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期】高速公路设置“禁摩”标志并不违反上位法(改)
置顶公众号,关注两拐(jtglzxs)陪您一起成长
法律解释丨技术标准丨典型判例丨深度调查
执勤执法丨事故处理丨案卷文书丨普法便民
篇末右下点【在看】,右上点【分享】便是最好的鼓励
第 37 期
👤 从法律层面浅析高速公路设置“禁摩”标志合法性(不违反上位法)。
对高速公路禁摩“违反上位法”典型的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托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且摩托车最高时速通常大于70公里/小时,据此,摩托车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据此,摩托车只要保持时速70-80公里,且不载人即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的规定,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88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9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据此,地方性法规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是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应当修改或者撤销,更不能依此处罚。
解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标志、标线必须清晰、准确、易于识别。重要的通行信息应当重复提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交通标志属于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按照国家标准,结合交通状况、路网结构、沿线设施等实际状况设置。
据此,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根据道路和交通的具体情况,设置交通标志对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进行限制,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他人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此规定仅是对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速度作出限制,不能理解为该条规定摩托车可以在任何高速公路上行驶。正如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的通行条件,并不能理解为机动车可以在城市任何道路上任意通行,仍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行。
往期精选
07. Apr. 2019
有温度、够专业的知识传播平台
QQ交流群:389240004
微信群:关注-【导航栏】-【普法栏目】-【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