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条例草案的总体评价
【快讯】《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快 讯
背 景
2020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制定《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项报告。之后,教科文卫办公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文物局、申遗文本和保护规划编制团队以及人民大学立法课题组等单位,共同推进起草工作,同时召开多场座谈会、研讨会,征求了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文化和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教科文卫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梳理研究,及时反馈给政府部门,并全程参与了起草和修改过程,很多建议已经在条例草案中得以吸纳体现。12月17日,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了教科文卫办公室关于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条例草案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建立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由市文物部门主管中轴线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工作,并规定由市政府明确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在保护措施方面,明确了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对中轴线进行保护管理,按照国际标准分区分类提出了不同的保护要求,建立了遗产资源调查、监测报告、应急预案管理等制度。
条例草案规定了政府部门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应当采取向公众开放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挖掘遗产内涵并进行展示传播,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保护区域业态的引导等多种措施,统筹推动中轴线的保护和利用。
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点问题
目前,中轴线的立法、申遗文本的编撰和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进,由于申遗文本和保护规划都尚在研究修改阶段,中轴线的构成要素有可能还会根据申遗工作的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因此条例草案第三条根据现有申遗文本,明确了北京中轴线的构成要素包括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但对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未作明确规定,将保护对象和保护区域指向由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确定。有专家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有利于保障条例与申遗文本和专项保护规划的一致性,维护法规的稳定性,但不利于社会公众的了解和认知,不利于法规的操作和执行。建议可以考虑在法规出台前,同步关注申遗文本和专项保护规划的修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关于保护对象的相关内容。
重视公众参与是当代世界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也是国际公约倡导的重要原则。为促进公众参与中轴线保护,条例草案从建立专家咨询制度、鼓励设立保护基金、建立与居民的日常沟通机制、组织居民参与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明确了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调研中有代表提出,老北京居民是北京文化、民俗、生活的主要传承者,应鼓励中轴线区域内的居民保持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活习俗,促进优秀文化传承,建议条例增加相关方面的内容。同时,《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为增强中轴线保护公众参与的组织性和持续性,建议参照该管理办法,增加建立中轴线保护志愿者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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