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21位上市公司独董辞职,“最惨独董案”引发辞职潮?
出品|三言财经
11月12日,针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书,责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五名责任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A股首例集体诉讼,康美案涉及赔偿金额在同类案件中最高。
不过其中引发关注的是,涉案的5名独立董事也将面临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对比他们的薪酬来看,可谓“天价判罚”。据康美药业2020年年报显示,其中一名独董张平的年收入仅为5.09万元。
事实上,三言财经也注意到,近一周20家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公告,宣布了独立董事辞职的消息。
那么,康美案到底带来了哪些影响,是否会掀起一轮独董的离职潮?
堪称史上最惨独董
领5万年薪承担1.23亿连带赔偿
据悉,在13名相关责任人中,康美药业原董事林大浩,董事李石,以及两名原监事和4名副总经理承担4.92亿元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剩下的5位责任人为康美药业独立董事。
其中,江镇平、李定安、张弘3名独董因在康美药业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签字,被判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应金额2.46亿元;郭崇慧、张平两人只在2018年半年报中签字,被判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应金额1.23亿元。
而5位独董在康美药业收入却没有想象的高。查询往年财报能够发现,康美药业独董的年薪多为12万。
张平和郭崇慧两人于2018年5月当选康美独董,也就是说任职3个月,两人就因为2018年半年报的签字背上了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财报显示,张平2018年、2019年、2020年从康美药业获得的税前报酬分别为7万元、12.01万元、5.09万元,平均每年收入8万元。
事实上,在2020年5月,以上5位独立董事已经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江镇平、李定安处以20万元的罚款,张弘、郭崇慧、张平处以15万元的罚款。
独立董事张平也于处罚决定公示后,即2020年6月主动卸任独立董事。截至2021年5月,依然在任的独立董事只有江镇平、郭崇慧、赖小平三人。
据了解,这五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外,其余4人均为大学教授。可以说,兼职是独董的另一共同特点。
其中,李定安和张平均来自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郭崇慧、张弘分别来自大连理工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
江镇平在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李定安先后在力源信息、佳都科技、宝鸿精密等公司担任独董。
在上市公司挂个独董年薪10万,却要承担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简直堪称史上最惨独董。
很显然,对于高校教授的独董们来说,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有些上市公司的独董们似乎也受到了影响,纷纷提出辞职。
康美案给独董们提醒
一周21位上市公司独董辞职
三言财经发现,自11月12日以来,一周的时间里,已有2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独董辞职公告。
而在11月1-11号,仅有11家公司宣布独董辞职。
可以看出,以康美案前后为限,确实有独董辞职增多的迹象。
但到底这波离职受到了康美案的多大影响,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
不过,从康美案暴露的问题来看,独董并不是一个“躺着赚钱”的职位,还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也许这个风险之前被很多人忽视了,而这次康美案算是狠狠提了个醒。
在近一周的独董辞职公告中,在谈到辞职原因时,绝大多数公司都用了“个人原因”这个词。
事实上,不管是什么原因,近两年独董辞职人数在不断攀升。
据证券时报报道,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独董辞职人数已刷新近年来的新高,达697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独董辞职人数分别为503人、497人、679人。
从月份上来看,今年5月份曾出现一波独董辞职高峰,当月有136位独董辞职。
在笔者看来,康美案只能算是一个契机,而要理解这两年独董离职增多的原因,则还要从独董机制这个整体来思考。
康美案或成为一个契机,
独董们躺着赚钱的时代结束了
独董制度最早发源于美国,中国的独董制度确立于2001年,彼时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
从概念上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所谓独董一般都是由律师、高校教授、财会专家担任。而且可以同时在多家公司担任独董。
据《2018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得到的43 份独立董事的反馈,其中85%为兼职独立董事,其本职工作(或离休前工作)主要为会计师、法律、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士、商业人士、高校学者以及企业高管人员。
但是,独董一般都是兼职,其实真正参与上市公司的工作有限,也很难提供切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建议。而且一般独董都是由股东提名、股东大会任命,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其实很难做到完全独立。
所以,一直以来独立董事因缺乏独立性而广受诟病。
甚至在有些人看来,独董更像是一个“花瓶”,成为了上市公司的一种“摆设”。
对上市公司来说,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担任独立董事能为企业背书。而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专家们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名片。
看似一个两全其美的局面,但是却失去了设立独董机制的初心。
今年,中国证监会高级经济师方重曾发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吗?懂事否?》,谈及独董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方重认为上市公司独董机制面临的困境有: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不“懂事”;独立董事不积极。
不独立是行使职权和发表意见时容易受到干扰,不“懂事”是对上市公司了解不足、影响力有限。
方重指出,独立董事职责广、责任大、报酬低的特点,决定了现行的薪酬制度不能很好地激发独立董事的积极性。
文章提到,2020年在职的独立董事为13517人(次),平均每位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为8.86万元。
文章还指出,据统计,约九成独立董事平均每年每家上市公司工作时间在20天以内,扣除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时间外,77.33%的独立董事每年在每家上市公司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8日。
总的来说,薪酬低、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难以激发独董们的积极性,职责不明确导致独董们无法在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为上市企业提供真正有用的建议。
而在钱不多、影响力不足的大环境下,独董们面临的法律风险却在增加。
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从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对于独立董事未尽职履职的处理力度加大,以处罚频次最高的信息披露违规为例,罚款金额为50万元~500万元(原为30万元~60万元),独立董事履职风险增加。
如果独董们没能保持独立,并利用自身学识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那么一旦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恐怕自己就难以脱身了。
这次康美案的爆发,算是给独董们敲响了警钟,“躺着赚钱”的独董时代要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