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选登】见社工如见鬼?
斯京网友“一脑袋糨子”来稿。"一脑袋糨子" 有着丰富的见社工经验,如需回顾请看:
以下为原文
因为我公开了我见过几次社工的事,所以很多人跑来跟我抱怨社工,觉得:1,社工这个机构就多余存在; 2, 当社工的人不如去死。
虽然我在社工那当了三回被告了(前情回顾见文章开头链接),我也不赞同这个调。
没社工的社会,有啊。瞧瞧祖国那疙瘩的事?近点说,李星星十四岁跟了鲍毓明,不犯法,就算没问题吧,几年后不想再跟他过下去了,为什么走不脱?远点说,董珊珊多次报警,仍然难逃被家暴致死的结局(我不想用“命运”这个词,她并不生来就是这个命),郜艳敏哪怕都上了报纸仍然逃不出被拐卖的山村。
如果同样的事情在瑞典,她们绝对可以直接找社工,从此改名换姓开始新生活。没钱不要紧,社工给生活费,没房不要紧,社工给安排住处,有娃拖累不要紧,可以带娃一起走,转学的事社工包了。
社工是家庭关系里弱势方的救生索,介入家庭关系博弈,当然不限于配偶关系,亲子关系也要包括在内。父母之于幼子,更是体力和智力的双重碾压。社工在亲子关系中的角色,就是孩儿拯救者,父母是被怀疑对象。有没有必要存在?祖国时见幼儿被饿死/打死家中的报道,你说呢?
那么引入社工参与博弈之后呢?如果社工是一个理想的家庭关系病变检出系统,那么我们可以期待它:1,察知并且不介入所有运行良好的家庭——阴性结果;2,察知并且给予运行失常的家庭相应的处理——阳性结果。
但是呢,但凡一个检测处理系统进入实际运用,都不可能是完全理想的。误差来自两个方向:1,没有察觉运行失常的家庭——假阴性结果;2,把运行良好的家庭当失常家庭给专政处理掉了——假阳性结果。我们应当有觉悟:系统误差可以降低,但是永远不会完全消除。
至于怎么降低系统误差,在社工系统这里,他们要讨论:什么算“常”,怎么算“失常”;社工拿到的信息哪些算有关信息、哪些是可信信息、怎样处理矛盾的信息、收集多少信息就足够支持自己的结论、如何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判断即将采取的措施会令情况更好还是更糟、甚至于自己的调查会使情况变得更好还是更糟等等等等。这是社工专业研究领域要操心的事。
这个社工系统,本身并不能察知有“失常”可能性的家庭,所以它要与其它社会组织合作,比如学校。
瑞典师范教育说:教师没有权利替学生或家长保守秘密,一旦怀疑某家庭运行失常,教师有义务报告社工。如果教师知情不报,孩子真出了事,教师要被追责;反之,如果教师按自己的怀疑报告社工,但是社工调查完了说这家没事,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https://www.socialstyrelsen.se/globalassets/sharepoint-dokument/artikelkatalog/handbocker/2014-6-5.pdf
and
https://www.lr.se/stod--rad/for-dig-som-larare/ansvar--befogenheter/anmalningsskyldigheten)
所以各位看明白了,教师有举报义务的。当然,邻居亲友也有举报的权利,但是这些人没有举报的义务。社工以这样一种方式,降低假阴性的可能性,随之而来的就是假阳性爆棚。这个社工心里也该有数。
所以,诸位不要一听说被报告社工,就直接跳转上法庭被剥夺抚养权。步子太大蛋会疼。
社工的工作流程是:接到报告,先了解一下基本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一个调查。如果启动调查,每个月两三次谈话,各种盘问,可能折腾半年一年的。社工最后给出一份书面结论,包括是否报警和其它处理意见。
这次抗疫停学,社工只打了一个电话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就做出了不启动调查的决定;以前被告打娃,社工调查之后做出不报警的结论。咱要做的就是努力在这两个点折返清零。您要是闹到警察和法庭介入了,那还是找专业律师吧,我也不知道了哇。
