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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关于对5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业达清风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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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党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对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潮水镇接夼赵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有谊酒驾致人死亡问题。2020年11月7日,赵有谊饮酒后驾驶货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相撞,致一人当场死亡两车损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21年3月17日,赵有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古现街道泊子村党员李顺松醉驾问题。2018年12月9日,李顺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被依法判处其拘役并处罚金。2020年6月16日,李顺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潮水镇莲花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存军酒驾问题。2019年6月27日,于存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1日,于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莱山街道凤台社区党员林鹏酒驾问题。2015年7月27日,林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13日,林鹏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1日,林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季家街道大季家村党员季福卿酒驾问题。2020年6月5日,季福卿饮酒后无证驾驶套牌已报废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1日,季福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个别党员纪法意识、规矩意识淡漠,个别基层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全区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法纪,文明驾驶。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以身作则,强化自我约束,带头遵纪守法,坚决杜绝作风问题发生。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管,加大“八小时外”的监管力度,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可能隐藏的“四风”问题,对酒驾醉驾干部一律严肃处理,其所在单位、组织教育监管失职失责的一并予以问责。

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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