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0】为维护首都安全新增紧急立法项目——制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唯有行动,才能带来改变”!今天推出“亮点十”——《为维护首都安全新增紧急立法项目——制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亮点十:
为维护首都安全新增紧急立法项目——制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制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首都安全而新增的紧急立法项目。
2020年,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衔接配套、健全体系、急用优先”工作原则,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工作计划,及时启动20部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是其中一部。
《条例》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人大主导作用,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吸纳了基层社区工作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的900多条意见,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超大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规律,发挥了首都科技创新优势和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强化了应急核心能力建设。从2月开展调研,5月立项,经过两个月的起草和公开征求意见,7月28日提请一次审议,9月25日二审全票通过。
《条例》于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条例》规定“四方责任”固化了群防群治在首都基层治理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健全了应急保障体系,完善了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供应调配等制度,充分体现了首都特色和北京特色。《条例》中关于“建立健全网络直报机制”“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造谣传谣可被追责”“非恶意不实报告不予追责”等规定,得到了媒体的重点聚焦和广大群众的支持拥护。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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