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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义 :​千里走单骑 有感“WE THE PEOPLE”(我们人民)

郑义 哲嘉视野 2021-01-18


郑义先生


郑义驾着他的老车,在晨光中开始走单骑



千里走单骑  有感“WE THE PEOPLE”(我们人民)



文 / 郑义



昨日与今日(9日10日)的努力收效甚微。惭愧。

昨天顺15号路向北,先在维州插川普旗的人家散发了十几张传单。过波多马克河进入马里兰州,沿河又发了一些。过大桥后右转,老火车站边有一家很令人有感触。房屋破旧,却高高飘扬星条旗和挺川普旗。步上被风雨朽坏的几步木阶,门边钉一块纪念9·11恐怖袭击的金属牌。我想这应该是一户穷困的真正的爱国者。敲门没反应,只好在门廊下的小茶几上压了张传单。不想惊动了邻居,一位70多岁的白人老头出来看,满眼疑问。我赶紧迎上去,递过一张传单:请支持川普吧,去DC为川普而战!老头问:川普总统?然后伸出大拇指,问我从何处而来。

再往前走,向左拐进464号小公路。因每次路过,都会看见路牌上说哪里有一个C & O Canal(切萨皮克湾—俄亥俄运河)景点,今天不赶路,何不去看看?按照路标,沿Lander Rd 可以下到河边。这是一段不算短的弯曲下山路,有几段极陡,直怀疑自己这辆老车能不能再爬上来。小路边有稀疏房屋,门前停的车也是一般小车,就壮着胆开下去。有一户挺川普人家,在房顶上竖了根高得出号的旗杆,顶上是国旗,下面是川普旗,印象很深。河畔果然有小运河,船闸也小,无法与DC和马里兰运河景点媲美。河边有下小船的地方,(大船拖车走不了那山道,)大片树林尽是几人合抱的巨树。此处风景绝佳,没去过的朋友该去看看。

昨下午走的是马里兰和宾夕法尼亚交界处的小村镇,是夹在15与81两条南北大路中间的辽阔丘陵地区,似乎离大中城市较远的地方川普支持者较多。从15号路下来,沿26—27—30(N)—86—516—216这些乡间公路走,不断拐进居民区,果然挺川普的人家较多。又见到几家大旗杆,把国旗和川普旗撑得很高。不能不使人生出些感触,似乎听到了某种或痛苦或愤怒的呻吟。在这种地方,竖这么高旗杆,挂这么大旗子,给谁看呢?不像是给人看的助选、宣传——这里是被“城市化”、“全球化”遗忘的土地。这一路,到天黑发了近百张。

赶到约克老友家蹭了顿丰盛晚餐,酒足饭饱,连吃带拿。

今日乏善可陈。本计划到费城西北一个半小时的Reading小城,据说那里挺川的人多。但偷了懒,与老同学开车在费城郊区转了转。挺川的人家不多,挺拜登的牌子真看见两个。想回程再走两州交界地区,但吃过丰盛晚午饭,时间已不够了:等赶到可以多发些传单的地方,天已黑尽。只好打道回府,终于铩羽而归。我知道会有不少朋友嘲讽我,我不生气,因为我应该被嘲讽。

这四天发传单之行,里程表上显示1054.5英里,可以号称千里之行,只是成效极微。简直不自量力。但最后两天行程,我得到一种安慰:我至少可以和那些在偏僻之乡立高旗杆的被忽略不计的人们同气相求。我们的声音都很小,但内心涌动着难以遏止的渴望。(以上写于10日晚。累了,今天11日继续写。)

我竭尽微小之力呼吁人民直接参与,是出于对美国立国精神的信赖与敬仰。这种精神,直接体现于美国宪法首句“我们人民”。在宪法遭到挑战甚至践踏的危机之际,我们最可靠的办法就是退回到“我们人民”,只有这股诞生了美国的原始力量才可能挽救美国。“五月花号”和费城制宪会议广为人知,我想借助于丹尼尔·布尔斯廷所著《美国人·建国历程》,讲一讲美国西部的立法故事。

“五月花号”绝非孤立事件,这种人民自行立法的事件在北美开发史上不断重复出现,特别是大规模向西部移民时期。首先到达西部的淘金者和土地开垦者,并不等待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前来建立分支机构和施行法律,而是立即着手制定各种相关的法律。最富于戏剧性并记录得最完整的一件事,是发生于爱华达领地(现蒙大拿州)班纳克镇的对亨利·普卢默匪帮的审判。此普卢默不仅组织拦路抢劫黄金的匪帮,还利用手段当上了当地的行政长官。无法忍受的民众开始组织起来,全矿区的人集会审判杀人越货的那些凶手。主持审判的“法官”是一位叫比斯尔的医生,两个助理审判官也是开业医生;铁匠卡特勒则担任检察官;全体公民都是陪审员。“审判席就是奥尔德河谷……法官的座位是一辆大蓬车,那个地方就是现在的华来士大街。”这次露天审判一直延续到第二天中午,直至集体投票判决凶手有罪。但是在最后一刹那,一些人表现了软心肠(是由在场的几个女人引起的),结果,普卢默的匪帮被放走了。

