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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2021年第6期和您见面了!
编者按
本期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各项议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其中反食品浪费规定、接诉即办条例草案、种子条例草案等都是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青春永葆忠诚本色 奋斗献礼建党百年”展示了机关青年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百年党史,自觉传承红色基因的所得所悟。
此外,“巩固成果实现新提升”“汲取营养 提高站位 提升履职能力”“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文章都针对近期常委会重要监督、代表工作进行了深入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本期卷首语
本期《北京人大》卷首语
为公民立权 给政府立责
推进接诉即办立法
民生无小事,件件映初心。本市从2019年起开展接诉即办工作,截至今年5月,共受理群众民生诉求2276万件,响应率100%,解决率和满意率稳步提升,形成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创造超大城市治理“北京样本”。为了把接诉即办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重要制度、重要机制固定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立法工作,并在今年5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制定好《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就要通过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把接诉即办工作中公民的权利亮出来,政府的责任立起来,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为公民立权,首先要明确公民在接诉即办工作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并加以保障,这在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条例草案建立了诉求人权利保障制度体系,明确诉求人可以就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自主选择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提出诉求。诉求人不受非法干预、压制和打击报复。同时,赋予诉求人了解诉求办理情况、评价诉求办理情况等权利。在此基础上,建立诉求限时办理机制,要求市政务服务部门分类制定诉求办理时限,承担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诉求。建立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考评机制,针对“该办不办、接诉才办”等现象,明确各有关单位不办理或者逾期办理诉求事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给政府立责,就要突出接诉即办的“即”的要求,建立健全“速”解民忧工作体系。一些难办的诉求的背后往往涉及多个层级、多个部门乃至央地之间工作关系,一些还是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和“硬骨头”问题。对此,条例草案明确接诉即办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等要求,坚持“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调动各方资源共同研究解决相关诉求。创立首接单位牵头协调机制,接诉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追求相关职责部门。创立分级协调机制,承办单位对于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诉求,可以报请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在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补充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服务等内容,构建‘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有针对性地补齐民生短板”等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等方面责任。
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立。根据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都要通过代表家站广泛征求意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赴3278个代表家站,充分汇集市民群众提出的好问题、好案例、好建议。相信这项法规在广泛汇集智慧、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必将更加成熟完善,为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注入新的活力。
(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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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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