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地方人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战“疫”战“贫”中贡献人大力量,用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用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厚植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突出政治建设,推动人大工作提升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书写出根本政治制度独特优势的炫彩篇章。
面对大疫大考,地方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守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提供立法、监督的强劲保障。在战“疫”战“贫”中,地方人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等各方面力量汇聚在一起,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彰显了同心合力的人大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非常状态下,在法治轨道上有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地方人大积极履职尽责,为各地战“疫”提供法治保障,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疫”中贡献人大力量。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主动而为,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于2020年2月11日审议通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之后于2020年3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此期间,2020年2月17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3月5日出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统筹“两手抓”、夺取“双胜利”工作大局的创新之举。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等条措施。 除了湖北、安徽、浙江,面对疫情,上海、北京、江苏、河北、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等全国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和杭州、温州、宁波、常州、怀化等一些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都作出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各地方人大非常时期的紧急立法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为目的,推动各地从“应急防控”向“依法防控”转变,突出管用有效的特点,“亮点”多多。 之后,为确保各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地方人大还直面抗疫中所暴露的诸多法制短板,积极部署启动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比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作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后,还在全国率先系统谋划编制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专项工作计划,对24件立法项目作出安排。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部署修改《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制定《湖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湖北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尽快补齐治理方面的制度短板。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本来就有不少硬仗要打的脱贫攻坚战增添了不小的难度。向贫困开战!举国上下处处可见地方人大投身脱贫攻坚战的忙碌身影。 有的地方人大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出台地方扶贫条例、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动员人大代表立足岗位,积极作为。比如山西通过立法与监督“双剑”合璧来助力精准脱贫,云南对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切中难点“问”出成效,全力助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脱贫攻坚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启动会,汇集代表力量,凝聚攻坚合力。 有的地方人大选派机关干部到对口帮扶贫困县和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助推产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看病就医条件,用爱心铺筑健康幸福路。比如辽宁通过定点扶贫,发挥定点扶贫牵头单位作用,在脱贫上助力,在帮扶上献计,推进乡村脱贫致富,宁夏各级人大代表各尽所能、各展所长,为减贫脱贫再添生力军。 有的地方人大“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教”,将智力扶贫作为脱贫致富的治本之策,通过助学和开展培训等方式点燃希望。比如江西省人大在对口帮扶时,加大产业帮扶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带动致富的扶贫产业,注重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拓宽贫困户稳定持续的增收渠道⋯⋯ 地方各级人大在扶贫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谱写出全国各级人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致富奔小康的壮丽诗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回眸2020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展现崭新气象:“急用先行”为战“疫”提供法制保障;民生立法饱含“温度”;改革创新领域立法彰显“力度”;“区域协同”成为2020年地方立法“高频词”;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地方立法不断跑出“加速度”,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政治保障和根本前提。湖南在全省14个市州全面开展规范农村建房、保护耕地立法;西藏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推进立法项目,运用法治力量保证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各地方的落地实施。
“一定要比病毒跑得快”——抗疫成为立法最强音。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地方人大迅速反应,“急用先行”作出依法防控疫情和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有关决定,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相关地方性法规,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抗击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民生立法饱含“温度”。各地瞄准群众关切的痛点堵点,制定出台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获得感强的地方法规。福建、江西等地制定乡村振兴等相关条例,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河北、内蒙古、宁夏等地制定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千年古渠道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法规。改革创新领域立法彰显“力度”。上海“攥指成拳”,出台一揽子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浙江在数字经济这一新兴领域积极探路,通过了我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海南依托“多规合一”,通过立法方式授权重点园区开展极简审批改革,赋能自贸港建设⋯⋯地方立法大胆趟路创新,着力体现时代要求、适应改革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力求与时代同行、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发展。“区域协同”是2020年地方立法的“高频词”。京津冀三地协同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专项立法并同步实施;沪苏浙两省一市首次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云贵川三省携手立法共同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川渝两地协同立法大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呼应连绵推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地方协同立法渐成潮流之势,将有效促进区域的整体提升,实现互利共赢。为推动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许多地方人大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疫情防控不断深入的关键期,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成为从“小切口”入手探索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立法的一次成功实践。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甘肃修订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为了提升立法的专业化水平,北京、浙江等地探索运用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的模式开展法规起草工作,强化协调沟通;河北、四川等地充分发挥人大在选题、论证、调研、起草、审议中的主导作用,法规立项从“等菜上桌”转为“点菜上桌”;山东创新试点“返场听评、蹲点调研”立法工作方式,确保了立法更好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
