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建党百年 新时代人大工作巡礼:北京人大用法治擦亮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9次视察北京14次对北京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提出明确要求,“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这些重要指示,成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北京人大交出法治答卷。今年1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四大方面进行规定,用法治擦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
“北京城区,肇始斯地,其时惟周,其名日蓟”。
漫长的历史岁月,丰厚的文化积淀,铸就了北京这座举世闻名的古都:具有3000多年的建城史、860多年的建都史,拥有7项世界文化遗产、3840处不可移动文物、43片历史文化街区、500余处历史建筑(群)、200余项国家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和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和人民交给北京的千钧重担。
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是北京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一部全新的法规诞生了。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次审议后,今年1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
依城立法,
适应城对法的新要求
早在2005年,北京就制定了一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十几年来,一直规范保障着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老城整体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但随着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转变,已经不能适应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老城不能再拆了”“凸显北京历史文化的整体价值,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对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成为北京老百姓的共识,全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持续增强。
北京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城区居民对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和期待日益增长。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统筹不够、职权交叉、社会参与度不高、活化利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逐渐显现。
实践中形成的“共生院”、申请式腾退等保护利用经验需要总结固化。
新时代,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引领着城市发展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期待着一部新法规来满足诸多新要求。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北京是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文明的一张“金名片”,有必要重新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理念和要求转化为制度安排,为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一步擦亮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名片”提供法治支撑。
北京故宫博物院照片。摄影/和国彬
代表参与,
架起城和法之间的桥梁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保”。要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就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这离不开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回想起法规制定的过程,北京市人大代表韩克非如数家珍:“我对老城保护、三山五园、三大文化带很关注,去年《条例》在我们代表中肯定是上了‘热搜榜’的,大家都非常关注。”
韩克非对法规的关注源于一场讲座,当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邀请的专家从“北京城市发展简史”“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历程”“新时代新要求”“名城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对名城保护进行了详细解读。
和韩克非一样,很多代表一开始对法规的许多内容并不太了解,有关工作机构一边邀请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责任规划师、特别是街区居民参加立法座谈会,一边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来到雨儿胡同、南锣鼓巷、中坞公园、门头沟区琉璃渠村、首钢工业遗产地等进行实地调研。
在随后的常委会审议和人代会审议中,与会委员和代表结合调研座谈情况提出了很多“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建设性意见,架起了名城保护和法规之间的桥梁。
关于应保尽保,伍义林、姜胜耀等委员建议,加强对首钢园区等工业遗产的保护,加强对老城外平房区的关注。
在保护利用方面,陆杰华、王俊成等委员建议,既保护文化底蕴,又改善人居环境,使居民享受现代生活,在生活实际中激发保护意愿。
在保护方式上,焦力、苗步林等代表建议,建立保护对象数字档案,便于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传承和利用。
……
“这些意见建议做到了应采尽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爱声说,“为了更好地汇集民意、凝聚共识,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代表网上服务平台、融媒体平台向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在代表会前集中活动时再次征求了17个代表团的意见。”
人代会期间,主会场外那组一百多米长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展板更是成了代表们的“打卡地”,他们有的带着问题,有的带着建议,或者独自一人,或者三五成群地来到展板前观赏、拍照,留下自己和这座城、这部法最美丽的瞬间。
北京天坛公园照片。摄影/和国彬
依法护城,
让历史文化名城“活”起来
在座谈和调研中,大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了依法护城,让历史文化名城“活”起来,《条例》从“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四大方面进行了规定。
保什么更加清晰。
《条例》明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范围涵盖北京市全部的行政区域。突出老城、三山五园地区这两大重点区域,将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个文化带纳入保护体系。明确了历史建筑、传统胡同、革命史迹等11项保护对象。
王爱声举例说,历史建筑和革命史迹、传统胡同和传统地名都是非常有北京特色的保护对象,也都纳入到法规的保护范围。“应该说从内容上来讲本次条例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做到了不遗不漏。”
谁来保更加明确。
《条例》强调名城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名城保护工作机制。王爱声认为,这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的一个大的格局要求,也是一个总体要求。
在具体保护责任方面,《条例》建立了“保护责任人”制度。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分别确定了相对应的保护责任主体。这些保护责任主体有属地的区人民政府和街道、乡镇政府等,拿三山五园地区来说,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就是责任主体。
怎么保更加精准。
《条例》规定了名城保护的规划体系和各层级规划编制要求,对相关部门编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修缮技术标准等予以明确细化,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成片传统平房区及特色地区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明确不同范围的建设管控力度,以精准管控,求保护实效。
怎么用更加灵活。
《条例》明确了先保护后利用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放。比如,工业遗产等历史建筑在符合规划、正面清单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变更使用用途。历史建筑也可结合自身特点和周边功能定位,引入图书馆、博物馆、实体书店等文化和服务功能。
王爱声表示,注重改善人居环境也是活化利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历史文化街区、成片传统平房区和特色地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可以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
建立名录,
让红色遗产“红”起来
北京不仅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一座流淌着革命血液的红色之城,这里有写满红色记忆的香山,有永不褪色的精神地标北大红楼,有工人运动的摇篮长辛店,有革命活动的“根据地”陶然亭慈悲庵……
在一次实地调研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来到了被称为中国北方工人运动摇篮的长辛店,听到李大钊典当衣物帮助工人葛树贵的革命故事,看到林祥谦“我们是头可断,工不可上”慷慨赴义的镜头,委员和代表们深受触动,泪水忍不住流下来。
北京众多的革命文物是历史文化名城最璀璨的组成部分,参与条例制定的委员代表、专家学者都一致认为,一定要把这些见证光荣历史、记载伟大历程、写满感人事迹的生动教材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让红色遗产“红”在当下、“红”在未来。
《条例》在第五章保护利用中明确规定,鼓励结合重大历史事件等,依托革命史迹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注重发掘整理、宣传展陈史料和英烈事迹,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精神。
在今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不久,北京市文物局依据条例公布了《北京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文物15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111件(套),范围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主要包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
此外,北京市还将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持续推进北大红楼和中国共产党早期在北京的革命活动旧址的保护修缮工作,推进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革命文物保护修缮五年行动计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实施措施。
百年前,红色在这座城市激荡;百年后,红色在这座城市传承。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在法治的坚强保障下,红色都是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最亮丽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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