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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索赔2.1亿开庭,曾有公司申请“李小龍”商标被驳

知产前沿 2024-01-02

8月25日,“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快餐索赔2.1亿”的话题在微博上引发热议。


据媒体报道,美国公司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李小龙公司)诉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一案,于8月25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19年,李小龙公司就将真功夫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1亿元。如今,时隔近三年之后,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此外,曾有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李小龍”商标,但被驳回。

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索赔2.1亿元

资料显示,真功夫是国内知名中式快餐品牌,创立于1990年。根据公开报道,2004年之前,真功夫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名为“168蒸品快餐店”。2004年,真功夫启用了酷似已故武打巨星李小龙的形象,同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其新商标。天眼查显示,李小龙公司法定代表人为shannon emery lee(李香凝,李小龙女儿)。
早在2019年12月,就有媒体称,李小龙公司已将真功夫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19年12月5日受理该案。当时披露的原告诉讼请求是: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曾记录2019年案件相关情况。据裁判文书网(2020)沪民辖终57号消息,针对李小龙公司起诉,上海真功夫快餐公司曾上诉称,其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与本案诉讼标的之间无法律上联系;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系争商标权人和主要使用人均在广州市,上海市不是侵权行为地,请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广州真功夫快餐公司上诉称,李小龙公司在起诉状中针对本案各被告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不涉及各被告整体侵权,故各被告不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
李小龙公司辩称,本案各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整体性、持续性、延续性,构成共同侵权,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属于法院实体审理问题,不影响管辖。
当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小龙公司认为上海真功夫快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将上述三家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原审法院作为被告之一上海真功夫快餐公司住所地所在法院,依法有权管辖本案。
如今,时隔近三年之后,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曾有公司申请商标“李小龍”用于服装

另据裁判文书网2018年披露,曾有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李小龍”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童装等商品上。李小龙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作出裁定,不予以核准注册。后该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小龙公司在商标评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李小龙为一代武术宗师,生前成功出演数部电影,在武术、电影表演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异议商标由汉字“李小龍”构成,一般消费者是以普通注意力,易将其与已逝的武术宗师、电影明星李小龙的名字相对应,进而误认为被异议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来源于李小龙家族或相关权利人,或其指定使用的商品与李小龙存在某种特定关联,从而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属于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公开信息显示,李香凝出生于1969年,在父亲李小龙去世时仅4岁。李香凝在大学期间专修表演专业,并接受了系统的武术训练,曾在香港和美国出演电影。此后,李香凝转入幕后,参与了众多和李小龙的相关文化和影视推广。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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