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神圣职权。回望过去的2020年,地方人大奋发有为,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和稳健规范的行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在推进“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助力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聚焦“民生大事”等各方面都取得进展,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面对疫情严重冲击,党中央作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决策部署。地方人大积极作为,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在进行深入视察后开展专题询问,精准分析“六稳”“六保”工作面临问题,提出建议、补齐短板,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以“六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组织省、州(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专题调研,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对各地发展尤为重要。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地方人大紧扣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威力,助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采用“执法检查、跟踪调研、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监督系列“套餐”,支持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办事不求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营商环境持续好转提供有力保障。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上一年度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反馈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对8个政府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正确有效的监督“一锤接一锤”。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方便程度情况等细化分解为23项具体问题,通过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努力把专题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行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是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举措。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从建设省、市、县三级预算监督联网系统,到出台运行规范标准,用扎扎实实的工作织密织牢预算监督网,真正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保护野生动物和防治土壤污染,关系到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在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开展执法检查;在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地方人大积极配合,实现了这两项执法检查对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抓好“关键小事”,即是抓好“民生大事”。2020年,地方人大聚焦民生热点,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百姓生活的各个细节。例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关键小事”,对新实施的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从做好“贴近性”监督入手,使人大监督工作惠及更多百姓,透过监督让百姓感受到权力机关亲民本色。洪范八政,食为政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检查,给“舌尖上的浪费”套上“紧箍咒”。备案审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近些年来许多地方人大开创性地推进了这项工作。2020年10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在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中率先出台,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明确指引。
2020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成为最鲜明最突出的特征。在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投身战“疫”战“贫”一线、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用好代表“家站”平台机制、更加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等各方面,有力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
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创新建议办理工作,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开展常委会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连续3年提出建议专项督办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热切期盼。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议案建议提好办好,对代表提出的17件重点建议,由省政府领导带头领衔、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督办,有力推动了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等建议的办理和落实。
用好代表“家站”平台机制,更加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广西,代表联络站发挥“宣传站、民意窗、联系桥、监督岗、大课堂”五大功能作用,与重大战略、立法工作、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生态环保、法律服务等领域结合,拓展延伸代表履职载体、履职内容、履职形式和联系群众渠道。在河北,正定县人大代表之家通过“请进来”“走下去”“网上办”等方式,拓宽民意收集渠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邯郸市的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了“五簿一表一卡”,做到事事有记录、有处理、有反馈;沧州市的人大代表之家创新机制,推行人大代表轮流坐班;辛集市在社区建立代表联络站,把人大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生活的第一线。人大代表学习在“家站”,办公在“家站”,履职在“家站”,打通了代表察民情、集民智、解民忧的最后一公里。为了保证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代表联络站建设三年计划,召开推进会,出台指导意见,支持代表更好地反映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一年来,山西省五级人大代表依托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8.9万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6万余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代表学习培训进入“云”时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工程,积极引导代表紧扣党的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做好工作,善于从大局和全局上思考问题、提出建议。探索开展代表远程网络培训,举办代表“云端”大讲堂,参加的各级人大代表达8万多人次。隔空千里的“云课堂”,不仅克服了疫情带来的挑战,更开辟了代表学习培训的新路子,实现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同步推动、互相促进,保证代表思想始终在线、智慧时刻连线、联系永不断线。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一年来,各地在探索和奋进中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工作既接“天线”,又接“地气”,既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又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这些丰富多彩、务实创新的代表工作,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随着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纵深推进,人大代表的“根”必将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扎在基层土壤之中,就一定能更好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就一定能把人大制度巨大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2017年年初,中办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出台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指导性文件,为各级人大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2020年,地方人大依法履职,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和地方省委部署落实落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时代脉搏,主动对接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2020年一年来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2个。”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素萍说。
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社区管控、交通管制、应急物资保障等纷繁芜杂,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急需进一步明确法律依据、依法取得授权。“我们首次以视频形式在线召开常委会会议,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迅速作出决定,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的权力,支持基层组织依法开展联防联控、进行健康检测等,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赵素萍说。在抗击疫情严峻斗争中,医务工作者是当之无愧的最大功臣,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为了保护关心爱护他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出台全国首个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党和人民对医务人员的关怀,用制度加以巩固确定下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2020年工作要点中增加审议项目,把尊医重卫纳入法治轨道。”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业务处负责人说。这也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40天内第三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职能。湖北省作为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的震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冲击前所未有,如何增强浴火重生的必胜信心?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决定》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和行动,汇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说。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批准关于发行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税法授权事项等决议决定8件。“其中,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就是强调树立大抓发展这个鲜明导向,努力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说。各地两会是观察中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随着全国各地方两会的顺利召开,2021年的帷幕已徐徐拉开。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实现“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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