好了,如果您遭遇飞来事儿包,请给自己一天时间懵逼,呼天抢地六月飞雪。但是然后,觉得全世界都跟自己过不去是没有用的,当务之急,是想清楚您要怼的是谁/什么(敲黑板,这里在搞立论论点)。毛主席教导我们,要把盟友弄得多多的,敌人弄得少少的,这仗才好打。
以被告打娃一事为例。我要怼的是“凡是打娃的都是不合格的父母”这个过于绝对的命题,不是社工本人,也不是举报我的老师,更不是我亲亲爱爱的娃。
先说,老师和社工有没有坏人?可能是有啊。挟嫌报复、弄权谋私,都有可能的。没有哪行哪业的从业人员天然无辜天然正确。但是,指控老师和社工有恶意或渎职,需要证据,要是拿到这样的强证据,那都可以报警砸他们饭碗了,毕竟这样的败类或蠢货行业内部也容不下。
如果你我没有被这飞来事儿包砸到三观崩坏,那么咱们大概可以达成一致:老师和社工,出发点都是图娃点好。而咱当爹妈的,更是为了图娃点好。所以,不管老师和社工怎么把父母当嫌疑犯,咱都要跟老师和社工当战友。在“图娃点好”这个工程中,对怎么算“好”和怎么去“图”,合作团队内部有意见分歧是很正常的,不要搞得你死我活的嘛,哈哈哈。
如前所述,老师给你告社工,未必是挟嫌报复,更大的可能只是你家情况在他眼里算“失常”,他脑瓜皮薄,怕万一你家真出了事连累他而已。但是当他牙一咬心一横给你报了社工之后,相当于公开了他对你的负面看法,他还就怕你挟嫌报复他了呢。所以你再跟这老师打交道,感受到他有防备有戾气一点都不奇怪。
我处理这事标准特简单:听听我娃的意见。只要老师对我娃好,我娃喜欢这老师,我这“拜娃教”的妈被怎么收拾都行。如果我娃对老师评价不好,那么在“图娃点好”的指导思想下,我要拉我娃同盟,跟社工那里倒打老师。
社工呢,接手咱的案子,素昧平生远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上来就执意跟你结仇的可能性也不大。在“图娃点好”的宗旨下,我肚里没病不怕吃凉药,就把当初怎么打的娃、为什么打的娃一件件掰起,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当初打的时候就不是冲动,过后自然不怕复盘。这个活,言辞接榫寸土必争,可是自己态度要好,还不要计较对方态度好不好,谈话过程也是向社工展示我情绪稳定没有暴力倾向的机会。
讲真,社工可能入行的时候都有圣母心,但是做久了,见的情绪对抗甚至于暴力倾向的人多了,是人都难免带戾气。专业社工有的无非是职业训练出的和蔼和深藏不露的戾气罢了。社工在接案子的时候,当然是自带刻板偏见的(承认这一点,不要与人性为敌): 我是潜在谎言制造者是嫌疑犯是需要改造的对象,不是可以平等沟通的对象。我,拉平身份沟通,在事实层面提供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然后拿瑞典社会认同的价值基础把社工怼到无话可说。谁改造谁还不一定呢,真是的。
建议诸位不要扯什么文化差异,就中国那等级制下的传统文化,提那个你就坐实了你是需要被改造的对象了,徒然示弱。更乐的是有人建议打孩子要先关门拉窗帘,你要是这么心虚,连自己都认为自己瞎搞,不敢让人知道,那要不还是一早别打为好。
跟社工对谈,忌讳走极端。
一个极端是把社工当敌人,杠精怼起。社工接案子调查,是他们的工作,并不是他们个人跟你有仇。有些盘问,是职务行为,你遇上哪个社工从业者,都是要按规矩来的。这些过场事不要怼,心里没病,乖乖配合就是。所以,这里希望你对社工系统有些基本了解,这样你才能判断什么是眼前这个社工的职务行为,什么是他的个人发挥,以及什么要当场怼回,什么要承情附和。
还有的人内心急躁,老盼着毕其功于一役,这样没好处。跟社工对谈,一次就四十分钟左右,你想多谈社工还不干呢。这样的情况明明对咱这非专业人员非常有利。你跟社工说了啥,社工会怎么反应,下次对谈会问你啥,后面给你十来天好好想。拿出过日子的心谈呗。
另一个极端是社工稍稍和蔼可亲,你就找到亲娘了,自家有关无关的事全都撂,猪队友来云配偶,七大姑加八大姨。你的目的是尽快了结眼前的调查,保住对孩子的监护权,所以跟社工那里尽量不要横生枝节,社工不主动问的就不要说啦。家庭矛盾暴露得越多,旁人越觉得娃不适合在你家养嘛。
你跟社工说了些啥,你要记得。你肉身坐那里说话,精神至少要分三份,一份在自己这头,对自家情况开启上帝视角;一份站在社工身后,看看你暴露给社工的信息,由他的知识文化背景加持后他会怎么解读;还有一份站在中间,万一之后要见警察上法庭,他们会怎么看眼前的谈话?
