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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金罐立体商标注册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样裁定
近日,红牛系列商标的旷世之争又有了新动态。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对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拥有的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商标予以维持。
01/无效宣告裁定书明确,
红牛金罐商标权归属天丝
北京红牛提起无效宣告的主要理由为:一、申请人是“红牛Redbull”维生素功能饮料在中国的生产销售商,经过大量的使用和宣传推广,使该商品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议商标损害了申请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在先权利。二、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其知晓申请人在先使用立体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其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四、被申请人具有“搭便车”、“傍名牌”的主观恶意,该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
编辑:肖晋
来源:IPRdaily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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