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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新规引关注:医生不许进娱乐场所,办公室不许有未拆封烟酒!

临床DRG综合整理 艾登病案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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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编码是疾病分类学的应用

病案人是疾病分类学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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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国家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总共5个方面10条内容,与2020年度5个方面20条相比,条数大幅度下降,可见,新的一年医疗反腐问题聚焦更加精准,国家对于医疗领域的整治也会更加严格。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要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以现行法规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针对当前行业乱象的突出表现形式, 配套对应罚则建议,指导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升级版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层层细化、落地见效。而且这一任务是唯一要求在6月底前需要完成的。

原有的“九不准”主要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近几年来,每年9大部委都会联合下发医疗反腐的文件。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文不同。各地也在此基础之上,不仅有延续继承,也有创新进步。总的看来,各地在医疗反腐方面都加大了火力,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比如江西、辽宁等地,就明确规定医生“九不准”:

赣辽两地“九不准”:1、在医疗活动中不准收取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2、不准在医药产品购销中账外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现金、购物券、物品;3、不准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处报销应当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4、本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准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邀请出资的吃请、境内(外)旅游、变相旅游、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5、不准在医疗活动中收取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因介绍检查而收取的费用)、处方费、统方费或其他提成性质的费用;6、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7、严禁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8、严管医疗设备的捐赠、投放、租赁,严禁捆绑销售等变相采购耗材试剂的行为,严防高值耗材的滥用;9、同时强调,禁止在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场所存放未开封的烟、酒、化妆品等与工作无关物品。
对违反者,轻则警告、记过、降岗,重则撤职、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赣辽两地“九不准”的“严禁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禁止在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场所存放未开封的烟、酒、化妆品等与工作无关物品”这两条,是大刀阔斧的创新之举,在九部委的涉医反腐“九不准”里并没有提及过。

从医务人员带亲属或熟人看病插队被定性为“微腐败”,再到办公室里一条没有拆封的烟,一瓶没有开启的酒成为医生“九不准”红线,医生的职业道德规范再一次被提高。在医疗反腐的高速公路上,医务人员在反腐的的强光灯下,每个人都“如履薄冰”,几乎睁不开眼,稍不留神,就可能追悔莫及。

总而言之,反腐风暴下,警惕红线,规范诊治,值得每位医生牢记。



附1:

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决维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二、打击核酸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
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
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五、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
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相关企业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六、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七、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构建“亲清”守纪的医商关系,划清交往底线。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八、加大不正之风案件联合惩戒力度
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

九、高位引领推动纠风工作落地见效
持续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不断提升部门间联动协作效能,探索专业领域由专业部门牵头,机制单位配合的“专项+”工作模式。强化“三医联动”,将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行风建设一体研究、一体推进,全面融入医改政策。在落实纠风要点过程中,要注意选树行业作风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

十、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以现行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针对当前行业乱象的突出表现形式, 配套对应罚则建议,指导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升级版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层层细化、落地见效。



附2:

来源:临床DRG综合整理
(注:部分资料来源网络)疾病分类学是医学的基础,是牢牢镶嵌住璀璨医学专科宝石的基座。病案编码是疾病分类学的应用,病案人则是疾病分类学的践行者,是新时代的疾病分类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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