5月4日,城管执法部门曾在翠微大厦大成路店检查中发现该商场海底捞火锅店、盒马鲜生超市、风光老灶麻辣香锅店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等问题。昨天,执法部门对上次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城管队员在后厨和垃圾处理区域检查中发现,三家店都已经按照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提出的整改要求予以改正,配备了四类垃圾桶,并按照标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执法人员在对物美超市大成路店检查时发现,在卖场入口的水果车旁放着一个敞口垃圾桶,草莓和塑料袋等混扔在一起。在称重台旁的垃圾桶中同样存在混装混放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七分队分队长张震当场指出,卖场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烂果是厨余垃圾,塑料袋是其他垃圾,“应该分开设置,你只有一个桶肯定容易混装混放。”

      据了解,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曾到该超市多次进行“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宣传告知。针对该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该超市将被立案调查,并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垃圾分类检查中发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未按规定设置并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

      5月1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对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罚。据了解,综合执法将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现阶段将以宣传告知、教育整改为主。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拒不整改、屡教屡犯、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处罚、曝光和信用惩戒、联合惩戒等手段。


▲5月11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走进翠微大厦及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对超市和餐馆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对不合规范的垃圾混装等进行现场处罚责令整改。


 链接2:双井发布垃圾
分类“工具书”
本市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后,居民、单位、商场具体该怎么做?朝阳区双井街道日前发布了各环节操作指南,它如同一本细致的工具书,指导辖区主体全面落实新规。

      双井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双井正全面推动社会单位的强制分类,规范餐饮单位分类工作,培养居民养成分类习惯。力争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达到80%、正确投放率达到90%、宣传率达到100%。

      在居民区,双井构建了党建引领、培训引导、规范运行、示范带动、指导检查五个环节,并按照小区类型和居民参与率,将垃圾桶站分为基本型、标准型、便捷型和智能型四种。就拿参与率较高的百子园社区为例,其安装的智能垃圾桶可自动进行垃圾称重和积分,居民凭积分换生活用品。

      辖区餐饮企业则要与有资质的公司签署收运合同,设置垃圾分类公告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管理台账和清运记录,并在操作间内安装控油、控水设备。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双井地区的卡通形象‘井宝’,最近也来了一次变装秀。”双井街道相关负责人说,“井宝”的帽子、衣服纹饰、勋章、鞋子都带有垃圾分类的元素。就拿衬衫图案来说,四个颜色分别代表着四种不同的垃圾桶。


 链接3延庆“三街一镇”
推行可回收物正规收运
“阿姨,咱们现场有价格公示牌,每一样可回收物什么价儿您直接就能看到,现场就给您称重结钱,价格透明,您也方便。”刚刚过去的周末,在延庆区川北西社区,一辆可回收物收运车停在了便民回收站点旁,北京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小郭正给居民介绍收运流程。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动下,不少居民都拿出了日常积攒的硬纸箱、塑料瓶、废旧衣物等各类可回收物。

      记者了解到,延庆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商户众多,但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且大部分回收商户只收购具有较高价值的可回收物,对于废玻璃、废塑料膜、旧木料、废复合包装等价值较低的可回收物则随意丢弃,造成了再生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源头垃圾减量效果不明显。

      自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延庆区城管委联系了专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北京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正式启动延庆区的可回收物正规收运工作。目前,已在香水园、百泉、儒林街道和延庆镇开展可回收物回收试点工作,专门收运居民家中的各类可回收物。通过每周收运一次、现场结算、封闭装车的形式,直接将居民家中的可回收物一站式“清零”,实现了垃圾源头减量,提高了再生资源的利用率。记者了解到,这项措施自5月6日启动,截至5月8日,三天时间就累计回收各类可回收物约4吨。
      “工作人员都是统一身着绿色T恤,使用公平秤,明码标价,可以当场交付现金,也可以累计积分,积分可以换取生活物品。”延庆区城管委垃圾渣土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姣告诉记者,目前,延庆区参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车辆共有10辆,暂时先在香水园、百泉、儒林街道和延庆镇这“三街一镇”开展试点,通过社区或村庄提前电话预约,公司每周定时定点将可回收物收集车直接开到小区或村庄内,为居民服务。

      王姣表示,延庆区将根据“三街一镇”试点回收情况,开通手机APP预约,逐步在18个街乡镇推广和全覆盖,居民用手机就可以预约“卖废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将由买卖型向服务型转变,真正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源头减量、分拣运输、处理利用各环节全过程衔接和有效融合。


链接4:垃圾分类不规范
海淀已处罚4起

  案例一

      5月3日下午,海淀区城管执法局直属队在检查中发现,司机凌某驾驶的一辆装有建筑垃圾的货车,并未取得准运证件。经查,该车辆装载人济山庄小区居民装修建筑垃圾,运往石景山区三号桥附近消纳场消纳。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凌某停止无准运证件运输,并对凌某处1000元罚款。

      而北京惠民仁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人济山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对该物业公司处罚2000元。

      城管执法人员介绍,物业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

        案例二

      5月6日晚间,马连洼街道执法队在圆明园西路肖家河桥西北角巡查中发现一辆垃圾运输车外观污损、未密闭运输。经核实,这辆天津牌照的垃圾运输车属于北京宏润顺诚保洁服务公司。该车辆作业人员一没有在规定时间作业,二没分类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条例”,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

        案例三

      5月7日,海淀城管执法局北下关街道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慧寺7号院北京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四

      5月9日,海淀城管执法局上地街道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上地六街康得大厦底商熊猫范(餐馆),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此外,还有大慧寺7号院北京翔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现已立案;北京文宇俊霖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交运、处理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现已立案。

来源:综合《北京日报》等媒体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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