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干部是一个很大的群体,既包括县一级的六大班子成员,即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县政府正副县长,县人大正副主任,县政协正副主席,县武装部正副部长和县公检法及各位享受副县级待遇的干部,也包括在省部机关里担任处长等相关职务的干部。在公务员体制内,县城的县长和省直机关的处长,大家如果单单比较行政级别的话,都是正处级领导干部。可是,这两种正处级领导干部之间,到底谁的能量更大呢?
县城的县长和省直机关的处长都是正处级领导干部。这两种正处级领导干部之间,到底谁的能量更大呢?
对此,很多人可能并没有真切的认识。甚至还有人认为,大家的级别都一样,在行政权力上,也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这就说明,你对于官场的权力结构并没有深入的了解。在我看来,从普遍的角度而言,县长的行政权力,县长的行政“能量”,明显要大于同样属于是正处级干部的省直机关处长。首先,我们从管辖的范围来进行比较。作为一名省直机关处长,通常情况下,有些人直接只能管两三个下属,有的省直机关处长,甚至空有处长之名,而无处长之实,根本没有任何下属员工。但是,一名县城的县长,直接管辖的县政府办,通常就有好几十号人。县直机关几十个部门,都是县长可以直接调动的资源。不仅仅如此,一个县城,通常下辖十几个到几十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政府,这些同样是县长可以直接管辖到的。其次,从能够动用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来看,作为一名省直机关处长,在这方面的能量非常有限,通常只能动用很少的资源,其人际关系网络,也非常狭窄。但是,作为一名县长,能够调动大量的资源。作为一名处长,通常能够解决的问题也很有限,作为一名县长,能够处理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环保、财政,等等。 作为一名处长,很多时候,手里根本没有什么权力。作为一名县长,随便签一个字,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甚至是几个亿的大项目。虽然说,处长和县长,都属于是正处级干部,可是,处长是没有资格配备专车的。县长不仅可以配专车,还可以配秘书。县长出去调研,前呼后拥。处长往往却只能够挤公交车。大家要知道,在公务员体系内,专车并不是谁都可以配。车改之后,通常只有机关单位的一把手,才能配专车。处长和县长的车补是一样的,但是,县长通常配备专车。处长就没得选,只能选择要车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