再有,不要怼自己的娃。
怎么叫怼自己的娃呢?比如我这事里,我娃说我打过她,我要是说我没打过,我就把她卖了。
有的人说,我在社工那就不承认我打娃了,他们能拿我怎么的?打死不承认的人多啦,人社工是专业搞调查的,能让这给困住嘛。
你如果确实打过娃,但嘴上说你没打过,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你心里面知道你打过,现在迫于利害不愿承认。那么社工信谁的,当然信娃的,大家都知道娃没有心机容易说实话嘛。一旦社工心里认定你说谎了,你说什么人家都拿放大镜翻来覆去测谎,那这事你还能讨得了好去?
一种是你自认为娃之所谓“打”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情急之下就薅了他一把”, “我就碰了他一下”,嘿嘿,这不坐实了你是暴力狂了么,动手一两下不算事,必须把娃打死才算打过么?对于怎么算打了这个问题,娃跟你没有共同的理解,那么这娃不适合跟你活着,还有什么可说的。
就算你千辛万苦证明了自己从来没打过娃(证明“没有”,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哈),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娃为什么要诬告你?这也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娃在心里认定你就是打了。好了,娃这被迫害妄想症怎么搞出来的?娃的生存环境必定有问题,咱们掘地三尺找一下。这样子,可能社工之后会由精神科医生接手。
一种是娃心里知道你没打过他,但是他就是要诬告你,鱼死网破不要跟你一起过了。你是可能没打过他,但是可能在别的方面亏待他了嘛,让我们好好查一查。人都说多年父子成兄弟,你家几年养出小仇人,这事不管怎么说,这娃不适合跟你过下去是一定的。
综上所述,不管哪种情况,娃说你打过他,你说你没打过,不管先前谁是谁非,以后呢?你娃继续跟你过,你能宽宏大量不跟他计较吗?如何取信于娃取信于社工?社工自然觉得还是给娃换一家更稳妥。
在这一点上,我没闪我娃——我娃说我打过她,我顿都不打地承认。然后我加前置条件:我娃打我,所以我要打回。至于我娃打我,我娃还小不懂沟通,我担待,我教育,但是我不会去怼。这样,当妈的在亲子关系中主动包容,社工你还觉得有什么不妥吗?社工没理可挑。
再看实效。我跟社工唇枪舌剑的时候,我那根本不懂的娃听得万分无聊,找我求抱抱,我自然地撇出一条腿给她,她自然地爬上来骑我腿上,脑袋扎我怀里睡了,就像平凡生活中发生过无数次的一样。我相信社工看得懂。
以上,我拆解了在被告打娃一事中,我的立论过程。下面中学数学师范生附体,出课后习题了:
1 请指出,抗疫停学事件中,我要怼的是什么(立论)。
2 请指出,在两个事件中,我引用了哪些瑞典人认可的价值基础(公理/定理)。
3 请指出,我在说明“娃说我打过她,我说没打过的话,事情会变得更糟”这段里用到了哪些数学证明技巧(论证)。
再贴一遍参考文献:
【来稿选登】被告打娃,怎么怼社工?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最后,引苏轼的《留侯论》开篇,镇宅共勉: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