匪帮继续杀人掠财,蒙大拿的公民们很快组织起一支25人的队伍,再次抓获了普卢默的3个同伙。1863年10月19日,一个温暖的秋天上午,1,500余位公民在内华达城的街道上,开始了对普卢默同伙的审判。经过讨论,决定在场的全体公民一起参与判决,而不是由一个小小的陪审团,但还是组成了一个24人的陪审团起引导作用。尽管专程从外地请来的律师想尽一切办法为普卢默的同伙们辩护,但越来越多的证据不容否定。审讯完毕,陪审团以23比1票认定被告“有罪”。接下来在场民众以1,400余票比不足100票通过动议,同意陪审团的报告。检察官当即提出量刑建议:为首者处以绞刑,并获得通过。在58分钟内,在会场旁一座未完工的房架上,普卢默的主要同伙艾夫斯被绞死。几个星期之后,匪首普卢默也被捕获,并被判处绞刑。

冗长的审判前后达四天之久,1,500人放弃工作与收入,人们开始怀疑这种全体公民参与的执法是否代价过高。此后,“自警团”宣告成立,并随即遍布各地。

这次事件影响深远,因为在蒙大拿的荒原上,又一次再现了一个司法权力与国家权力之授予与专门化历史的缩影。它昭示了政治权力与法的来源。它证明了法律与国家在本质上并非政府管制人民的工具,而是人民自我管理的方式。即美国的一切最原初的来源即“我们人民”。人民完全有权自行立法并自我管理。事实证明,在广阔的西部地区,那些细节各异、完全凭常识与良知建立起来的法律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

1866年,一个由美国参议员组成的委员会在审查了西部民众自行创立的种种法律之后,庄严宣布:“人民初显身手,便创建了这项伟大的制度;而一切可以获得的证据都表明,美国人民具有建立国家大业和秩序的特殊才能。人民行使主权的原则在它最伟大的一个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是以当前要求我们做的,不是去摧毁它们,而是在它们上面盖上国家权力和无可争议的权威的图章。”

回到目前2020年大选困境,美国先民自行立法、自我管理之光辉历史给我们留下的遗训便是“WE THE PEOPLE”,行使主权。

我主张和平地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正如川普政府目前所做。但是,如果政客背叛了,法官也背叛了(——如果),如果人民授权组织政府的途径遭到摧毁,最后可依持的就是人民直接发出自己的声音,显示自己的力量。也许危机被化解于最高法院,违宪行为终被阻止。如果最高法也践踏宪法(——如果),我们只有被迫退回到“我们人民”直接行使主权,那将是一次美国浴火重生。

请允许我转述海耶克。海耶克曾提出“超立法原则”。海耶克认为,由国会制定出的法律是具有“合法性”(Legality)的,但却不一定具有法理上的正义性,其关键还要看该法律是否符合“元法”。他认为存在一个法律体系的等级序列:“法律在命令之上,宪法在法律之上,元法(超立法原则)在宪法之上。”(转引自陈奎德:《海耶克》第157~167页,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9年。)

什么是元法?元法即源于历史传统的、自然形成的普遍道德与共同信念;即不辩自明的常识,即十八世纪所称的上帝法、自然法或理性法。即“五月花号公约”那句著名的誓言:“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即美国宪法开首的那三个金子般的单词:“我们人民

因此之故,我在传单上写了如下字句:

“12月12日的华盛顿DC将比将比一千个太阳还亮!”

就是明天。

朋友们,去投身那个光辉的日子吧!


2020年12月11日




编者:

郑义先生是《老井》和《枫》的作者。他的《七百里撒传单:为川普而战》在【哲嘉视野】发出后,感动读者,反响强烈。此为下篇。文章虽短,寓意深远,语言平实,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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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author

哲嘉 生于天津,移居悉尼。秉持开放态度,崇尚独立思考。长于逻辑思维,热爱文史哲艺。见落日绮霞而神驰,闻鸟鸣嘉乐而心喜。遇良善诚挚而感佩,识本真灵动而相惜。有感而写小文,兴起以造闲诗。随心拍照片,自在观天地。着有诗集《尘梦》。文章诗作散见于网络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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