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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推动住房租赁条例落地落实 以法治力量保障住有所居

北京人大 2023-12-23

聚焦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住房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发展好住房租赁是落实“租购并举”、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首都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切入点。
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以法治力量保障首都市民住有所居、宜居安居。

8月1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实施座谈会。


突出民生属性,依法保障住有所居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快,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租赁住房已成为市民尤其是新市民、年轻人以及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人员等群体满足居住需求的重要途径。
但与此同时,居高不下的租赁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的租赁市场乱象也让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不平衡、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相关问题亟需通过立法加以规范。条例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明确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完善租购并举、促进职住平衡、扩大租赁供给,并将其作为思想主线贯穿法规全文和立法全过程。
条例将稳定房源供给作为立法主要内容之一,为保障市民居住需求、实现住有所居的诸多举措提供法规支撑。“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直接写入条例。在适用范围上,条例将除城市公有房屋、公租房等有特殊管理要求以外的所有住房全部纳入管理。并明确要合理规划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将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按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者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农村宅基地上闲置住房可依法出租,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让市民住有所居更有保障。
稳定租赁关系,推动实现市民安居
北京作为超大城市,住房租赁规模庞大,随之而来的是错综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和居高不下的租赁矛盾纠纷诉求。隔断房、甲醛房等问题屡禁不止,哄抬租金、强行解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这都影响着市民幸福感与安全感的提升。如何提升租赁关系的稳定性,让租房者租得放心、住得安心也是条例注重回应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倡导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保护租赁关系,规范租赁行为。针对租赁双方关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开出“药方”,力求精准解决租房中的揪心事、闹心事、烦心事,让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
出租住房需满足哪些要求?条例规定了出租住房应当遵守的具体要求,规定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出租住房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违法群租,厨房、阳台、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违法建设禁止出租。困扰租房者的甲醛房、隔断房、群租房等问题,均在条例中有所回应。
出租人、承租人应遵守哪些行为规范?条例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为规范分别进行规定,要求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等方式强行解除合同、提前收房,让居住更加安心。同时,规定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照规划用途、安全合理使用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并作为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遇有租赁纠纷如何解决?条例将解除合同的合理告知期限、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作为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的内容。同时建立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化解纠纷的责任。同时规定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信息平台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
发展租赁市场,立法促进城市宜居
有效满足市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是城市宜居宜业的应有之义。作为首都,北京的住房租赁市场在城市功能定位、人口资源环境、租赁市场规模、住房供需关系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培育和发展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法规层面的保障不可或缺。
条例针对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实际问题,通过立法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在强化政府对房源供给统筹职责、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同时,强调市场主体责任,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立法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租赁市场。“二房东”卷款跑路、长租公寓“暴雷”、“租金贷”违规使用等问题近两年社会关注度较高,实际发生的案例也给广大承租人带来了巨大利益损失。条例从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力求对群众租房中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作出回应。
针对“二房东”整治,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设立住房租赁企业。针对租金押金监管,要求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收取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单次收取租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针对“租金贷”使用,规定发放租金贷款应当以合同为依据,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租金总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频率应当与承租人支付租金频率匹配。针对房源信息发布,压实互联网信息平台责任,规定由平台负责身份核验、登记、信息审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立法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服务措施。条例夯实属地责任,建立了市区统筹、街乡负责、村居协助的治理架构。加强风险管控,规定市住建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发布住房租赁管控措施。强化科技赋能,规定市住建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等服务。完善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投保相关保险。
强化法规实施,推动条例落实落细
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体现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的同时,体现了从首都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的创新精神,是本市住房租赁领域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一步一个脚印把条例贯彻实施好,立法保障和促进市民安居、城市宜居的效果才能真正实现。
强化示范带动,推动法定责任落地落实。条例有效实施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立标杆做示范,在完善管理服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推动各方面思想和行动同条例的理念和规定保持一致。
为更加准确全面地认识解读宣传好这部法规,更加强有力地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实施前召开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实施座谈会,将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相关部门、重点乡镇、行业协会与企业代表的有关负责同志召集在一起,介绍情况、交流讨论,做好法规实施的准备工作。
制定条例配套文件和标准化文本是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保障法规有效实施的必要一步。市住建委加紧推进条例配套政策制定,从业人员信息卡模版和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已制定完成,租金押金管理规定等配套政策已初步完成。与此同时,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条例中租赁合同网签、互联网平台信息核验等公共服务提供系统支撑。接下来,还将根据条例赋予职权,全面开展条例执法,尤其针对长租、短租、群租、二房东、互联网平台等首次纳入立法的事项,开展专项执法,严肃处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面向一线基层,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住房问题是民生问题,条例是通过立法推动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体现。因此,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应注重面向每一位出租人与承租人,面向一线的政府执法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力求通过各种方式让普法内容覆盖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精准施教,将条文内容讲深讲透。
此前,为便于公众理解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社交平台等方式开展全媒体法规宣传。并在法规解读文本之外,不断探索解读方式,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群租房、甲醛房等问题,采用情景模拟短视频的方式进行重点解读,以市民群众便于理解、易于接触的方式实现普法效果。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与渗透力,市司法局在条例通过后,制作了普法宣传挂图,在社区村和重点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栏进行张贴宣传。下一步,还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宣传,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针对住房租赁从业人员、房地产经济从业人员、出租人、承租人等不同对象的学习宣传需求,对条例内容进行专题分解、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保障条例顺利实施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吕明芳

来源:《北京人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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