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减负、开展课后服务等,您关心的这些事儿,教育部一一答复!
近日,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有关建议、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有关提案进行了集中答复,其中教育部对“关于将托儿所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关于为中小学生减负、大学生加压的提案”的答复都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
您知道吗?其实在教育部本次的集中答复中,还有很多咱们老师、家长关心的教育热点话题,比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等等。
01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20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名称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
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2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不同时期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减负工作,特别是2017年以来,针对“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问题,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加强教辅资料审核,树立正确人才培养观,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减负工作。
答复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这一项中提到:
截至2018年底,存在问题的机构基本完成整改,取缔了一批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黑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小散乱得到有效清理,杜绝了培训机构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
为巩固治理成效,推动各地加强日常监管,每年暑假和寒假,教育部都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排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违规组织考试等行为。各地也普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督查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
答复在“关于规范竞赛管理”这一项中提到: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教基厅〔2018〕9号),提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并从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方面对竞赛审核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审批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予以清理,不得再次举办。
02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34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名称为“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备受关注,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34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你们提出的贯彻“五育”并举方针、健全学校心理教育体系、加强家校协作等建议,对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答复专门提到了“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
二是在“国培计划”中专门设置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为各地中小学培养心理健康骨干教师,通过中小学网络党校平台对全国1万余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开展线上培训,帮助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和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心理课程体系,组织开发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与现代生活》等50余门与心理学相关的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沟通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创新能力》《心理学与生活》等国家精品慕课,供学生和社会大众在线学习。
四是指导各地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角色扮演、游戏辅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是面对今年新冠疫情,开通了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栏,上线《面对疫情,如何让自己不恐慌》《积极应对考试焦虑》《家校沟通从心做起》等一大批专题视频,从居家建议、情绪调适、习惯养成、理想教育、挫折教育、生涯规划等多个方面进行指导,共同面对疫情。
03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92号(教育类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提案名称为“关于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的提案”
孩子们下课了,可是家长们还在上班。咋办?
教育部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92号(教育类014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答复在“关于加强课后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中提到:
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广大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师资配置方面,严格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应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提出,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中小学生是否接受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0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95号(教育类3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提案名称为“关于搭建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推动在线教育模式常态化的提案”
教育部在答复中表示,教育部高度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在“打造普适性教育资源,更加注重发展贫困地区的数字化教育”中,教育部答复:
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推动“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以下简称“三个课堂”)应用,以“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解决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为农村教学点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1-3年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结合实际教学进度通过卫星和宽带网络免费推送到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学点,为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和组织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持。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教育部提到: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加强在线教育的研究,推动在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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