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动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工作
人 大 动 态
继7月22日走访3家央企后,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带队走访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门问需问计、上门送服务。李伟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信心,迎难而上,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李伟说,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特别是中央在京企业的大力支持。市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市人大常委会也在今年3月制定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感谢在京央企长期以来对北京的大力支持,希望两家央企全面融入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贯彻实施进程,发挥传统优势做强做精重点业务板块,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筑牢自身疫情防线,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作出新贡献。
李伟说,服务管家和行业管家要主动联络、及时沟通、上门问需;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包括电建在内的中央在京企业的沟通,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更新发布信息,送信息上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积极为央企和市属企业合作牵线搭桥;市属相关企业要密切同业务对口央企的联系,强化互信、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市发改、财政、规自、公安、住建、经信、国资、科技、交通等部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走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刘伟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
7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刘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受委托对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并于9月14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执法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赴朝阳区
开展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
7月31日,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带领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落实情况赴朝阳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市委相关部门、市民政局相关同志也参加了本次执法检查活动。
刘伟实地察看了劲松街道办事处和潘家园街道办事处,了解街道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和社区治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街道和区级层面贯彻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情况的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其他参会同志进行了交流探讨。
刘伟说,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等是基层治理北京模式、北京经验的核心内容,条例将这些成功经验制度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引领组织各方力量在基层进行综合治理,是北京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执行层面要努力将条例贯彻好。希望朝阳区认真贯彻街道办事处条例,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找到基层实践与条例落实之间的差距,梳理出问题和矛盾点,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推动问题在制度层面得到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召开
“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完成情况报告”工作启动会
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编注:7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组织召开“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工作启动会 会议通报了常委会听取审议该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方案;市教委汇报了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总体情况;市财政局、人社局根据分工,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委员、代表就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促进各区均衡发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法治保障力度等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更好推动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要认真研究委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当前本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本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法制办
赴市种子管理站调研
实施种子法办法修订工作
7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会同法制办公室赴市种子管理站,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种子DNA快速检验实验室、种质资源低温低湿储藏库等处实地查看了种子质量检验和种质资源保护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农业农村局介绍了立项论证工作进展,市种子管理站各科室、丰台区种子站有关负责人结合质量监督、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对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监管责任划分、设立种子赔偿救助基金、加强已审定或备案品种的事后监管等提出建议,市种子商会、海淀区种子商会有关负责人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对加大对企业育种研发的政策支持、破解种子企业融资难、优化生产经营备案和品种审定程序等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并就法规中的制度设计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认为,本次修订《实施办法》,一是要提高站位,立足科技创新中心这一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围绕建设种业之都的目标,积极寻找立法空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二是要针对北京种业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为首都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市场环境。三是要加快立法进度,在立项论证的同时提前开展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责编:丁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