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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围观,“共享女友”真的来了?
共享经济最近太火了,从共享单车、充电宝到共享雨伞、共享篮球、共享马扎…网友们都在调侃,共享女友才是真正的刚需。
近期,北京一家公司推出了“共享女友”项目......引起众多网友热议。
(咳~咳~咳~)不要瞎激动!
准确的说,是共享娃娃。一天只需要298元,就可以体验价值万元的硅胶仿真娃娃。还能定制外貌和服装,送货上门……
那么,共享“女友”(硅胶娃娃),属不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呢?真强律所带你一起来看...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共享女友(硅胶娃娃)属不属于淫秽物品呢?
“共享女友”
这个奇葩项目
你会怎么看呢?
来源网络
山西真强律师事务所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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