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闭幕会
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昆、杜飞进、齐静、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列席会议。 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节水条例、关于修改实施水法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了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的任免议案。 李伟说,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促进型”立法的一次重要实践。城市更新条例回答了更新是什么、如何更新、由谁更新、怎样更新等一系列问题,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节水立法和同步修改本市实施水法办法,有利于构筑首都水安全的法治屏障。这三部法规对于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宣传普及,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会议通过的各项法规、决定全面有效实施。 李伟说,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本届以来,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着力充实首都发展急需、满足市民“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围绕提高立法质效,探索创制“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四前四方”会商、普法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并运用“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就关系千家万户利益的立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夯实立法的民意基础。这些探索创新要不断在总结中坚持、在探索中完善。要在市委领导下,精心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