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著作权案件49855件,涉图片类占比过半

知产前沿 2020-10-29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作者”。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集中审理涉网著作权案件。由于图片创作、使用和传播的便捷,图片类著作权案件数量一直在知产案件中占比较高。近年来,在这类案件审理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引起社会各方的不断关注。
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新闻发布会,发布《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规范图片版权市场 共促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并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版权局局长王野霏,市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侯健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主任薛峰,首都版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宣宏量出席发布会。肖微等7位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图片公司、互联网平台公司代表线上参加发布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颖、佘贵清及部分法官代表共同参会。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发布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主任孙铭溪主持。
姜颖副院长首先发布了《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她介绍到,自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至2020年6月30日,该院共受理案件6447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9855件,占比77%,涉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在所有著作权案件中的占比超过一半以上。
北京互联网法院结合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诉讼高度类型化、直接侵权主体类型多样、新型创作成果不断出现、图片使用方式多样的特点,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
她指出,部分图片权利人将维权诉讼作为经营方式之一,通过诉讼获取商业利益、促进版权交易的目的较为明显;图片使用人版权保护意识不足、获取授权渠道不畅是侵权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此外,图片版权来源不清晰、授权不规范,授权市场不够公开透明,交易机制不够完善,也进一步加剧了被告的不信任感。而在赔偿层面,由于当事人往往对损害赔偿举证不足,导致法定赔偿适用较为普遍。权利人大量通过诉讼以司法定价代替市场定价,亦会进一步扰乱图片版权市场的秩序,影响市场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
姜颖副院长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例,分享了该院审理图片类案件的基本原则与由此确立的裁判规则,包括:严格审查原告的权属证据,防止非权利人通过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审查,确保证据真实可信;对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不能充分披露用户信息的,推定其实施了直接提供作品的行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差异化的损害赔偿数额,对权利人进行适度保护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

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司法的指引作用。积极引导适用小额诉讼、多元调解等程序,快速高效解决纠纷。通过裁判规则,引导图片版权的商业价值实现途径回归市场。进一步加大损害赔偿的梯度化和差异化,鼓励原被告进行举证或说明理由。

另一方面是加强版权纠纷的协同治理。一是推动建议建立专门的集约化线上图片交易市场,推动版权公示和交易机制的变革。二是改革作品登记和交易公示制度,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更为集中、便捷、透明、证明力更强的著作权登记体系。三是强化版权保护意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四是网络服务平台应重新定位角色,承担版权保护的社会责任。探索建立图片使用人和权利人授权机制的新模式,以实现多赢局面。

规范图片版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
随后,张雯院长代表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共同发布倡议书,希望在人人都是作者、人人都是使用者的社会,各方携手为构建健康、多元的文化创作环境和规范、完善的图片版权保护体系共同努力,共促图片产业健康发展。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的指导下,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建立行政司法协同、多方参与、基于区块链等技术支撑、机制创新的诉源共治体系。

与会的宣宏量副秘书长表示,作为版权产业的代表,会积极响应倡议,共建共治共享图片行业良好的版权生态,在著作权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共同指导下,尽快建立版权的产业可信数字版权生态。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表示,摄著协一直致力于摄影版权保护,认同应从源头支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摄影作品确权、授权、用权、鉴权、维权和争议解决机制。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创始人冯飞燕作为图片公司代表,对“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的建立表示积极的参与与全面的支持,表示将做好鼓励原创、加强版权溯源和上链、促进细化版权管理、优化授权流程、共建版权系统的工作。

作为互联网平台公司代表,阿里巴巴公司平台治理部副总裁李溪涵表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知识产权治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技术不断发展迭代,对平台知识产权治理精度和准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阿里公司愿意依托互联网、数字技术,不断深化平台治理探索实践,同时为图片版权确权、维权的数字化转型,贡献力量。

百度公司平台法务部总监谭俊表示,作为平台方,百度公司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动摄影作品的正版化工作。百度公司已与图片相关生产者、服务商建立良好的合作模式,并借鉴同行业者的实践经验,探索符合自身优势,以期实现双赢或多赢的发展模式。
新浪集团法务部总经理谷海燕表示,本次倡议活动依托当下的版权保护体系,主动采取“平台自律”“行业联动”等措施积极应对,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定会协同图片权利人、图片行业组织、图库经营单位、图片使用者、著作权服务机构,尊重图片版权,共建、共治、共享图片行业良好版权生态。  
最后,王野霏副部长围绕版权保护工作创新,提出了三点意见。
第一,强化部门沟通,发挥机制作用。市版权局正牵头完善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着力构建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第二,重视技术驱动,引领行业发展。希望参与各方高度重视,积极发挥首都科创优势,加强科技研发,密切对接协作,通过源头追溯、智能合约、实时监测、在线识别、弹窗警示等新技术应用,以更高水平的版权服务和管理工作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第三,提升治理水平,建设版权之都。“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正是在党委领导下,从司法审判终端所遇到的问题倒推而来。各方需要继续探索在版权登记、认证源头上实现标准化上链、流转轨迹固化,为司法审判提供有力支撑和便利条件,进一步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机制和技术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
王野霏副部长进一步表示,各方要自觉肩负起建设版权保护和应用高地的使命任务,发挥好首都内容资源和人才聚集的地区优势,坚持守正创新,突出工作实效,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和版权之都建设,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版权强国、科技文化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人大代表说北京市人大代表肖微对今天北京市版权局联合北京互联网法院发表的倡议十分赞赏,他表示,全方位综合性的进行图片版权共建、共治、共享,既通过法院司法裁判引导推动版权保护,又通过战略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既规范图片版权市场,又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北京互联网法院此次的诉源共治工作,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得到令人赞叹的的拓展和运用。北京市人大代表许泽玮在观看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后表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对版权的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对电子图片版权的保护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此次发布会,针对图片版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丰富了公众对于电子图片版权的认知,提高了维权意识,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保护。建议继续完善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加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保护,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规范企业对电子图片的使用,共同促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总结此次新闻发布会,紧紧围绕深入开展版权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探究了图片版权争议的成因。且再次强调了在加强图片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背后,是鼓励创新、推崇理性思考,是维护源头活水、保障内生动力。
北京互联网法院希望通过此次对审判中发现问题的深入分析,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问题为导向,以共赢为目标,推动形成尊重权利、交易有序、诚信维权、依法保护的图片版权治理新格局,共促文化创作产业更加繁荣。

编辑:肖晋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END

RECOMMEND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